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cman (三喵演义)
看板MIS
标题Re: [讨论] 装了监控软体会跟员工讲吗?
时间Tue Aug 15 11:21:33 2017
妨害秘密罪
第 315-1 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无故利用工具或设备窥视、窃听他人非公开之活动、言论、谈话或身
体隐私部位者。
二、无故以录音、照相、录影或电磁纪录窃录他人非公开之活动、言论、
谈话或身体隐私部位者。
用电脑上网跟讲电话都算是非公开活动,所以应该是违法的!
台湾有人告过吗?
一般说法都是不管你是监听、录影或是记录电脑活动等等的
在公司内只要有事先公告,也就是被监视者自己也知道的情况下就不算违法吧!
不告知就偷录,好像和这判决一样,得有合理动机
我听到的公司要嘛不做
做的话都是有公告通知员工公司有在记封包、录电脑画面,光明正大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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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konkonchou: 一般大厂都有告知,连结自己外部信箱MIS马上来关切的 08/15 11:36
2F:→ konkonchou: 都有,除非乡民觉得自己能请的律师比这些厂法务还强大 08/15 11:36
3F:推 purplvampire: Citrix的VDI监控功能就会自己在VDI环境下告知监控中 08/15 12:21
4F:→ asdfghjklasd: 公司的电脑....... 08/15 1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