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ve1121 (o'.'o)
看板MIS
标题[公告] MIS板板规 (2016.08.08)
时间Mon Aug 8 00:33:31 2016
一、看板宗旨
本板成立目的为交流IT相关技术与MIS职场上的酸甜苦辣、企业资讯系统与应用。
二、处理原则
(一)板主对於未分类或分类不符之文章,有修改标题的权力。对於违规之文章或推
文可於公告後删除。
(二)出水桶後再犯相同板规者称为
累犯,累犯计算期间为 1年。
(三)所有的违规处罚仅追溯至
检举日或
板主群主动处理日前14日。
(四)对於板主判决有异议者,可先寄站内信向
原判板主说明,原判板主会判定是否
变更或维持原判决。对最後的判决仍不服者,可前往组务板L_LifeJob 看板进
行申诉。
(五)欲检举者请站内信寄至任一板主信箱检举,信件标题需附上被检举人之ID,信
件内文需包含违规文章标题、文章代码 (AID)及违规事实等资讯,未以此规
定提出的检举案件,板主得不受理。
三、板规
(一)请勿使用「
过於激进」或「
过於尖锐」的字眼发表文章与推文。
例如:骂人笨、无知或智障...等。
初犯者警告处以水桶 1天,累犯者水桶 7天。
(二)禁止发表
无意义、
内容不充实或
与看板宗旨无关的文章。
初犯者警告处以水桶 1天,累犯者水桶 7天。
(三)欢迎IT产业类别的广告文与产品情报文章,可立即发文。非IT产业类别的广
告与情报,请先寄信给任一板主做审核。
禁止发表非符合上述条件之广告文。
初犯者警告处以水桶 1天,累犯者水桶 7天。
[注]若是教育类(例如补习、卖书)等虽然主题是IT相关,但仍归属於其他产
业类别文章,请先寄信给板主审核。
(四)
请勿作出违反站方规定或其他扰乱看板秩序的行为。
未经当事人同意任意删除或修改他人推文内容者,经当事人检举以此条处理。
板主得水桶30天以上并退文。
(五)欲发表
徵才文章,请先详阅下列规定:
1.请使用 [徵才] 类别标题,并使用预设格式范本填写内容。
范本内包含:徵才公司名称、工作职称、工作内容、工作地点、薪资福利等。
2.本看板只接受MIS、SI系统整合商等徵才类型文章。
3.
薪资需有明确数值(台币不需加注,人民币或美金等外币请另加注明)。
可列范围(例如:58000~70000/月薪,80万~100万/年薪)。
不得低於法定最低薪资。
4.公司徵才文,联络信箱/电话必须为该公司信箱/电话。
为避免有人恶意窃取板友个资,若无公司信箱/电话者,禁止发表徵才文。
5.
不开放钟点、兼职等无劳、健保徵才讯息文章。
初犯者警告处以水桶 1天,累犯者水桶14天。
(六)
自删文条款
於本看板发表
发问问题类型之文章,若已有板友推文回覆是属於有意义的讨论
,在未经推文者的同意下,
禁止自删文章。
1.板主於平日检查板内文章时,若发现有推文回覆是有实质意义内容的推文,
第一时间会将该文章标记 m文,以防文章被任意删除。
禁止发文者随意删除或修改被 m文之文章内容或推文。
2.属於闲聊、讨论类型文章,暂不受板规6 自删文条款所规范。
(板友若怕推文被删,可使用「回文」备份文章内容及保障自己的着作)
3.板主有权将违反「自删文条款」之文章,从资源回收桶备份回,供板
友查阅。
初犯者警告处以水桶 7天,第二次以上累犯者水桶15*2^(n-2)天,上限120天。
(七)
非本板板主、直属小组长或群组长及站长,禁止使用及回覆公告。
(转录站方公告者不在此限)
初犯者水桶 7天,累犯者水桶180天并退文。
(八)
请勿发表为谋求个人利益之文章。
文章内文(含推文)或签名档部份或全部涉及谋求个人利益、诱使人投票连署
或以营利为目的之内容或连结。
初犯者水桶 7天,累犯者水桶180天并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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