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olateLaw (违法)
看板Lib_Service
标题[公告] Lib_Service (台大文院组务板) 板规
时间Sun Oct 14 17:42:11 2018
Lib_Service (台大文院组务板) 板规
第 1 条
本板为台大文院小组处理组务专用看板,为规范看板秩序,特制定本板规。
第 2 条
本板预设分类如下,使用者应依其事务性质发表:
一、[开板]:供使用者申请开设新板用。
二、[板主]:供现任板主申请板主异动或请辞用。
三、[新增]:供使用者申请连署上任用。
四、[异动]:供现任板主申请看板设定异动用。
五、[罢免]:供使用者申请罢免板主用。
六、[申诉]:供使用者不服板主之板务处置权时申诉用。
七、[检举]:供使用者检举板主违规行为或本组务板发生之违规行为用。
八、[申请]:供板主申请各项上开未经提及之事务用。
与看板有关之申请事务,标题应加上群组路径,如以下范例:
[开板] 台大/人类/AXXX01
[板主] 台大/中文/BXXX02
[新增] 台大/日文/CXXX03
[异动] 台大/文院/ZXXX99
若有上开未尽事宜者,得依性质分类之,如[请假]、[附件]、[问题]、[建议]等。
若未分类或分类错误者,小组长得修改或要求发文者更正分类。
非本板相关管理人员不得使用[公告]或相似形、音之文字为分类,亦不得回覆[公告]。
第 3 条
分类若有预设格式者,应依预设格式填入相关资料,未依格式得不受理直至改善为止。
第 4 条
於本板发言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挑衅、谩骂、诽谤、嘲讽、歧视、人身攻击特定或不特定他人。
二、发表或转录无关本组事务之文章。
三、广告文章或Cross-Post。
四、无意义文章洗板灌水。
五、伪证或诬告。
六、未经沟通即行申诉或重复检举申诉已结案之案件。
七、以多重帐号扰乱看板秩序。
八、以任何形式之文章回覆公告或已结案之案件文章。
九、其它足以影响本组务板秩序之行为。
有前项行为者,得依情节轻重处分水桶7日、30日、365日或3650日,文章得删除或退文,
推文违规者得删除推文。
第 5 条
应独立转录至本板之文章,均以[附件]为分类,并修改标题与主文章标题文字一致,
内文除特殊情形外不得为之任何编辑,否则视为无效附件予以砍除。
上开所述之附件标题设定如以下范例:
[申诉] Lib_Service/ViolateLaw
[附件] Lib_Service/ViolateLaw
[申请] 多重帐号查询 (Lib_Service)
[附件] 多重帐号查询 (Lib_Service)
第 6 条
本板文章依下列性质标记:
一、m:公告或已受理待处理之文章。
二、s:结案之案件文章或不合规定应更正之文章。
三、!:附件文章、结案但应保留之案件文章或不适合以任何形式回应之文章。
第 7 条
本组务板板规修订者,除有特别公告外,自公告日起施行。
第 8 条
本组子群组名单如下:
人类 Σ人类学系所
中文 Σ中国文学系所
日文 Σ日本语文学系所
外文 Σ外国语文学系所
音乐 Σ音乐学研究所
哲学 Σ哲学系所
华教 Σ华语教学硕士学位学程
图资 Σ图书资讯学系所
台文 Σ台湾文学研究所
历史 Σ历史学系所
戏剧 Σ戏剧学系所
填写看板路径时,应参照以上名单,看板位於根目录者,填写「文院」。
修订纪录:
2020/04/24 删除条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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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ViolateLaw (1.173.182.126), 10/14/2018 17:46:32
※ 编辑: ViolateLaw (114.137.189.58 台湾), 04/24/2020 14:3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