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arnorth (返璞归真)
看板MJ
标题Re: [公告]出老千之讨论串停止
时间Mon Oct 9 11:26:27 2006
※ 引述《kenneths (爽啦!投、打的好!!!!!!!)》之铭言:
: ※ 引述《sashar (月不全圆独孤缺)》之铭言:
: : 给版主一个小建议
: : 不要公亲变事主了
: : 干嘛把文章先收到
: : 大家讨论讨论不是更有助於事实厘清吗
: : 先收起来又叫人寄信给你??这不是多此一举吗??
: : 谁来当判断是非的人??你吗??
: : 为何你相信你可以判断是非却不相信众版友的判断呢??
: : 当我们还是婴儿还是没打过牌没看过出千阿
: : 就算没看过给我们个机会看一看也好阿
: : 怕损害到当事人名誉??不是吧
: : 你把文章收起来不让人讨论我到认为对当事人名誉损害更大
: : 因为处於无法讨论的状态 损害便一直持续着不是吗
: 觉得要公开不应删文,让版友判断,让大家了解事件的始末
: 像之前的bibo事件,如果不说出来谁知道,早在之前说出来
: 受害的人也会较少,(深受其害的人也会比较少,我就是其中
: 之一,那次是我打麻将第一次觉得钱会带不够的唯一一次)
: 强烈建议公开,不要私下说明,是非公断由网友判断要不要和
: 这个人打,不要抹杀牌友知的权利,大家才能知道状况,大家
: 都知道这种情形,才能注意避免发生,如果不公开说明,谁知
: 道,相信後面被千的人会很不认同吧,我就是其中之一的。
: 强烈建议公开,之前被bibo千的人上
我要为a版主说句话
他这样的作法有一半是我的意思
本来我不希望有牌友因为一个人的抱怨而被贴上了”澳咖”的标签
原因有二:
1.版友大多不认识.看到xxx被指为澳咖.很容易以为他就是澳咖.有污蔑名誉的可能
尽管後来可能澄清了.其他人的旧有印象未必会随之消除
2.如我先前所说的.澳咖的程度各人忍受度不同.xxx认为是澳咖.axx可能觉得还好
而该次事件的S版主第一篇文章也只是陈述状况
但第二篇文章却明显暗示R版友有古怪
未经求证而臆测的说法造成R版友的不快并回文反驳
在这之前大部份的人应该是不知道S版主指的R版友是谁(对号入座?!)
基本上我是以人人皆清白的原则来定规则
但是如果真的有很糟糕的咖我们也不想纵容他
就这次事件来看
S场主出来说明状况是OK的
但是不应该暗指某人并提到其他人的资料(幸好电话号码打了一半马赛克)
R牌友泄露自己身份回文反驳算是自己的选择
现在我们希望C牌友及Y牌友能告诉我们当时的状况
他可以选择不透露身份地回信到我们信箱
我们再把内容公布出来(当然会消除id资讯)
目前该讨论串的内容只有S与R说状况.很难据此知道谁出千
由於新版规还没出来.所以我们先把这些文章备份後删除
并希望在现场的人或是认识这些牌友的人能来信说明状况
如果有更好的处理方式请回文建议
谢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9.65.151
1F:推 dracula0317:看版主的意思是我们大家的评断比不上二位板主? 10/09 11:33
2F:→ dracula0317:而且,都是ptt上揪的,应该这几天也会回应吧? 10/09 11:34
3F:→ dracula0317:其他二人还不出来现身说法,不会让大家觉得奇怪吗? 10/09 11:35
4F:推 ForeverOrz:上面很多人都回文建议啦 建议的口径都还挺一致的 哈哈 10/09 11:35
5F:→ dracula0317:个人还是较坚持四个人现身说法让大家评断 10/09 11:35
6F:→ dracula0317:因为就算司法不公开好了,这样的结果我想大家难服信服 10/09 11:36
7F:→ ForeverOrz:既然都要讨论出一个结果 在版上公开讨论就好 何必绕一 10/09 11:36
8F:→ ForeverOrz:大圈寄到版主信箱? 10/09 11:37
9F:→ ForeverOrz:你说选择不透露身份,如果问题真的出在C牌友和y牌友, 10/09 11:37
10F:→ ForeverOrz:那版上是不是有权利知道这两人的权利?(存假设) 10/09 11:38
11F:推 rosae:我看到第一篇公告时 我呆住了 10/09 11:40
12F:推 jh1234:处理的还满无脑的 我觉得管版的想太多了 10/09 11:45
13F:→ jh1234:不要把其他人都当白痴 自以为聪明... 10/09 11:45
14F:推 nearnorth:回一楼.我的意思是代po文章而不泄露当事人 10/09 11:54
15F:推 nearnorth:仲裁则交由大家公评 10/09 11:57
16F:推 dracula0317:我们有什麽权力仲裁,我们顶多也只能不跟出千的打而己 10/09 12:46
17F:→ dracula0317:不公布id不是会造成更多人受害吗?个人浅见,请指教 10/09 1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