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pper123 (pepper)
看板Lomo
标题[情报] MyBigDay 牵手旅行赢机票
时间Mon Aug 25 17:52:48 2014
活动日期:
即日起至 2014/10/03 PM23:59:59
得奖公告日期:
2014/10/17
一、参赛办法
1.在自己的 Facebook 涂鸦墙上发表以「牵手」为表徵的照片或图像。
2.参赛照片或图像之解析度需大於300万画素。
3.需加入 MyBigDay 粉丝团後,说明比赛作品的想法(字数不拘),标记
#MyBigDay 及 Tag MyBigDay 粉丝团。
4.比赛作品的隐私权限需设定为「公开」以完成比赛。
5.参加办法影片介绍: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z3sv4MRo6A
二、比赛遴选办法
本比赛采双组奖品竞赛,共分为人气奖及创作奖。
办法为先选出人气奖後,再遴选创作奖人选。
三、人气奖比赛评分
每篇作品 1 个赞 = 2 分
作品被分享 1 次 = 15 分
已是 MyBigDay 会员 = 总分 * 1.2 倍
上述计分仅计入参赛者的赞数及分享数。分享後再分享或得到的赞数恕不计入总分。
总分无上限
四、创作奖比赛评分
创作奖由评审团队评分。
五、创作奖评审
鸿宣时尚娱乐执行长、时尚CEO 温筱鸿
MyBigDay 团队
六、其余事项
1.每名参赛者限得一奖。
2.若有同分情形,将以分享数 > 点赞数 进行奖项安排。
3.主办单位一律以 Facebook 讯息通知得奖者,参赛者需配合後续领奖程序,逾时则取消其得奖资格,奬位不递补。
4.参赛者应担保其参赛作品拥有合法着作权利,若有抄袭或侵害他人之权利者,应自负相关责任,并取消其得奖资格及追回所得奖项。如致主办单位受有损害者,应负赔偿责任。
5.曾经参加国内外其它任何展览或比赛之作品,不得重复参赛,若经查明将取消其得奖资格及追回所得奖项,奖位不递补。
6.主办单位对於得奖作品之着作权享有无偿利用权,日後不限地域、次数、时间得公开播送、上映、传输、展示、推广、编辑或其它商业利用之权利,均不令予通知或致酬。
7.凡参赛者即视同同意比赛规则,如有未尽事宜,主办单位得随时补充说明之,恕不另行通知。
8.奖项详细内容及使用方式以主办单位通知为主。
9.依中华民国税法规定,奖项总价值如超过 20,000 元新台币,奖项需扣缴奖品总价值 10 %之税额(外国人为 20%),需由得奖者自行负担,请得奖项检附本人身分证明文件,以利执行单位後续申报所得税作业。
举例一:
大宝在自己的涂鸭墙上传了参赛作品後,在活动时间内共得到了 50 个赞、10 个人分享,并且在活动结束前成为了 MyBigDay 会员,则大宝的总得分即为: (50*2+10*15)*1.2 = 300 分。
举例二(同分情形):
大明与阿诚都是 MyBigDay 会员,在自己的涂鸭墙上传了参赛作品後,大明的作品在活动时间内得到了 30 个赞、4 个人分享(30*2+4*15)*1.2 = 144 分 。阿诚则得到了 15 个赞,6个人分享(15*2+6*15)*1.2 = 144 分。因两人同分,但阿诚总分享数多於大明,故该奖项由阿诚获得。
七、人气奬项
奖项名称 人数 奖项
第一人气赏 1 名 台北 ─ 东京双人来回机票 及 MyBigDay 一套
潜力人气赏 3 名 饭店双人住宿券一晚 及 MyBigDay 一套
佳作人气赏 10 名 MyBigDay 一套
创意奬项
奖项名称 人数 奖项
第一创作赏 1 名 台北 ─ 长滩岛双人来回机票 及 MyBigDay 一套
潜力创作赏 3 名 饭店双人住宿券一晚 及 MyBigDay 一套
佳作创意赏 10 名 MyBigDay 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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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pepper123 (59.115.196.192), 08/26/2014 11: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