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Leon_Lai
标 题香港建议立法...
发信站中央情报局 (Thu Mar 30 13:12:23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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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om/htm/inews/20060324/gb51529a.htm
法律改革委员会建议增加2种刑事罪行,保障个人私隐,使用
强力器材在私人住所偷拍或偷听属犯法。
法改会提出二种新的刑事罪行,保障个人私隐权利,第一是
非法进入私人住所,进行秘密监察,侵犯个人私隐权利。第
二则是用器材监察别人在住所内的私隐,而被侵犯的人是有
合理期望,其私隐是受到保障的。所谓合理期望,即个人在
住宿地方可期望不被偷拍或偷听,但如不使用监察器材亦可
看到或听到,则不算合理望,不属侵犯个人私隐,
法改会小组成员陈文敏表示,他们已平衡了新闻自由及个人
私隐,虽然公众有知情权,但公众利益不同於公众兴趣,名
人亦有个人私隐获保障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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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而再,再而三
看来会游行的成功率是85%了
诸位狗仔先生们就不用再伪装瓦斯/水电工去艺人家里干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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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ykong:呃...错了...後来曾志伟说没游行这回事~果报写的不要信@@ 03/30 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