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acywu (热爱秋天)
看板MCU-LAW
标题93上民法总则第二次会考
时间01/25/2005 23:31:19 Tue
(准许同学参考六法全书)
一、简答题
(一)下列之人是否具备权利能力?以及行为能力?请先写出答案,再附理由说明之 40%
1、满20岁被褫夺公权之人
2、满20岁受禁治产宣告,已回复正常意识但尚未撤销禁治产宣告之人
3、15岁之寡妇
4、合夥团体
(二)下列各项是否为法人?若是,请指出其属公法人或私法人?社团法人或财团法人?公
益或营利性质之法人? 40%
1、农田水利会 2、国泰世华银行 3、行天宫 4、台湾省政府 5、消基会
6、国泰医院 7、台北市农会 8、某信用合作社 9、私立大学 10、某公司之股东会
二、实例题:20%
某社团法人有董事甲乙丙三人,章程明订仅甲为代表董事,并经办理登记完毕。设乙
擅以法人名义与丁签订一买卖契约,而丁并不知该法人章程内容及相关登记事宜,问
该买卖契约之效力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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