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sluling (Gi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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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徵才] 私立光仁国民小学 兼任资讯组长
时间Thu Aug 17 20:09:23 2023
公司名称,统编(中华民国以外注册可免填): 台北市私立光仁国民小学, 04198721
公司地址(填写详细至号): 108台北市万华区万大路423巷15号台北市天主教光仁国民小学
职缺: 兼任资讯组长
职缺能力经历要求:
具资讯、网路管理专业知能及资讯融入教学能力者,并具备下列资格者:
1. 资讯相关科系毕业,曾担任资讯、系统管理经验者尤佳。
2. 若具下列实务经验,能提出佐证文件或相关证照者尤佳
3. 曾担任代理系统管理师或担任网管工作经验。
4. 具备TCP/IP网路基础、资讯安全概念、电脑故障排除、网路检修能力。
5. 伺服器系统建置、维护、管理,熟悉 Linux 操作和指令者尤佳。
6. 擅长网页PHP、HTML、CSS程式撰写与网站管理维护。
7. 熟悉Office文书处理、行政事务处理
具学习热忱、善於与人沟通,配合度高,能独立解决问题。
员工是否需自备工具? (是/否) : 否
薪资(月薪): 52k up
薪资(保证最低年薪,必填项目): 13 个月
年终奖金计算方式: 全薪计算
****以下工时与加班费必填,不填删文水桶****
工时:
每日工作时间: 8:00AM~5:00PM (八小时) 中午休息(12:00~1:00)
每周工作时间: 8*5=40
(需符合国订劳动基准法)
劳工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八小时,每周不得超过四十小时。
前项正常工作时间,雇主经工会同意,如事业单位无工会者,经劳资会议
同意後,得将其二周内二日之正常工作时数,分配於其他工作日。其分配
於其他工作日之时数,每日不得超过二小时。但每周工作总时数不得超过
四十小时。
(补休不算符合劳动基准法,需有加班费,否则仍算是违法)
(须符合国订劳动基准法)
**无须加班仍须填写加班费制度**
**可直接填写加班费比照劳基法,低於劳基法禁止发文**
加班费制度:
如雇主有使劳工每日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者,或单周超过40小时者,应依法给付加班
费,其标准为:(劳动基准法第24条)
(1)延长工作时间在2小时以内者,按平日每小时工资额加给3分之1以上。
(2)再延长工作时间在2小时以内者,按平日每小时工资额加给3分之2以上。
补休使用需员工同意,经录取员工检举无加班费,一律转发劳动部进行劳动检查。
工作环境与该职缺团队介绍: 具体内容请参照光仁小学官方网站徵才讯息
http://www.kjes.tp.edu.tw/p/405-1000-2824,c209.php
工作福利:保年终奖金一个月。在校用餐可享教职员优惠。
P.S. 享公/劳、健保
公司分红与奖金: 有年终奖金及三节奖金
公司介绍: 本校由天主教圣母圣心会前会长范普厚主教发起创立,王永清神父为首任董事
长,现任董事长为洪山川总主教。
人资或徵才联络方式: 请寄到这两个信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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