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terpirse (小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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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闲聊] 大学生受处分可兴讼 教长:成立法规专긠…
时间Thu Jan 20 17:50:56 2011
※ 引述《ohohohya (我一定要上台湾科技大学)》之铭言:
: 更新日期:2011/01/19 04:11
: 〔自由时报记者林孟婷/永康报导〕
: 针对司法院大法官会议昨天通过释字第六八四号解释,未来大学生不满校方行政处分有权
: 提起行政诉讼,教育部长吴清基昨日表示,尊重保护大学生学习的基本权益,但部内也会
: 组成法规专案小组,邀请大学代表意见交流。
: 吴清基说,尊重大法官会议决定,此举保障学生基本学习权利,但也不可抹灭大学法的自
: 主,学生可向学校、教育部提起诉愿,但如结果不满意就可提起行政诉讼,教育部会组成
: 法规专案小组,针对後续可能面临的状况进行因应检讨与法律解释,提供师生完整的保障
: 与权利。
: 吴清基昨日南下南台科技大学以「当前国家重要教育政策分析」为题进行演讲,内容包含
: 愿景、目标、主轴策略、优先推展项目及未来施政方向进行全面性的议题讨论。
: 他指出,现今国家教育施政五大主轴以全面性发展为主,包含以全人教育为目标、生命教
: 育为基础、终身教育为精神、完全学习为历程及健康校园为园地等五大主轴,台湾面临少
: 子化危机,去年台湾出生率才十六万多人口、出生率不到一%,对台湾社会是一项冲击。
: 他说,少子化势必让学校面临整并退场等状况,但须以不影响老师与学生权益为主,教育
: 部有相关配套措施,政府推动学前教育往下延伸至五岁免学费政策,公私立高中职学费拉
: 平等方式,以减轻家长负担,人才没有公私立之分,都是国家的财产,公私立高中职学费
: 拉平,让私立学校容易招生,学生也能就近入学,也为十二年国教铺路。
: 原址: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119/78/2l2i5.html
我认为行政法院的诉讼,与一般法院诉讼意义并不相同
并非是学生告学校,而是透过行政诉讼的程序
让学生充份表达意见,而交由中立单位仲裁
由行政法院判断,学校对学生的处置,是否合理合法。
以往学生与学校是被划定为特别的权利义务关系
所以当学生被校方处份时,较难透过行政法院争取权益
以往会透过行政法院争取权益的情况多属学生身份被改变,而学生认为已侵害到他的受教
权,例如退学处份
然而是否每一案都会被受理呢?
曾看过两个范例
当学生被三二退学时,他如果要透过法定程序争取权益,绝不能只是针对退学一事,
若只针对退学一事,就是要挑战整个退学机制的设定,也就是说我承认我有三分之二
学分不及格,但我认为三二/二一退学是不合法的,所以要透过行政法院来否定成绩退
学机制,印象中是诉讼不成立。
再一例
如果他只针对自己本身被退学的个案,也就是说我认为三二不及格退学是合理的,但我
不应该有三分之二的学分不及格,而是某些科目评分不公或是有瑕疵,导至我不及格,
被退学,而此时举证的责任在於学生,学生应该要举证某些科目不应该被评不及格,此时
又有举证之所在的问题。
这是案例是我自己参考别人的情况,印象中似乎也不成立
以上为私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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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240.244.111
1F:推 lifegetter:但是假设同一答案所得分数不同,而老师置之不理,那就 01/20 19:15
2F:→ lifegetter:应该符合立法本意,也就是说不让学生因主观因素而受害 01/20 19:17
3F:→ lifegetter:总之在逼学校制订对事不对人的机制,否则被黑掉就完了 01/20 19:20
4F:→ enterpirse:阁下所指的是考试成绩吧,我记得该案指的是学期成绩, 01/21 12:56
5F:→ enterpirse:而影响学习成绩的因素除了期中期末考之外,尚有平时成 01/21 12:56
6F:→ enterpirse:绩(例如报告、课堂口头报告、专题、小考等) 01/21 1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