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reenishch (球儿宝)
看板Literprize
标题[情报] 第九届中县文学奖徵奖办法
时间Sun Apr 29 15:22:14 2007
第九届中县文学奖徵奖办法
一、宗旨:鼓励全民写作,提倡文学风气,展现台中县之人文特质与风貌。
二、办理单位:
指导单位:台中县政府.台中县文化局
主办单位:台中县立文化中心
协办单位:财团法人台中县文化建设基金会
三、参选资格:
(一)本籍台中县。
(二)曾设籍台中县一年以上者。
(三)曾於台中县就学、服务一年以上者。
(四)目前於台中县就学、服务、居住者。
(五)参加报导文学类者不受以上资格限制。
(六)同一文类曾连获两届者,两年内不得再参加该奖项。
四、奖项:
(一)、文类、字数与件数:
1、分短篇小说、散文、新诗、报导文学四类。
2、短篇小说:3,000~8,000字。
散文:2,000~5,000字。
新诗:50行之内。
报导文学:6,000~15,000字。(内容以台中县风土人情为限)
3、参选者每人至多参加两类,每类以一件为限。
(二)、奖励:
1、奖额:(1)短篇小说:首奖为洪醒夫小说奖,甄选乙名,其余不分名次甄选
五名。
(2)散文、新诗不分名次甄选六名,报导文学不分名次甄选三名。
(3)作品水准若未臻理想,依决审委员决议,得以减额赠奖。
2、奖金:(1)短篇小说首奖奖金新台币8万元整,奖牌乙面。
(2)短篇小说、散文、新诗每名新台币4万元整,奖牌乙面。
(3)报导文学每名新台币5万元整,奖牌乙面。
3、主办单位得以结集出版,不另支付版税,惟出版後须赠各得奖者成书十册;
亦得以任何形式(如上网、光碟、有声出版…等)做为推广文学创作活动之
非营利出版。
五、评审:由主办单位审查资格并聘请知名作家、学者组成决审委员会评选。
六、收件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96年7月1日止至96年7月31日止(邮戳为凭)。
(二)、地点:台中县立文化中心图书组
(42048台中县丰原市圆环东路782号)
七、揭晓及颁奖:96年9月11日公布得奖名单,颁奖时间及地点另定。
八、注意事项:
(一)得奖作品经发现资格不符、冒名顶替,或抄袭等触犯任何着作权之情事者,一律
取消得奖资格,追回奖金、奖牌,并自负所有法律责任。
(二)参选作品不得同时一稿两投,并须未曾得奖及发表者(含网路、校园文学奖及刊
物)。
(三)参选者请迳自台中县文化中心网站
http://www.tchcc.gov.tw下载徵奖办法,填
妥报名表并检附户口名簿及身分证之正、反两面影本,或相关证明文件(如在职
证明)乙份。文稿不得书写姓名。作品请以新细明体14号为标准,并以A4纸张打
字列印,或以有格稿纸缮写清楚。
(四)稿件一式四份,并一律以挂号邮寄,请於封套注明「中县文学奖」及应徵类别,
未得奖之作品,恕不退件。
九、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得以随时修订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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