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LcoolJ (弹性疲乏!?)
看板MMA
标题[讨论]"有梅毒 爱秋雄"事件後续
时间Thu May 12 18:04:46 2005
在爱人身上乱刺青,还不止一桩。离婚的庄姓女子被同居男友阿雄在双腿内侧及胸
部刺青,斗大的「有梅毒」、「爱秋雄」及「我爱秋雄」等字眼,让别的男人不敢接近
她。鼻梁多次断裂的庄女昨向警方申请家暴保护,被安置到庇护中心。
卅九岁的庄姓女子,四月七日因鼻梁断裂到屏东市人爱医院求诊,到昨天共有十三
次的就诊纪录,院长吴建民发现她身上有多处刀伤旧疤痕,询问之下,庄女进一步表示
身上有许多不雅的刺青,希望医院能帮忙除去,好让她回澎湖重新做人。
经医院深入了解庄女多次被同居男友阿雄打伤,鼻梁断裂四次(有两次自己撞伤)
,身体上还刺「有梅毒」等字,经徵得庄女同意,向屏东警分局通报家暴案件。
庄女向警方表示,廿年前她嫁到高雄,育有两名小孩,小男孩六岁、女儿则已十八
岁,在六、七年前离婚後,就带着两名小孩回澎湖居住,在经济压力下,只好到酒店工
作。
在酒店上班时,庄女认识做电缆外包工作的阿雄,两人谈话投缘,阿雄又隐瞒已有妻
室,甜言蜜语到家里提亲,并说要带她到台北过好生活。
庄女被爱冲昏头,将两个孩子留在娘家,跟着阿雄到台北同居二、三年,没想到醋劲
很强的阿雄,只要听到男生打电话给她,就拳打脚踢,还以刀子割伤她手腕、背部、胸部及大腿廿多处成伤。庄女表示,去年农历过年後,两人喝醉酒,因她有吃安眠药的习惯,在昏睡的时候,被阿雄以针及墨汁,在右大腿刺上「有梅毒」、左大腿刺「爱秋雄」,胸部刺「我爱秋雄」,事後阿雄表示因为太爱她了,刺青是为了不让别的男人抢走她,使得庄女在爱恨交错中,仍继续跟阿雄同居生活。
警方发现她有精神异常状况,但身体确实有被殴打成伤及不雅刺青的情形,下午通报
家暴中心协助处理,发现庄女在台北曾经申请过保护令,但文件已经遗失。
家暴中心经查,庄女领有中度精神残障手册,且事情曝光後,怕她的同居男友情绪反
弹又对她不利,家暴中心立即将她安置到庇护中心,警方认为庄女暂时没有立即性安全顾
虑,已向法院提出申请一般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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