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ck7087 ()
看板MOD
标题[新闻] 有线电视与MOD的对决
时间Fri Oct 12 18:55:22 2012
有线电视系统与中华电信MOD,都是「传输平台」,扮演传输频道的讯号至阅听人家中的
角色,二者处於竞争关系。根据《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组织法》第1条规定,NCC的职责之
一,就是「确保通讯传播市场公平有效竞争」。NCC规划未来的三大平台:有线电视、MOD
与无线电视。有监於目前有线电视几乎处於独占地位,NCC官员私下表示,希望未来能透
过MOD与无线电视制衡有线电视,让传媒市场更加活络。
简言之,卫星频道如果无法在有线电视上架,或者必须支付高额的上架费,就能考虑
至MOD上架,确保频道业者的生机。事实上,平台的公平有效竞争,也会影响言论市场的
多元性。因为,当频道无法在有线电视上架时,就必须另寻出路,此时若上架MOD,阅听
人还是能收看该频道 ,充实言论市场的内容。另一方面,平台竞争的关键,在於内容是
否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对消费者而言,哪个平台播出的节目好看,就会选择该平台,因
此,对於平台业者而言,争取频道加盟也是取得领先地位的关键之一。
然而,平台之间竞争,并非如此公平。频道业者私下表示,系统业者会明示或暗示,
要求频道不得至MOD上架,确保其节目只在有线电视播出,取得市场竞争的有利地位。因
此,无论在大富案或旺中案,NCC都会要求大富媒体与旺中集团,必须让自营或代理的频
道至MOD上架,不得透过其市场地位杯葛其他视讯平台。可惜的是,大富案通过至今即将
满两年,却未看到其自营或代理的频道至MOD上架,NCC当初要求大富遵守的附款,已形同
具文。如果,NCC核准并购案之後,未严格监督业者是否履行附款,根本是「行政怠惰」
。未来旺中集团是否履行该附款,也值得观察。
事实上,过去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将有线电视播送权认定为「公开播送权」,而MOD使
用网路传输,认定为「公开传输权」。换句话说,两种的着作权类型不同,系统业者会以
未取得频道的「公开传输权」授权为由,拒绝将频道授权给MOD。然而,经济部智慧财产
局在「2009年着作权审议及调解委员会第12次会议」中变更法律见解,认为MOD在适当管
理的封闭网路系统内,按照事先安排的播放次序与时间将着作内容向公众传达,使阅听人
能单向、即时性的接收,就是「公开播送权」。换言之,系统业者取得着作人公开播送权
的授权,频道不但能在有线电视播送,同样也能在MOD播放。
长期关注传媒产业的律师私下透露,过去虽然有线电视以未取得公开传输权为由,拒
绝让旗下的频道上架MOD。然而,「这要看有没有钱赚,如果有钱赚,哪还会没有取得公
开传输权的授权」。重点在於,如果将频道至MOD上架,会打击系统本身的市场领先地位
。
频道业者说明,从2011年开始,系统杯葛频道的说法,已逐渐改善。目前系统业者也
愿意让境外频道至MOD上架,可是该频道在系统能分配的授权金就必须减半。事实上,系
统虽然会明示或暗示频道不要跳蹧MOD,但MOD的获利模式也让频道怯步。
频道业者表示,MOD的订户数虽然已经超过100万,可是,实际的开机率只有40%,换
句话说,只有40~50万用户收看MOD的节目,频道就不会有广告收入。虽然,在有线电视播
放,能获得的授权金很少,但至少是笔稳定的收入,而且以全国五百多万户为基准,频道
才能获得广告主的支持,才有资金能拍摄优质节目。不过,他也坦言,每个频道都有各自
的盘算,如果未来MOD订户数越来越多,跳槽的可能性会大增。
《有线广播电视法修正草案》已增订「反杯葛条款」,因应未来平台之间的竞争。根
据修正草案,系统经营者不得以不正当之法方促使卫星频道给予其他播送平台(例如:
MOD)差别待遇。未来反杯葛条款要如何落实,NCC必须依赖案例的累积,才能逐步明确其
管制标准。事实上,NCC早已注意到平台竞争的相关问题,也了解MOD长期处於被杯葛的状
态,可是频道每年都必须与系统换约,为了确保明年度能上架,都会选择忍气吞声。NCC
官员私下表示,「不是我们不处理,而是没有频道业者愿意提供证据」。
只转部分内容要看全文请到:
http://we-report.org/report/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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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2.138.24
1F:推 abberb :原来NCC是他X无辜的啊 10/12 19:04
2F:推 afa1919 :跳来MOD收入会少 除非中华肯大手笔补贴吧 10/12 19:36
3F:推 andy199113 :这是社论吧...哪是新闻!这只是他单方面说法罢了 10/12 20:14
4F:→ andy199113 :「私下表示」从哪来的?乱掰出来的?来源是谁说的? 10/12 20:14
5F:推 GameGyu :「反杯葛条款」根本是拖延的烟雾弹吧了 公平交易法就 10/12 22:20
6F:→ GameGyu :十分够用了 立再多法 不去执行 也无用 10/12 22:21
7F:推 GameGyu :卫星广播电视法第三十二条 节目供应者无正当理由, 10/12 22:27
8F:→ GameGyu :不得对有线广播电视系统经营者(包括有线电视节目播 10/12 22:28
9F:→ GameGyu :送系统)或服务经营者给予差别待遇。 10/12 22:28
10F:→ GameGyu :真的要做事 这一条也够用了 10/12 22:29
11F:推 Lango1985 :节目供应者:本节目专为类比NTSC-U系统量身订作 10/12 22:36
12F:→ Lango1985 :不适用於中华电信之MOD系统 10/12 22:36
13F:→ emuplayer :频道在有线电视卖广告? 盖台没看过吗~~ 10/13 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