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rth (失去光芒)
看板LegalService
标题[情报] 有意愿宣导的同学请看这篇
时间Mon Jan 21 17:14:22 2008
教育部来函
问本社有无同学院参加「97年度中小学及社区法治教育计画」
说明如下
为鼓励大学校院法律系所师生参与推动中小学及社区法治教育而办理此次计画
此计划每校每年度以申请一次为原则,最高补助15万元,奖品费最多以5000元为限,
不足数由各校自筹,且应拟定年度工作计画,於九十七年二月底前备文报部申请
逾期不予受理
另配合行政院防治人口贩运行动计画
及法务部民法继承法制宣导,应将考量将上开议题纳入主题宣导以加强法治概念
如有兴趣者,请洽总干事 0919173800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15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