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reeNG (..)
看板Literprize
标题[问题] 皇冠大众小说奖之给奖办法
时间Sun Oct 15 22:01:10 2006
第七届皇冠大众小说奖 (徵文期限到明年四月底,大家有兴趣可以投)
http://www.crown.com.tw/novel/
我有疑问的是"给奖办法"的第七项:
首奖得主在得奖後三年内的所有作品,主办单位有优先刊载和出版之权,
依主办单位出版惯例从优支付刊载稿费或出版版税,并负责後续相关宣传事宜。
1.万一有其他出版社的奖项也有相同的条款,到时应该怎麽算? (当然前提是有得奖)
2.得了奖就真的要同意这条款? 应该还有讨论空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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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09.223.187
1F:推 Augusta:得奖後的世界就不再是这麽简单了呀...... 10/16 06:36
2F:推 Scandinavia:得奖真的反而复杂耶 看了好难受 10/18 11:54
3F:推 mingwangx:想想皇冠大众小说奖帮我们发掘多少好作品,我认为这些「 10/18 22:15
4F:→ mingwangx:复杂」绝对是值得的。 10/18 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