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hsu (shhsu)
看板Letters
标题[公告] 版规
时间Mon Apr 17 14:31:59 2006
◆ 书信讨论版版规
第一条 禁过短文章。
初犯退回并删文处分。
累犯(三篇以上,含三篇),外加水桶两周。
说明:过短文章系内容少於 20 个中文字者皆属之
第二条 禁不利阅读之文章。
初犯推文提醒,未於时限内修改者,退回并删文处分。
累犯(三篇以上,含三篇),外加水桶两周。
说明:不利阅读系指文章标题或内容含注音文,错别字。
凡有正确中文字者,皆不可用注音文表示。
第三条 禁与本版内容无关之文章。
犯初退回并删文处份。
累犯(三篇以上,含三篇),外加水桶两周。
第四条 禁不礼貌文章。初犯劣文删除,且永久水桶。
说明:不礼貌文章系指具威胁性、猥亵性、攻击性、毁谤性之文章。
第五条 禁广告文与CP。初犯即永久水桶。
但与书信、文学密切相关的广告文,可来信申请。申请时需载明单位
、姓名以及张贴天数,经版主核准後即可张贴,每次仅限一篇且勿重
复张贴,申请期限後如需张贴请再度来信申请,违者或未经核准自行
张贴者将劣文退回并水桶两周。唯,任何形式之商业广告均不予刊登
。(请勿使用学术网路进行商业宣传)
第六条 禁侵犯他人智慧财产权,初犯即劣文删除且永久水桶。
第七条 个人专区内不得添设小小板主,违者经沟通无效後没收个人专区。
注:收到水桶通知者,请於到期日当天,自行发信给版主,请求协助恢复看
板权利。版主不主动恢复权利。
by PTT-Letters版主 shh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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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70.93.16
※ 编辑: shhsu 来自: 203.70.89.175 (06/30 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