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acknom ()
看板MCU-LAW
标题[转录]谈假画的法律责任(上)
时间Sun Aug 15 20:04:58 2004
谈假画的法律责任(上)
文 / 严裕钦律师
据民国九十一年八月八日报纸报导,前辈画家杨三郎先生遗孀杨许玉燕女士出面指诉说:
将於八月十八日举行的某拍卖会拍卖目录中三幅署名为杨三郎的画作都是伪作,并非出自
杨三郎手笔。杨女士指出:这三幅署名杨三郎的画作画风和她先生完全不同,连画作上的
签名都不一样,不但有诈欺嫌疑,也有可能侵害杨三郎之着作人格权。杨女士指诉之後第
二天,举行该拍卖会之拍卖公司立即出面表示:为免伪作风波事端扩大,他们愿意将有争
议的三幅画作撤拍。至於提供该三幅有争议之杨三郎画作供拍卖的收藏家则表示:欢迎法
务部派人查看还他清白。其後陆续有人指出该拍卖会拍卖目录中有多幅前辈画家刘启祥、
李仲生之画作真假有问题。而画廊协会并发起连署,向行政院文建会陈情,请求文建会正
视假画充斥市场的乱象。一时之间假画的问题成为美术界的谈论话题。
事实上不只是台湾的拍卖公司被指诉说拍品中有假画,即使国际知名的拍卖公司,也都曾
经被指责过拍出假画,甚至专家云集、法眼精湛的专业美术馆,都难逃假画的困扰,假画
问题是全世界共同面临的头痛难题。
仅以对岸大陆为例,知名画家吴作人先生早在一九九○年担任大陆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席之
时,即已於大陆法制日报上为文指出:「在美术创作领域,当前最严重的问题是造假画」
。该文并举例指出在一九九○年二月於新加坡举行的「中国人体画展」中,就夹杂有高达
二十幅署名为中国当代知名画家(例如中央美术学院院长靳尚谊等)的假画,伪作的猖獗
可见一斑。
而由大师齐白石先生所曾自刻的一方印,印文是「吾画遍行天下伪造居多」观之,假画问
题看来由来久远古已有之,好像也不是於今尤烈。
此外,我们也别忘了,画作也曾屡创拍卖新高的张大千先生也曾经以精摹古画,骗过专家
及收藏家法眼知名。但不可讳言,近年来随着名家精品与经典画作在台湾及世界各地拍卖
会上,屡创拍卖新天价,不法之徒眼中犯罪的诱因,显然也会跟着节节加码。
伪作假画猖獗的原因有人归咎於本轻利厚使然,有人则出於治乱世用重典的想法,认为是因
为相关刑罚太轻所致。然而就着作权法等相关法律之刑罚规定而言,无论是制作假画的人
或是知情而销售假画的人,事实上其刑责却都不轻,在一些情况下可能还相当地重!本文
即以前几年二则法院确定判决的假画案例,参照着作权法等相关规定,来谈谈假画的刑事
责任。
概略而言,制作假画之人,可依其造假方式分为临摹重制画家具体的画作,与冒名绘制假
画二种情形。前者情形例如:作假画的人分毫不差照实临摹已故前辈画家陈澄波先生方於
今年四月在香港佳士得拍卖公司拍卖会中,以逾新台币二千六百万元最高价成交的画作「
嘉义公园」。
後者情形例如:作假画的人认为陈澄波的画作因为价格创新高,显然奇货可居,於是绘制
不相干的画作伪称是陈澄波所绘。以上二种作伪情形在法律责任上有相同,也有不同之处
。
首先,不同之处在於是否会有触犯着作权法刑责的问题。目前我国对於着作权之保护是采
取创作保护原则,绘画属於美术着作之一,画作由画家创作完成那一刻开始,就受到着作
权法保护,不需要登记、注册,也无需向任何机关送审或送存画作。而着作财产权保护期
间原则上为画家终身再加上死後五十年,保护期间届满後画作的着作财产权就不再存在成
为公共财产,开放给社会大众利用。
因之,制作假画的人若是以临摹重制画家具体画作之方式来诈欺他人财物,而该画家之画
作也还在保护期间内的话,则绘制假画的人,可能触犯着作权法第九十一条第二项的意图
销售而擅自重制他人着作财产权罪,最轻要判处六个月有期徒刑,最重的话可以判处五年
有期徒刑,还可以并科新台币三十万元以下罚金,在着作权法的刑罚中,这是次重的罪了
。若是制作假画的人被法院认定是平常就专门以制作假画为业赖以为生的话,则更可以判
处着作权法第九十四条常业犯之罪,刑度是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还可并科新台币
四十五万元以下罚金,这已经是着作权法中最重的刑罚了。
但若只是冒名绘制假画牟利,则因为并没有重制侵犯到画家有着作权保护之画作,所以并
不会触犯着作权法。此外,如前面所述,画作保护期间届满後就成为公共财产,不再受着
作权法保护,所以即使加以临模重制也不会有触犯着作权法之虞,但如下所述,仍可能构
成其他犯罪行为。
无论是临摹重制已存在之画作或是冒名绘制假画二种情形,都是想要以假乱真,使用诈术
来骗取与假画价格不相当之金钱,因之都会构成刑法第三三九条所规定的意图不法之所有
,以诈术使人交付财物之诈欺罪。而诈欺罪最重可判处到五年有期徒刑。如果制作假画的
人被法院认定是平常就专门以制作假画为业赖以为生的话,则更可以判处刑法第三百四十
条常业诈欺罪,刑度是同样为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还可并科高额罚金。
再者,画作上经常都有画家之签名落款,传统水墨画惯例上画家还会钤盖自己或是名家所
刻之姓名、字、号印章或其他具有代表自己意义的闲章。而一般而言,画家若在其画作上
签名落款或是钤盖印文,通常就是用以表示该幅画作为其所绘之意思。此种於画作上作为
表明原画者之签名落款(法律上称为署押)或印文,在法律上属於准私文书。所以若是临
模重制已存在之画作或是在冒名绘制之假画上,伪签原作者之姓名或伪造、变造印文,另
外还会构成刑法第二一○条的伪造、变造私文书罪,最重一样可判处到五年有期徒刑。
(待续)
转录至: 台湾法律网
网址:
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area=free_browse&parent_path=,1,448,&article_category_id=1132&article_id=5597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71.4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