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ricjen (一期一会)
看板MCU-LAW
标题[新闻] <女儿跳楼 陈屍邻宅露台>刑法权威蔡墩铭赔68万
时间Mon Jul 27 22:39:46 2009
<女儿跳楼 陈屍邻宅露台> 刑法权威蔡墩铭赔68万
更新日期:2009/07/27 04:09
〔记者林庆川、刘志原/台北报导〕
国内刑法权威蔡墩铭的女儿蔡佩君,去年在台北市自家15楼坠落
至3楼简姓住户的露台上死亡,简某认为此举造成住处成为凶宅,
房价受影响,向台北地院提出民事「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诉讼,
经法院调解後,蔡墩铭让步,共赔了68万元。
对此,简姓住户的委任律师黄文明昨天以全案已和解为由,不愿
多谈;仅表示,蔡教授是法学界前辈,自己相当敬重,对蔡教授
痛失爱女一事,也感到遗憾。
全案发生在去年7月23日凌晨零时许,蔡佩君坠楼时,住在3楼的
简姓夫妇都还没睡,听到屋外「砰」的声响後查看,才发现紧邻
落地窗的露台上趴着一名女子,并流出血水,因此赶紧报警。
警方经查,发现死者是法学大老、台湾大学法律系名誉教授蔡墩
铭的女儿,蔡墩铭对女儿死因无意见,但简妻受到惊吓,心神不
宁,简某也认为「住起来毛毛的」,因此搬离,但住处已成凶宅
,很难卖出去,决定向蔡墩铭求偿。
简某找来房屋仲介公司监价後,认定房子的价格约1200万元,决
定要求蔡负损害赔偿责任,赔偿房价的3成共360万元,蔡不同意
,简某因此提告。
据悉,蔡墩铭在女儿死亡的3个月内办理了「限定继承」,依民法
第1154条规定,继承人以继承所得的遗产,来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
,若被继承人的债务超过遗产,继承人不须以自有的财产来清偿。
蔡女死後,共留下110万元遗产,基於「女债父不还」,简某索赔
金额须以此为限,蔡墩铭全程委由一名谢姓律师出庭,承审此案的
法官黄柄缙则劝双方和解。
--
为什麽那边那个人那麽伤心呢? ││││││
因为他是台湾人啊,吃的比我们还毒哩! 2.5ppm ˍ︵ │││ 还好我们
0.5ppm
◥ ◥ 2ppm ╱ ╱▏ ││ 不用吃…
◤ ◥ ◤ ◥ │ ̄▏ ˍ 0ppm
| | | ╱ ╱ ﹨
◥◢  ̄ (||) ω ╯ ㄦ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17.240.228
1F:→ fdps0808:有他女儿为何自杀的消息吗? 07/27 23:26
2F:推 tracywu:这可能要去八卦版问卦比较清楚吧 07/27 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