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考核规则
1.签到:
服务社员应於服务日 13:00 出席并签到。
但轮值打扫或挂号者,应於 12:30 出席并签到。
2.迟到:
非轮值打扫或挂号者,无正当理由,於签到单回收时仍未签到,以迟到论。
轮值打扫或挂号,无正当理由,於 12:35 仍未签到者,以迟到论。
3.缺席:
无正当理由,於 13:15 仍未签到者,以缺席论。
4.强制退社(当掉):
学期末,由指导老师衡量全学期之病假、事假、迟到、缺席情形,决定是否强制退社。
二 请假
1.请假事由之种类:
1)事假。
2)病假。
3)与他组同学换周服务。
4)公假。指因下列事由而请的假:
a.参加研究所考试、国家考试等重大考试。
b.出席由台大开设,於周六上课之课程,例如台湾地质探索。
c.其他经指导老师、总干事以及考核,认为适当之事由。
2.请假之评价:
与他组同学换周服务及公假,不影响期末成绩。
(请要请假的同学尽量优先考虑与他组同学换周服务。)
3.请假之方式:
在该次服务当周,登记於法律服务社办(1707)门口白板之请假单。
无法亲自前往登记请假者,得委托他人代理登记请假。
4.请假者之适格:
未修习「法律实习」课程,又不欲申请服务证明者,无须请假。
三 考核结果之公告
1.每周考核结果之公告:
每周出缺席之情形,最早於每周服务结束时,最晚於每次服务之下周一中午,公布於法
服社办(1707)门口白板之考核表。
2.每周考核结果之异议:
不服当周考核之结果者,请本人亲自向制表之考核提出异议。
※ 编辑: hkbornguy 来自: 140.112.158.154 (10/10 20:44)
1F:推 annie16683:辛苦了! 10/15 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