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rde (有为者,亦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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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 新社员入社之成绩限制及其他相关事宜
时间Wed Sep 24 23:51:21 2003
一、正式社员资格
二、实习社员资格
三、入社手续
四、本周服务
五、新进社员讲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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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今日经当面询问邱老师後,
老师答覆为成绩之计算,
应以「二年级」「上下学期」之成绩为准,
平均成绩需为七十五分以上。
烦请未符标准者勿申请入社为「正式社员」。
二、
依服务社章程第六条第一项之规定,
「法律学系二年级以上学生,学业平均成绩在七十分以上,
品行优良、热心服务者,得申请参加本社,为实习社员。」
从而成绩未达七十五分以上,却在七十分以上者得申请为实习社员。
烦请符合此条件而欲申请者,
利用明後两天(本周四、五)中午至言论广场办理入社手续。
至於实习社员得否修习「法律实习一」,其他诸如社员证明等权义,
将再行向老师确认,请欲入社者尽先办理手续!
三、
办理入社手续者,请携带大头照,先前未交者、带回资料填写者,
请尽速至前开时间地点补正。
四、
本周六下午一点为单双组服务,
全体社员皆须出席,请尽早至大礼堂集合。
服务相关资料(各组配置地点、组员名单)
最迟於服务前公布於社办及大礼堂。
五、
服务後将进行新进社员讲习,
当日不克出席服务及讲习者,
请先行於前揭时地请假手续,
且需另行听讲习实况录音,撰写报告。
谢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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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yoee99:实习社员能修习「法律实习一」吗? 推 140.112.211.86 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