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orqios (云☁傲娇银长直J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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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 110年教育部文艺创作奖(4/13)
时间Sun Mar 14 00:05:1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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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教育部文艺创作奖
◎徵件时间:110年3月2日上午9时起至
110年4月13日下午5时止。
◎徵选组别与项目:
( 一 )教师组( 具中华民国国籍之公私立各级学校专任、兼任及退休教师 ):传统戏
剧剧本、短篇小说、散文、
古典诗词、童话。
( 二 )学生组( 具中华民国国籍之国内外各级学校在学学生 ):传统戏剧剧本、短篇
小说、散文、
古典诗词。
徵选相关规定:请参考本页附档「教育部文艺创作奖实施要点」。
◎报名方式:
一、线上报名後以挂号邮寄送件
(线上报名系统将於4/13
下午5:00关闭!邮寄以邮戳为凭)。
二、线上报名程序与缴交文件格式请务必详阅「报名专区-注意事项及报名流程」。
◎其他相关事项:
可参考「交流讨论-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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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 91 年 6 月 10 日台社( 五 )字第 91083621 号订定
中华民国 93 年 3 月 8 日台社( 五 )字第 0930018340 号修正
中华民国 94 年 3 月 2 日台社( 四 )字第 0930176014B 号修
中华民国 94 年 5 月 9 日台社( 四 )字第 0940043865B 号修正
中华民国 97 年 3 月 31 日台社( 二 )字第 0970046594B 号修正
中华民国 97 年 7 月 29 日台社( 二 )字第 0970143311B 号第六点、第八点修正
中华民国 99 年 6 月 17 日台社( 四 )字第 0990074925B 号修正
中华民国 99 年 8 月 31 日台社( 四 )字第 0990140759B 号第三点、第五点修正
中华民国 101 年 2 月 9 日台社( 四 )字第 1010007377C 号修正
中华民国 102 年 2 月 25 日台教师( 一 )字第 1020023424C 号修正
中华民国 104 年 1 月 20 日台教师( 一 )字第 1030190955B 号修正
中华民国 106 年 2 月 24 日台教师( 一 )字第 1060011546B 号修正
中华民国 107 年 3 月 21 日台教师( 一 )字第 1070029241B 号修正
一、目的:
为鼓励学校师生文艺创作,期许实验性与创新性之题材及技法,培养文艺创作风气,提升
文化生活素养,特订定本要点。
二、 办理单位:
( 一 ) 指导单位:教育部及中华文化总会。
( 二 ) 主办单位:国立台湾艺术教育馆。
三、 参选资格:
( 一 ) 教师组:具中华民国国籍之公私立各级学校专任、兼任及退休教师,并领有教师
证书或立案学校之聘书。
( 二 ) 学生组:具中华民国国籍之国内外各级学校在学学生。
四、 徵选组别与项目:
( 一 ) 教师组:
1.戏剧剧本:
( 1 ) 现代戏剧剧本及儿童戏剧剧本以原创为限,并以适合舞台演出为基准。
( 2 ) 传统戏剧剧本应注意句子之合辙押韵、角色身分及曲白分明,并於创作理念中注
明其题材来源出处或为自创。
( 3 ) 应附场景及人物说明。
( 4 ) 应附三百字以内剧情大纲。
( 5 ) 剧本长度以演出时间七十分钟至九十分钟为宜。
( 6 ) 本目之( 1 )及之( 2 )采隔年次轮替徵赛。
2.短篇小说:四千字至八千字以内为宜。
3.散文:二千字至四千字以内为宜。
4.诗词:
( 1 ) 新诗:一首或若干首,合计总行数以不超过六十行为宜。
( 2 ) 古典诗词:以诗集型态结集,并署明总诗集名称。每人应缴交三十首,得为绝句
、律诗、古体诗、词或曲( 小令、散套 )等体裁。其中绝句、律诗、古体诗等体裁合计
不得少於二十首。各体裁应符合格律要求,词、曲应附词牌、曲谱体式,并注明其依据。
( 3 ) 本目之( 1 )及之( 2 )采隔年次轮替徵赛。
5.童话:四千字至五千字为宜。
( 二 ) 学生组:
1.戏剧剧本:
( 1 ) 现代戏剧剧本及儿童戏剧剧本以原创为限,并以适合舞台演出为标准。
( 2 ) 传统戏剧剧本应注意句子之合辙押韵、角色身分及曲白分明,并於创作理念中注
明其题材来源出处或为自创。
( 3 ) 应附场景及人物说明。
( 4 ) 应附三百字以内剧情大纲。
( 5 ) 剧本长度以演出时间四十分钟至六十分钟为宜。
( 6 ) 本目之( 1 )及之( 2 )采隔年次轮替徵赛。
2.短篇小说:四千字至八千字以内为宜。
3.散文:二千字至四千字以内为宜。
4.诗词:
( 1 ) 新诗:一首或若干首,合计总行数以不超过六十行为宜。
( 2 ) 古典诗词:以诗集型态结集,并署明总诗集名称。应缴交十五首,得为绝句、律
诗、古体诗、词或曲( 小令、散套 )等体裁。其中绝句、律诗、古体诗等体裁合计不得
少於十首。各体裁应符合格律要求,词、曲应附词牌、曲谱体式,并注明其依据。
( 3 ) 本目之( 1 )及之( 2 )采隔年次轮替徵赛。
五、 奖励:
( 一 ) 各组各项目录取特优一人、优选二人、佳作三人。
1. 教师组戏剧剧本,特优奖金新台币十二万元、优选每人奖金新台币八万元、佳作每人奖
金新台币六万元;短篇小说,特优奖金新台币九万元、优选每人奖金新台币七万元、佳作
每人奖金新台币五万元;散文、诗词、童话,特优奖金新台币八万元、优选每人奖金新台
币六万元、佳作每人奖金新台币四万元。
2.学生组戏剧剧本,特优奖金新台币七万元、优选每人奖金新台币五万元、佳作每人奖金
新台币三万元;短篇小说,特优奖金新台币六万元、优选每人奖金新台币四万元、佳作每
人奖金新台币二万元;散文、诗词,特优奖金新台币五万元、优选每人奖金新台币三万元
、佳作每人奖金新台币一万元。
3.前二目录取者,并致赠奖状或奖牌。
( 二 ) 前款录取名额得一部或全部从缺。各组各项目之特优、优选从缺或不足额时,得
视作品水准增加录取佳作若干人。
六、参选办法:
( 一 ) 受理期间:由主办单位於每年三月前公告受理期间。
( 二 ) 报名及投稿:
1.参选者应先於主办单位徵选网站线上报名,报名网站由主办单位建置後公告之。
2.线上报名完成後,於截止时间前,将作品及作者资料表等文件以挂号方式邮寄至主办单
位,并在信封上注明「教育部文艺创作奖」字样及参加项目;未注明或以普通邮件寄送者
,参选者应自负遗失责任。
3.经主办单位公告得采线上投稿者,其方式依网站公告之规定办理。
( 三 ) 参选限制:
1.限以中文写作。
2.每一参选者就同一徵选项目仅得参加一件,且为个人独立创作。
3.获本奖特优者,次届不得参加同一项目。
4.参选作品应未在任何一地以任何媒体形式发表,或公开正式发表,违反者,取消其参选
资格。
5.已获其他单位之其他奖项者,不得重复参选,违反者,取消其参选资格。
6.有抄袭、临摹他人作品或有侵害他人着作权情事者,自负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
其已录取者,撤销其录取资格,已发给之奖金、奖状或奖牌,并应交回主办单位或由该单
位追缴。
( 四 ) 得奖作品之使用:
得奖作品之着作财产权归属得奖人,作品得奖人应无偿授权本部及主办单位对於得奖作品
於非营利范围内利用,其利用之地域、时间、内容、利用方法或其他事项,依着作财产权
授权书之约定,且应承诺对本部及主办单位不行使着作人格权。至涉及运用得奖作品制作
营利性之出版品或文创商品者,均应另徵得得奖人同意授权。
( 五 ) 注意事项:
1.作品稿件不得标注姓名、笔名或任何可资辨识作者身分之记号、符号、图像或文字。
2.参选者所送作品格式有疑义时,由评审委员合议认定之。
3.未附参选资格证明文件或违反第三款参选限制者,应不予受理。资料不齐或其他不符本
要点规定者,得不予受理。
4.缴交之资料,概不退还,参选者应自行留存底稿或备份。
七、 评审:
( 一 ) 评审作业分为初审、复审及决审。初审由主办单位作资格审查,复审及决审由主
办单位聘请专家学者、作家、评论人等组成评审小组进行审查工作。评审委员名单於评审
结果公告後始得解密。
( 二 ) 各组各项之特优、优选从缺或不足额时,得视作品水准增加录取佳作若干人。
八、 辅导推广:
( 一 ) 获奖作品,由主办单位置放於本奖网站普及推广。
( 二 ) 获奖作品中,各组戏剧剧本得由主办单位安排演出,并得推荐供各相关团体使用
;各组文学类得推荐至有关报社或杂志社发表。
九、 颁奖事项:
得奖人名单由主办单位发布并刊登国立台湾艺术教育馆网站及刊物,并另函通知得奖人参
加颁奖典礼。
https://web.arte.gov.tw/philology/News/content.aspx?AC_SNID=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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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夫所指 无疾而死
古有明训 今有网军
千疮百孔 死者不知──
千夫来自 一人手指
〈千军指〉 https://i.imgur.com/T69cOZ8.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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