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YBASTER (等待反弹的谷底)
看板Literprize
标题Re: [闲聊] 台北文学奖抽掉作品的做法让人难苟同..
时间Thu Dec 6 00:57:37 2007
看到这篇文章我有点感触,分享一点小弟的个人经验好了:
小弟在368篇的推文当中提到,我曾有「败稿新投」而得奖的经验,
其实背後是一段非常不愉快的经历。
当时我的参赛作品第一次是在2003年投稿最後一届的「第三波奇幻文学奖」,
由於我的作品很早就写好,所以几乎是开放投稿的第一天就寄出的,
而且立刻也得到了主办单位手动寄发的确认回函。
可是,就在决赛没多久前(年代有点久了,我忘记发生什麽事情),
主办单位方面好像不小心弄乱了稿子,
而寄给所有的投稿者一份类似认证信函的东西,并要求所有投稿者回覆,
我当时从主办单位网站上看到这个消息,却发现我并没有收到这封信件!
於是我向主办单位去函确认,得到的回覆竟是:他们打从一开始就没有收到我的作品!
如果我无法提出证明的话,就只能请我自认倒楣。
当时离公布得奖恐怕剩不到三个礼拜的时间,
我非常气急败坏的将当初的认证信函用printscreen的方式寄图档给他们看,
主办单位才很欠缺诚意的潦草道歉,说会帮我补送。
但当时我根本不抱持他们「真的会这麽做」的希望,如果他们连收件都如此草率的话,
我猜他们很可能就乾脆把我吃案省下麻烦,再说我写得不好於是出局就成了。
更讽刺的是,要不是他们自己出了那个乱子,我还根本不知道我被吃案了,
而且还是主办单位明明有给我回函的情况下,还发生这样的荒唐。
後来「第三波奇幻工房」收掉了,倒是有了奇幻艺术基金会的「奇幻艺术奖」开办,
(可惜现在这场比赛好像也收掉了…)
於是我将这部作品修过之後,投给第一届比赛的小说组,得到了佳作。
老实说我杠龟的最後一届「第三波奇幻文学奖」是我头一次参加文学奖比赛,
竟然这麽不巧的就碰上如此差劲的意外,让我心中非常挫折。
可是,最後它却在另一个舞台重新开花结果,
让我意识到只要认真的投入创作,其实一部作品不会只有一条出路,
即便你是为了某场比赛而量身订作,或者觉得这场比赛是最适合你作品的发表舞台,
但很遗憾的,有些意外并不在你的掌控当中,
即便是不公平的事,那恐怕也只能归纳在参赛者的「机运」里头。
包括认证这个问题,後来我可以说是「一朝被蛇咬,三年怕草绳」,
我在参赛前一定最重视收件认证的问题,因为万一被「吃案」或者自己粗心失格,
你的心血就是全部付诸流水。
後来我有幸在「第一届温世仁武侠小说百万大赏」进入决赛,
我因为在当兵之故,而必须提早完成整部作品交稿(因为截稿时间卡到下基地!),
是时经办的工作人员已经因为和我经常接洽而算熟识,
但我却因为电话催了两次还没收到「交稿确认函」而差点要板起面孔翻脸,
(她已在电话内确认有收到稿件,但我要求要传个「收据」给我存证)
我相信她的心底可能在讶异,为何我对这个「形式」这麽重视?
但是程序没有完备,就是有可能留下争议空间,
我在「奇幻文学奖」被吃案的作品约有五万余字,都已经很心痛了,
後来比温世仁奖的作品是26万字呢!当然更要战战兢兢罗。ꄊ
但是,每次参加比赛的时候,我也更重视自己是否已经尽到最大的努力,
来排除「因为个人的粗心大意导致丧失参赛资格」的可能,
这次的台北文学奖我也有投,但是我花了一个工作天详阅参赛规则,
甚至还用萤光笔画线注记,作为要寄出稿件前的检查标准作业程序。
至於可能有人会好奇,那份不算长的规则,我为什麽能够看到「一天」?
因为我还深入思考并对照我自己的稿件中,有没有不符规定的「危险因子」存在,
(譬如「作品稿件上不可有任何记号,或提及作者姓名」一条,
我甚至删改掉了「所有可能间接暗示作者身份」的字句,才视同检查完成。)
对於任何「不确定、模糊但可能造成争议」的问题,不管问起来多蠢多白痴,
我也一定要得到主办单位的亲笔答覆,确定万无一失後才进行投稿。
我认为,其实这个环节也是比赛的一部份,是参赛人应该尽到的诚意与责任。
所谓的责任,不是对主办单位负的,而是对你自己的作品肩负的。
因为你都已费尽千辛万苦、殚精竭虑的将作品生出来了,还可能字字斟酌,一改再改,
如果只为一个粗心就要全盘赔上,划得来吗?
那就像考卷明明写到一百分,但是忘了写名字一样,
就算老师认得你的笔迹,甚至全班只有你一个人没写名字,
他还是有权利给你零分要你做为警惕的。
可是,当我投稿出去时,我也只能用「已经问心无愧」来安慰自己,
万一还是碰上不能掌控的意外,我只能为作品另寻发展。
我也觉得台北文学奖这样的认证方式是不够周全严谨的,
(包括他们的投稿规则、限制等,其实我觉得有些地方不尽明确。)
虽然寄挂号信的「安全性」远远高过电子邮件传档交稿,
但我认为礼貌上他们还是该给作者一张回条做安心之用。
我虽谨慎的保存着挂号寄出收执联,可是我也知道,其实那张纸已经没用了。
因为当比赛结果公布时,我若是榜上无名,
也无从判断是我真的力有未逮,还是因为洪桥之误所造成?
就算真的是因为信件漏失且握有确切凭证,是时恐怕也无从申诉,毕竟木已成舟,
主办单位应该很难重新为一个个案召集评审团队,来决定结果是否翻案吧。
另一方面,我想主办单位其实也是万分辛劳的,身为一个参赛者,
本来就有义务尽力使自己作品没有任何资格上的争议和问题。
我在研究所念硕士班时曾经协办研讨会,就明白「收件」的辛劳,
通常来稿超过200份就足以让分类、统计等後续作业变得天昏地暗,
加以相当多的投稿者根本视投稿需知及投稿规则甚至截稿日期如无物,
使得我们在编修论文集的时候无法统一格式,虽然一肚子火,
但是同在这圈子里的我们都知道这关系到准时毕业问题,都还是将心比心的替他善後,
而不会真的援引我们所「恐吓」但却有「言明」的规定:来稿格式不符将予退件!
有些人甚至夸张到连报名表都不用心填,联络方式都不留,
导致他的投稿出现了重大问题,必须与作者本人沟通时,
居然还要天天打电话到他系所里去堵人!
而更有碰上我们已经到印刷厂出片印刷,投稿人才突然要求要「更新内容」或「补件」,
我们表明时间点上已有因难,他却透过指导教授来施压,
最後我们垫了一千元只为了他老兄那一页要重新制版,
好在几百本论文集还没真的印下去,不然我们还得照办的话岂不真的赔死?
当投稿人都没有在意自己的成败而多用点心时,老实讲,
身为主办单位,根本会希望这样的作品能少一件就少一件,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心情吧!
我想,评审是等在主办单位之後的筛选者,
但是要通过主办单位的筛选,只需要很简单的诚意与用心。
「难得糊涂」在严肃的场合并不诗情画意,还是与大家共勉,
请让身为一个参赛者的认真,展现在每一个你能做到的细节与角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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