作者AlphaWing (沈睡的有马总一郎)
看板MONSTER
标题转录关於新的出版法的文章~
时间Fri Nov 26 03:19:57 2004
作者 Alpha (羔羊之歌----by冬目景) 看板 comic
标题 Re: 漫画内容太煽情将列限制级
时间 2004/11/26 Fri 03:03:51
※ 引述《[email protected] (驭风行)》之铭言:
> 为了落实【儿童福利法】,保障【青少年身心健康】,从12月1号开
> 始,新闻局要求所有出版品,只要内容涉及【过度暴力】,【色情】都必
> 须分级才行!也因此,像是大人小孩都爱看的【名侦探柯南】,部份情节
> 会【诱导犯罪】,就有部分被列入限制级,未成年通通不准看了!到底法
> 律怎麽定的?
> 我们告诉您!出版社里,工作人员忙成一团,赶着将原本可以上架贩
> 卖的漫画进行回收分级,再过五天,这些书可不能再随便陈列。像这本睡
> 美人,因为里面描述了睡美人和继父发生关系,被列入限制级,而名侦探
> 柯南,也因为有暴力犯罪情节,其中有一集也要被贴上像这样【18限】的
> 字样,儿童不宜根据出版法规定,只要内容涉及血腥暴力色情,会引诱人
> 犯罪,都必须列入限制级,为了担心被罚,出版商乾脆从严认定,原本哆
> 啦A梦主角大雄偷看别人洗澡,差点也要列管,还好新闻局从宽认定。
以後所有的新闻都不用拨了....
报纸也都不用卖了....
因为内容都是涉及血腥暴力色情,会引诱人犯罪的东西...
乾脆以後政府就设一个「511幼儿之家」~
把所有的儿童都关起来~~
每天都来一杯热可可~
电视拨「苏坦那超人」~
等18岁放出来之後~
全部都是面带微笑的优秀青年啦~~
(看过『怪物』的就知道我在说啥了~XD)
> 而这些新版格林童话,也都因为内容描述性爱,全部都算限制级,倒
> 是一些名字看起来耸动,什麽慾望爱恋,玩命游戏,其实内容平淡,就以
> 普级过关。其实规范很简单,但对於出版商来说,却是大工程不只出版商
> 伤脑筋,书店也必须设置限制级专区,否则书店一样也会受罚。
说到受罚~
那天我在和店员讨论的时候~~
(就是我在『口胡!!我怒了!!!』提到的那天~)
他们说~
除了罚金之外~~
最讨厌的~就是必须歇业一年....
那位店员还说~~
他还向店长提议乾脆在漫画店门口贴「18岁以下不得进入」~
以免那麽麻烦搬东搬西的~~
而且这样就不会受罚了.......
这实在太夸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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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没有你我活不下去.....
只是不愿意再爱上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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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71.20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