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ricjen (天天都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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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心得] 政大93刑总拟答
时间Thu Jun 23 19:27:29 2005
※ [本文转录自 Transfer 看板]
作者: StevenWa (认真面对自己) 看板: Transfer
标题: [心得] 政大93刑总拟答
时间: Thu Jun 23 19:07:20 2005
以下说明,仅供各位参考,也欢迎十分大德一起加入讨论
合先叙明.......................
一、试区分「状态犯」、「继续犯」两者在
(一)追诉时效的起算始点
(二)有无新共犯加入的可能
(三)刑法第二条「法律变更」的适用可能
解析:
本题系属基本的记忆题型,教科书里都有解答,请自行参阅
二、犯罪阶层理论有二阶论和三阶论,何者对行为人比较有利?请附理由说明
解析:
本份试题皆为已退休的段重民教授所命,老师本身是采三阶论者,这题主要应
考者要写出二阶和三阶在「误想防卫」、「误想紧急避难」的时候,三阶和二
阶在适用上的差异性,就此说明三阶论在结构上的缺陷,这题已经在许多考试
出现过了,包括国家的高考,政大校内的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在次说明
考古题不无成为考题之可能,
请务必注意!
三、甲与乙邻居因细故不睦,甲於深夜砸破乙家玻璃以泄恨,哪知乙家因为乙
放瓦斯要全家同归於尽,而甲郤因砸窗而救了乙全家,试问甲之刑责?
解析:
1:本题系属
「偶然防卫」的基本观念问题,有趣的是,同样的案例事实曾被
黄立教授於民总的考题拿来命过(按,黄氏有一度的命题焦点集中於正当防卫、
紧急避难那一部分,惟黄氏之命题焦点於93已有所转变)。
2:陈志辉教授曾在月旦法学教室有一篇关於「偶然防卫的解题」十分具有参考
价值,陈氏并於今年将该篇文章,加上错误的观念,变成今年政大法研所的刑法
组的第一题,大家务必参考
题目如下:
「甲男家财万贯,与任职电视台的乙女认识之後,深受乙女的气质容貌所吸引,
遂展开了所谓热烈的追求。两人交往之後,乙女发现对方并不是自己的「真命
天子,某日与甲男大吵一架之後,便渐渐和甲男渐行渐远。期间结识富有才气的
丙男,暗地里进行一场热恋。直到甲在媒体任职的友人告诉甲,乙与丙男热恋的
情事,甲男才恍然大悟,甲得知之後脑羞成怒,便持枪械前往乙女家欲报复,甲
深夜站在乙女家对面的路口,看见乙女一楼房间的窗户是打开的,便朝窗内眺望
,灯光十分微弱,甲看到一名男子,身体与地面呈现四十五度,上下不停抽动,
并隐约听到乙女的呻吟声,甲男以为乙女和丙男正在做爱,於是气急败坏,於是
开枪向该名男子射击,欲置他方於死地。事实上他所射杀的是乙女的粉丝丁,当
时丁男正对乙女性侵害,丁虽被杀中,但仅有皮肉之伤,後送医救回一命。试问
甲男之刑责(无需论持有枪械的部分)25分
四、试讨论下列两案例的教唆刑责
(一)甲教唆乙之後,丙教唆甲自行湮灭杀乙的刑事证据
(二)甲杀乙之後,甲教唆丙代为湮灭其杀乙的刑事证据
解析:
本题涉及共犯从属性的基本观念。
详细说明请参阅
林山田教授氏着刑法通论下(八版)第112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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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为笔者就去年刑总考题所做的一点解析和心得分析,若各位版友支
持,敬请推文,笔者会逐期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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