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inmind (小情宝贝儿)
看板MDU
标题Re: [透可] 这啥
时间Mon Jun 28 06:11:58 2010
你好,关於版规所要求这部份:
写明薪资与地点是给双方一种保障,如果今天薪资是写面议,结果对方一面试後发现,
连政府规定的基本底薪都不到,这部份会产生很多争议。
若是难以确定实际金额,至少应该也有个比较明确的范围。今天求职者在找工作时,最
想知道就是工作内容、地点、薪水与时间。
地点写明是为了保障让应徵的人先衡量交通所需要时间,如果今天我是在彰化面试,但
求职者在面试时才知道工作地点却是要到台北或其他地方,不就多浪费时间?何不PO文
时写清楚呢?如果照您说的,有保密契约与不确定工作地点,那也可一并注明,好让求
职者自行考量。
当然,您说的都对,一个人的能力与价值不应该被既定的、固有的数字限制住,面试时
,业者当然有自己的权利依个人去调整,但是对於求职者来说,也希望能知道这份工作
的内容、地点、薪资多少,写得清楚有助於双方更快进入状况。
我想关於薪资与地点这部份的要求,并非只针对明道版的学生,只要是求职者,大家找
工作时、面试前想得知的讯息都是差不多的,当然也并非说您是压低薪资压榨员工。
以上,当初订立版规时,参考PTT站上的part-time(打工)版、job(工作)版,若是版友针
对这部份还有问题,觉得要求订得无理或有需要改进,欢迎提出一同讨论。
版主 loveinm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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