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ee (驻英人妻代表luee)
看板London
标题Re: [请益] 被房东要求11周房租一次付清(付现金), …
时间Sat Sep 5 17:01:06 2009
你好,几年前我也遇过一次缴完全部房租的状况,
我和一起租屋的朋友一次缴清20周房租,租金是,一周240镑吧,不含bill的。
那时候一次付清的原因是,
在英国透过众介租屋很多都是需要reference letter的,
这个reference letter主要是来自雇主,证明你有收入付房租和你有个好人品;
如果没有工作,就要有你的金主(例如家长)写信证明他们会帮你付房租,
不过来自海外的reference letter有时不被接受;
或是有其他在英国工作有收入的人愿意当你的保证人,
帮你写封信并提供他的资料表示,如果你付不出房租他愿意帮你付。
如果实在拿不出这个reference letter的解决方法是,一次付清房租。
是的,你这个房东的要求也没有不合理,
反正说来说去都是房东就是怕你缴不出房租,
而你又拿不出你缴得起房租的证明,
最直接的解决方法就是,一次缴清房租。
不管你到时候决定以怎麽样的方式承租房间,
请记得一定要签合同,如果你有问题也要在签合同前问清楚,
例如你那个住不爽想走人的要求;
普遍来说这里租房子房东还是希望你最少要住6个月,
6个月以下的短租不是没有,只是相对起来条件变得较苛。
所以当你真的到时住不爽想走人时,
也要想想自己所剩的承租房子时间,是否还租得到理想的房间。
不过我不认为你住不爽就可以走人,不然签合同是签好玩的吗?
就算是每个月缴房租者,也不能说住不爽就走人,
真的要走人,还是得要跟房东或仲介商量,
你要提前离开,要怎麽处理剩余合同的时间。
至於125镑/周合不合理这很难讲,
房子状况没看到,房间大小不知道,周围环境怎麽样也都不知道,
或甚至一起住的人生活习惯好不好,这些通通不知道;
125镑有可能物超所值,有可能是行情价,也有可能你被敲了;
不亲自来看真的很难讲合不合理啊!
最後一提的是,
当初我那个租了20周(这也算短租喔)的房子退租後,
仲介检查过房子,把押金退给我们,
并且当初预缴的20周房租的银行利息也都给我们(记得好像15还17镑?)。
如果你的仲介是合法且值得信赖的,预缴一大笔房租也是可以有很好的经验喔!
※ 引述《munla (11)》之铭言:
: 请大家帮我评估一下:
: 我在Kentish Town(伦敦北二区)租了一间单人雅房,一周125磅(包bill+水电)
: 跟房东一起住 (是一对英国母女)
: 这样的价钱应该还算合理吧!
: 押金500 也还ok
: 但是房东要求我一见面需一次付清所有房租(含押金),
: 我会租11周~
: 算一算金额高达1875 GBP
: 房东要求一次付清,普遍都是这样做的吗?
: 如果到时住的不爽想走人,不就甚麽都拿不回来?
: 我是透过一个大陆人当仲介,帮我找到他英国朋友的家,
: 我人在台湾无法实地看屋,都是透过e-mail与大陆人往返,实在有点担心...
: 请有经验的学长姐,能否提供我一些建议
: 感激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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