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dsd1151 (抽筋的胃)
看板Loan
标题Re: [问题] 房贷问题
时间Tue Apr 28 19:58:49 2009
※ 引述《ribozyme (赏味期限)》之铭言:
: 最近家里需要买一间房子 目前跟卖方口头讲好
: 成交价450w 只需付订50w
: 其余的400w尾款 因为卖方原先的房贷尚未还清
: 尚有还款期14年 200多万
: 目前卖方希望将他原本的房贷增额变回400万
: 拿回尾款後
: 再将他的债权载务过到我的名下
通常会这样做的情形有几种可能,
1.买方信用状况不好,申贷不到房贷或成数较低。
(你的状况显然不是)
2.担保品的房子可贷额度不足,原贷银行的可贷额度较高。
(通常买卖件会较增贷件额度较高,很少会要以增贷案件办理)
3.卖方信用状况不好,正在和银行谈,以债务人自偿的方式处理。
(少见,而且贷款金额会较低,这样影响到售价是下下策,但确实有可能这样)
4.卖方要利用时间差避税。
(少见的状况,原屋主是投资客较可能,但原房贷已缴6年,不太会是投资客)
5.卖方是大外行,私下成交,也没透过仲介或代书。
(买方风险高,除非是自己兄弟姊妹,不然不要特意去配合)
6.卖方不怀好意。
(买方风险高)
重点在於,这个案件是否是未透过仲介,私下成交的?
未透过仲介也没有办理银行履保,对双方都是风险。
不管贷款有没有清偿都可以过户登记,但之後原来贷款能不能变更债务人,
买卖双方当事人无从确定。
卖方会担心先过户则有可能不能变更债务人(房子你的房贷他的);
买方也会担心头款交付後无法成交,即使先完成过户登记,
之後前手贷款无法结清,买方後续缴款上会有很多困扰。
建议问清楚理由,若没有合理的理由,对你也没好处的话,还是谈清楚比较好。
: 由於我是首次购屋的生手
: 这似乎对於我做功课所理解的由买方贷款银行帮卖方做清偿动作的程序不同
: 我想请问一下这种情形
: 往後过户到我名下了
: 1.我可以转贷到我属意的银行吗?
: (因为我有公教资格 想申请彰银公教房贷+政府2000亿优惠房贷)
: 2.转贷後我的还款期限是重新设定变成一般贷款的还款期20年吗?
: 还是因为我承接了卖方的债权载务 所以只能由14年开始?
: 谢谢大家了
先过户再办理贷款还掉卖方房贷尚欠金额,或是先办贷款结清原屋房贷余额再过户,
只要申贷时间不要与买卖期日差太远,都可以用买卖案件来作,
首次购屋自住都可以用优惠房贷。
若是单纯承接卖方债务,只是变更成以你名义为借款人,要看银行的作法,很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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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在银行上班,有承办房贷信贷信用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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