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mptie ([ ])
看板LoL_Picket
标题[板务] 关於A2之建议
时间Sat Oct 3 19:00:14 2015
抱怨一下,
可不可以允许板务讨论回主板?
这里就拿来当检举区就好,板务讨论需要多一点的曝光
怕人灌水可以限制单日篇数
好了我抱怨完了,你可以pagedown了
我个人的立场还是一样
废除A2,改成劝导向板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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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板规会存在的的精神是方便大家搜寻
打错字也不是什麽犯法的事情,更何况音译的东西何谓正确都还有得吵
方便搜寻是
体贴,而不应该是
义务
文章的作者想不想让自己的文章容易被搜寻得到,应是文章作者自己的选择,
就像想要让自己的网站曝光的人就会去研究搜寻引擎的演算法是一样的道理
(虽然ptt的搜寻引擎很废,只能找标题还必须一字不差,但想让自己文章被搜寻到的人
还是可以做点什麽事,而使用官方译名这点可说是大家目前的共识)
破坏讨论区秩序该罚,但不符合一些社群共识难道也要罚吗?
这样说吧,自删文章在这个板不罚,但标题不使用官名竟然要罚
各位看倌不会觉得很荒谬吗?这两个行为一样是造成别人搜寻不到
但只因为後者有留下小辫子所以罚,前者某种层面上甚至更恶劣却没事
讨论区是大家的,但文章的所有权还是作者本人,在没侵犯他人权益的前提下
我觉得应该要尊重每一个使用者表达意见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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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说点题外话
看看那些没使用官方名称的文
大部分你也不会因为搜寻不到而感到後悔或是惋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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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板主这次的处理方式
把处理时间改成3天内
很明显的并不能解决问题
为什麽会堆积这麽多A2文没解决?
原因有2
1. 大家不会没事去检举……顶多在推文提醒作者就算了
至於原PO改不改或是只改内标没改外标说真的别人也管不着
2. 板主也不会主动处理
这算是这条板规目前执行的状况,除非我们选出一个时间很多也很喜欢抓错字的板主
不然应该就是这样了
把处理时间改成仅限3天内完全没办法改善不用官名的人造成的搜寻困境
纯粹就是板主懒得处理短时间这麽多的检举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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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建议
废除A2罚则,改成劝导向板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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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40.112.2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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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emptie (140.112.217.14), 10/03/2015 19:02:24
※ 编辑: emptie (140.112.217.14), 10/03/2015 19:03:13
1F:推 talk5566 : 最好都用对岸的名称 盲僧 刀女 海洋之力 10/03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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