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fral (止不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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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割鳍弃身报告书公开记者会
时间Thu Dec 4 16:21:21 2003
11月25日上午,WildAid野生救援组织与关怀生命协会在台湾立法院中兴大楼103室举行记者会,发表最新世界调查报告书:『割鳍弃身--全球未登记报备的鲨鱼死亡案例』,报告中记录了台湾籍远洋渔船在公海及他国经济海域(如哥斯大黎加与印尼巴里岛)从事割鳍弃身的违法作业,以及亚洲地区鱼翅业者为了私利,剥削其他国家海洋资源的行径。
本次记者会由胡因梦小姐主持,Wild Aid野生救援组织顾问Susie Watts小姐与昭慧法师与绿色消费者基金会董事杨宪宏先生都表示:鲨鱼保育刻不容缓,否则即将遭到灭绝的命运,除了呼吁消费者拒吃鱼翅之外,也呼吁政府有关部门从严禁止渔业公司在外海对鲨鱼割鳍弃身的残忍行为。随後播放六分钟的短片,让记者了解鲨鱼遭到割鳍弃身的惨状,以及国际鲨鱼猎捕与鱼翅贩售情形。
文化大学广告系主任罗文坤表示,台湾民众消费鱼翅的比率逐渐下降,根据调查数据显示,每1千人中有45%的人不吃鱼翅,同时停吃鱼翅的比率比起4年前上升了14%,另外,食用鱼翅的者中,则有68%的人表示已经减少食用量了。
由於这是自十年前犀牛角及老虎鞭事件以来,国际野生动物组织再次对台湾渔业之反弹声浪,因此本次记者会到场记者非常之多,挤满了103室。
其中有记者质疑:既然哥斯大黎加本国都没有将此视为违法,台湾也不是捕鲨国家与鱼翅消费国家之中最差劲的一个(鱼翅消费量最庞大的是中国大陆),为何Wild Aid却锁定台湾加以控诉?
Susie Watts说:这样的呼吁不只是在台湾,也同样在星、马、菲等国家先後进行。杨宪宏解释:这表示台湾是一个有希望的地方,历来政府与民间对野生动物保育所做的努力也有目共睹,所以国际组织对我们爱深责切。且若等待各国判定「割鳍弃身」事属违法,则即将濒临绝种的鲨鱼,要再保育也已缓不济急。昭慧法师则补充说明:今日重点不在「违不违法」,而在「是否残忍而暴殄天物」;而NGO(非政府组织)本来就走在政府与法律的前面,逐渐将其诉求寻求社会共识而转换为法律,因此若等待法律条文出现,政府只要依法执政,NGO就用不着站出来了。
但行政院农委会渔业署指出,由於哥斯大黎加已明文禁止将沙鱼「割鳍弃身」,渔业署已要求我国籍渔船必须遵守该国法令;而我国对沙鱼可以说是「全鱼利用」,包括沙鱼的肉、皮、鳍、肠胃、骨骼及牙齿等,都各有用途,例如肉、皮、鳍及肠胃可做成各式食品,骨骼可制药,牙齿则能制成装饰品;由於沙鱼全身都有利用价值,「割鳍弃身」可能性并不高,唯一可挑战的是经年在海上作业的远洋渔船,或因鱼舱有限,或因部分种类沙鱼肉商业价值不高,才会有「割鳍弃身」行为。(本段报导见92.11.26民生报)
国际保育团体指控台湾远洋渔船捕沙鱼「割鳍弃身」,26日,高雄区渔会及台湾区鲔鱼公会均为所属的远洋渔船喊冤。两团体研判,可能是中共等国家或台湾部分一百吨以下的小型渔船惹祸,害大型远洋渔船「背黑锅」。高雄区渔会分析,小型渔船载重量及冷冻设施较有限,有可能为了尽量多载高经济价值的沙鱼翅,才衍生「割鳍弃身」情形。鲔鱼公会表示,就Wild
Aid野生救援组织指控的台湾渔船的船名看,都是编号CT四,即一百吨以下的渔船。该公会所属渔船吨位都在一百吨以上,保育团体对台湾远洋渔船放炮,已让守法的台湾大型远洋渔船背了黑锅。据鲔鱼公会透过管道了解,捕沙鱼割鳍弃身情形,通常发生在国外捕获「水鲨」时。「水鲨」肉质差,经济价值低,小型渔船载了不划算,才会就地割鳍弃身。(本段报导见92.11.27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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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会反覆的升起
当结束的时候又是新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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