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uror (工藤新一)
看板LunarGazer
标题当爱情初遇民法
时间Thu Feb 5 10:37:19 2004
当爱情初遇民法 法律一 陈军志
谁说要约一定要有 承诺
意思表示一致
在爱情的国度
没有契约拘束
谁说信赖利益一定要有 保护
虚伪或通谋意思表示
在爱情的梦土
没有胁迫拘束
谁说意思表示错误要有 损害赔偿
传达错误或性质错误
再爱情的时空
除斥期间消灭否,弃之不顾
我说法律是理性的调音师
却调不出感性音阶与音符
条文白纸黑字
麻 麻 密 密
小六法的名字毕竟不叫痴迷
想用条文理解爱情 抑或
想用逻辑分析
我将视为而非推定
在爱情的国度里
民法没有类推适用余地
---2004/1/30 PM11:16
p.s 关键词:意思表示,损害赔偿,类推适用,视为,推定,要约,承诺,除斥期间,消灭
时效...
参照:民法第86条--9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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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今生我无缘与你相见,
就让我永远怀着那错过你容严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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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