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narch918 (只好为你哭)
看板Literprize
标题Re: [心得]让文字作品「无障碍」吧
时间Fri Apr 9 19:09:19 2010
作者 ghkckhg (台湾自耕农代表)
标题
时间 Thu Apr 8 09:39:04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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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大见笑,因为我真的很懒的每一行按shift+x,
美感问题也其实跟主题没什麽相关,不想占板面,
所以我用寄信的,不过您可以任意处理这封信,公开或者转寄皆可。
首先我并不是以<判断力批判>做为我的依据,
我是以<对美感和崇高感的观察>做为依据,
原因是我认为後验式的说明会比较平易近人。
这本书开章便说:与其说愉快或烦恼的不同感受取决於激起这些感受
的外在事物的性质,还不如说取决於每个人所固有的,能被激发为愉
快或不愉快的情感。
在把愉快或不愉快的情感归於主体之後,康德就直接导入美感与崇高
感,因为美感与崇高感也是一种愉快,所以必然具有以上性质,其根
源也必然是存在於主体的素质。
我就是从这里(主体)导出自由的概念,并非批判哲学表里面的自由。
使用自由这个辞汇可能不大恰当,我想表示的是"(主体)人人皆异"的概念。
又我对美感不以<判断力批判>所做的分类去定义,不想谈什麽既无目
的又恰好符合目的,我所谓的美感就是单纯一般人想到的美感。
我的原文是"美感是完全个人性的东西,无法去讨论。"
我所谓无法讨论的意思在於:
主体性这种东西并无法以任何理由被"要求"。
康德说主体必须俱备该有的情感才能有相应的审美感受,
但我们无法"要求"什麽人该"具有"什麽样的情感。
举例来说就是我觉得长干行很美,但我无法要求其他人也觉得长干行
很美,在"要求"的层次上是无法讨论的,因为我可以选择从其他地方
获得美感而不必从长干行上获得,也不用因为他人觉得长干行不美而
就对其有所非议。
又或者我换个方式解释,
我给一个命题"存在一件事物使得全体人类皆认为它有美感",
而这种全称肯定几乎是不可能成立的。
所以我认为讨论"该对什麽事物产生美感"没有意义,或无法讨论。至
於其他的议题当然是可以讨论。
又y大认为美感可以讨论也可以有共识,
我想她是指在其他层面吧,跟我所讲的应该不是同一回事,
毕竟她没有详尽说明,我也不清楚她在说什麽。
我文章里面可能跳太快了,所以您看到自由这两个字大概也觉得挺莫
名其妙的。以上是我的观点。(打完我才想到,寄信没有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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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9.129.97
1F:→ monarch918:但我仍不懂「主体」何以不是普遍的?康德谈主体就是一 04/09 19:13
2F:→ monarch918:种任何人都有的心智结构或形式﹝范畴﹞,康德也并不回 04/09 19:14
3F:→ monarch918:答这些范畴运作出什麽样的实质。简单来说,我觉得G大 04/09 19:14
4F:→ monarch918:你要谈自己的话是可以的,但别把其他人扯进来,我们理 04/09 19:15
5F:→ monarch918:解是比较方便。 04/09 19:15
6F:推 yclou:嗯哼 ^_< 04/09 19:54
7F:→ yclou:阁下可能和我不在同一个典范里面,我也不清楚您在说什麽。 04/09 19:55
8F:推 ghkckhg:所以m大是希望我不要提康德的意思? 04/10 14:47
9F:→ chuck158207:是希望你可以不要背着神主牌讲话的意思,你累大家都累 04/10 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