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dsd1151 (我需要业绩阿阿阿)
看板Loan
标题Re: [问题] 需求个人信贷20~30万
时间Mon Nov 2 21:59:31 2009
※ 引述《mscmobitai (帅到无路可退)》之铭言:
: 7年前刚出社会工作时,觉得赚钱办卡都很容易,
: 就这样变成了卡奴,欠了快300万,信用卡也强停。
: 後来是家里帮忙清偿并做了亲属注记。
: 现在已经约二年都没跟银行往来了,身上无任何卡片及负债。
: 一直在一家电信公司上班,目前月薪约37000 元。
: 不知道这样能不能贷到款项。
: 有劳各位专员了,谢谢。
有亲属或第三人代偿注记(Z13/Z22补充注记)办理贷款应该不会核准。
解决的方式有三:
1.
你和代偿人出具申请书与身份证给债权银行,再转发文给联徵中心注销注记
或一起到联徵中心办理注销。
2.
未取得代偿人的同意书,直接向银行或联徵中心提出申请,再由他们转知会代偿人也可,
但未经代偿亲属(或非亲属的第三人)同意联徵中心是不会迳予删除代偿注记的,
蛮麻烦就是。
3.
还有就是等待到联徵Z13/Z22补充注记揭露期限到期,
看当初信用注记申请书揭露期限时间到什麽时候。
转录联徵中心网页(
http://www.jcic.org.tw/apply_way.htm#6)供参考:
希望有些帮助。
Q:有关亲属/第三人代偿注记之申请时机、办理方式及注销方式?
(一)亲属/第三人代偿注记之申请时机:
债务人之亲属或第三人代债务人清偿金融机构债务,且代偿人为避免债务人後续再与金融
机构往来产生更沈重之债务负担,在债务人及代偿人双方咸认应将代偿事实注记供其他金
融机构查询利用,以提醒其他金融机构与该债务人往来前宜审慎考量之前提下,即可透过
原金融机构提出申请。
(二)亲属/第三人代偿注记之办理方式:
由债务人及代偿人双方皆填具「亲属/第三人代偿信用注记申请书」(若代偿人为债务人之
亲属,请勾选并填写代偿人与申请人之亲属关系,此即为亲属代偿注记;若代偿人非为债
务人之亲属,请勾选代偿人与申请人无亲属关系,此即为第三人代偿注记),检附身分证
明文件,经金融机构确认债务人、代偿人身分及代偿事实无误後,该金融机构除留存原始
申请文件外,并以档案方式报送资料至本中心办理注记,该注记将揭示於本中心Z13/Z22
补充注记产品中。
(三)亲属/第三人代偿注记之注销方式分述如下 :
1.「亲属代偿注记」之注销作业系参照法务部93年11月10日法律决字第0930043354号函,
须由债务人及代偿亲属双方皆填具「亲属/第三人代偿注记提前注记/变更揭露日期申请书
」,检附身分证明文件,共同向受理之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经该机构确认无误後,除留存
原始申请注销文件外,并依档案格式报送更正档至本中心注销该注记。债务人亦可偕同代
偿亲属,携带双方之身分证正本,亲至本中心柜台填写「亲属代偿注记提前注销(变更揭
露期限)申请书」,本中心将予受理申请,惟本中心须发函向原受理金融机构查证函复属
实者後始据以办理。
2. 「第三人代偿注记」之注销作业,为避免衍生因对当事人就其个人资料之权利行使附
加特约条件而抵触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个资法第四条之规定,债务人可免会同代偿人
直接申办注销作业,惟依银行公会建议,金融机构须通知其代偿人。由债务人填具「亲属
/第三人代偿注记提前注记/变更揭露日期申请书」,检附身分证明文件,向受理之金融机
构提出申请,经该机构确认无误後,除留存原始申请注销文件外,并依档案格式报送更正
档资料。债务人亦可亲至本中心柜台填写「亲属代偿注记提前注销(变更揭露期限)申请书
」,本中心受理後将依银行公会建议函知债务人原申办金融机构请其通知代偿人。
--
本身在银行上班,有承办房贷信贷信用卡业务。
手机:0960-052576
我的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sdsd1151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3.229.102
※ 编辑: sdsd1151 来自: 114.33.229.102 (03/29 1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