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benton (艾本顿)
看板Letters
标题[书信] 空壳子日记(十)
时间Sat Jul 19 11:20:27 2008
0707
0334上星期真是过得太快了,竟然找不出时间写些东西,在我还来不
及反应时,就已经准备要放假了。
星期五回家时顺道去了警局一趟,妹妹一个月前发生的车祸总算
是和解掉了,妹妹也说觉得这一个以来过得很累,想早点把事情了结
完毕。但显然妹妹的同学不这麽想,他家似乎要告上法院,虽同为受
害人,两家意见相左,形同陌路,搞不好妹妹(机车驾驶人)还要挨
他(乘客)告。
今天要回营前,妈妈则是陪着叔公去找数十年不相往来的养女,
请他终止收养关系。叔公已七十岁,且听力有障碍,已无法工作,本
来可以请领政府津贴,偏偏有扶养人,因而无法申请。养女在二三十
年前即离家出走,长辈间可能有些误会纠纷,造成双方互不谅解,妈
妈说既然都没感情了,何不乾脆终止收养,但奇怪的是对方也不肯,
现在只得诉请法院终止收养关系。
法律在很多人心中似乎是一件深奥的、令人崇敬的、万能的、复
杂的、高尚的东西,每当人们知道你念法律时,你的身分地位似乎瞬
间提高了那麽一些,好像你能够替大家处理、解决很多事情。我则认
为法律无用论,当然不是说完全无用,只是说任何大小事,都要靠法
律为最终依归,以法院裁判为最後决定,那什麽事都不要做了。诉讼
一打就是三五年,真是浪费「时间、劳力、金钱」,所以我真不懂妹
妹同学及养女在想什麽。
法律存在是为了解决纠纷,所造成的结果是使得当事人不愿意以
更为简捷方便的方式解决纠纷,这其中是否有所矛盾,是否有哪个环
节出了差错。忽然间,考试好像变得简单了,律师、司法官只是一道
浅浅的门槛,隐藏在後摸不透的人心,才是真正的考验。
星期六高中同学会,但我太懒了,所以没去。後来得知有个同学
已经有四个月大的小孩,已经登记结婚了,可能会在年底宴客。他可
能会成为这群死党中常被调侃的对象吧,接下来就看谁成为第二发。
优口说他很难接受,看着他在玩小孩的照片,感觉很奇怪。优口在陈
胖子的丧礼上也对我说过类似的话,很难接受,可能是这些生与死是
他从未遭遇过的,所以心理上还不能调适吧。
我则是满羡慕的,早日拥有一个家,里头有所深爱的妻子、孩子
,多麽温馨幸福。不过凡事不要想得太美,经济基础等现实问题还是
得面对,虽然小孩是甜蜜的负荷,但不要被诗人骗了,是个甜蜜但很
重很重的负荷,当重转苦时可能就忘了甜。无论如何,要赶快加强自
己,让自己的肩膀够强壮,就能扛起这一切啦。 0707 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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