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alwu (寂寞很吵)
看板Letters
标题[书信] 你喜欢什麽时候的自己呢?
时间Tue Aug 23 15:30:38 2011
亲爱的我的好友:
你喜欢什麽时候的自己呢?
我认识你们好久了唷,最少的也有三、四年了,最多的超过二十年啦。
这麽多年,这些时候,就算刻意替日子配上叮叮咚咚的噪响,我们也没办法察觉它
就这样光明正大的过去了。
而我一直都很喜欢你们呀。
你们想过吗?或者,有没有一样的感觉呢?
日子再久也像有一条捷径一样,回忆总会拐个小弯儿就回来看你。
不管你振翅一飞能有多远,似乎随意找个地方落下,都会落在那些有你们的地方。
这表示什麽呢?
大概是我离不开你们了吧?
二十三岁那年,我出了人生的第一本书。
在那之前,我只是个等待当兵的准毕业生,在打工的时候跟同事谈天说地,在宿舍
顶楼晾衣服的时候跟室友打屁哈啦看星星。
我没想过将来自己会做什麽特别的工作,就更别提什麽伟大的事绩了。
然而,签下书约之前,我确实是做过梦的,在梦里我幻想着书会大卖,也幻想着有
一天自己会有名有利。
但实际上,内心深处,我有着很尴尬又矛盾的想法。
我一直觉得那是件不切实际的事,而那本书也将会是最後一本了。
然後,似乎命运之神给了我太多的运气了。
就这麽一写到现在,竟写了十二年了。
人说「有得必有失」,这是真的。真的。真的。
生命总是不断地用真实的经历来验证这句话,一次又一次地,但愚钝如我,却在多
年之後才真的全然地悟透它。
而我已经一身疲累了。
就算小有名,也因名而得了一些利。
但此得与彼失,在夜里望着窗外,静到空气凝结,甚至可以听见自己心跳的宁静中
,我其实知道自己已经失去了一些比名利更珍贵的东西。
再也回不来了。
我曾经写过这样的一段话:
「回忆,意思就是回到记忆里。
而记忆是用生命写下的,所以生命就等於是记忆了吗?
不,这是不对的。
因为记忆可以重来,可以存取,可以不断地被读取和翻阅。
但生命不能重来。」
亲爱的你们啊,生命不能重来的。
日子真的叮叮咚咚的过去了,它的吵嚷竟是如此的安静。
而你们有没有想过,活了也几十年罗,喜欢什麽时候的自己呢?
心里话,我没喜欢过自己。从没有。
但我很怀念二十三岁时的那个人。
很怀念。
怀念到我愿意重来一次。
二十三岁时的他,所谓的得与失,在那些平凡的堆叠里平衡得莫名其妙。
二十三岁时的他,什麽都没有。
但,却在打工的时候跟同事谈天说地,或是在宿舍顶楼晾衣服的时候跟室友哈拉打
屁看星星的时候。。。。。。
什麽都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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