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rimp2 (~珍惜各种难得的缘份~)
看板LeeMinHo
标题[公告] ☆★ 李敏镐版版规,请务必阅读遵守 ★☆
时间Thu Feb 4 04:21:35 2010
★══════════════╗
╔╦╦╦╗╔╦══╦══╦══╗╠╗╔╦══╗
║║║║╚╝║ ═ ║ ║ ═╣║║║║ ═ ║
║ ║╔╗║╔╗╠╗╔╬═ ║║╚╝║╔═╩═════════════╗
╚══╩╝╚╩╝╚╣╚╝╚══╝╚══╩╣██◣████▉████◢██║
LEEMINHO ══╩═══════★ ║▉▉█ ██ ████◥██▇▇║
║▉▉████▉█████▇▇█║
╚═══════════════╝
ψthousandgirl
███████████████████████████████████████
█ █
█ ※进入敏镐版时,必须要注意的事情有…… █
█ █
█ *严禁抄袭、未经原作者同意转载图片或未附注文章来源和作者,请尊重着作权。
█
█ █
█ *严禁发文或在推文中
高调询问任何有版权之物的载点
█
█ (线上试听或线上观看视频可) █
█ █
█ *
如要分享任何视频档或者音频档请用低调关灯法。 █
█ (关灯法请洽,如无使用低调,经劝阻後仍未修文,版主将一律删文。) █
█ █
█ *发表在敏镐版的任何文字不得有人身攻击、恶意譭谤等
█
█ 有挑衅、引战之虞的负面涵义。
█
█ █
█ *
请勿使用注音文(无适合的中文字可替代,可使用注音模拟台语发音或状声词,
█
█ 但不可使用过多)或
对岸的简体字与简称(例如:MM等),以利版友阅读。
█
█ █
█ *发文或回文字数至少须
满五十字、内容并需与敏镐相关。
█
█ (若属於看板淡季,版主有时可自由心证视情况放宽,但若过於夸张仍会删文) █
█ █
█ *问卷/买卖/合购/交换/广告等文,
请先来站内信洽询版主。 █
█ █
█ *转贴文章或发、回、推文时务请
正名「李敏镐」,避免新来的版友混淆,
█
█ 也是对敏镐的尊重。
█
█ █
█ *推文难免离题闲聊,但请注意并彼此提醒切勿
离题太夸张, █
█ 如聊到与敏镐无关的人事物或是其他版友已难理解或感到不舒服的程度。
█
█ ( 注:「夸张」的程度难具体定义,故由版主自由心证。) █
█ █
█ █
█ ※当你不小心违反上列叙述规定的时候…… █
█ █
█ ˙初犯者:版主会先推文提醒,或者以s注明修改文章时限,时限届满未修改者,
█
█ 版主迳行删文,给予警告一支。
█
█ 若违犯情节重大将直接予以劣退、水桶处罚轻则三天,重则两周。
█
█ █
█ ˙再犯者:版主迳行删文,若违犯情节重大予以劣退、水桶处罚天数加倍罚之。
█
█ █
█ █
█ ※ 若对版主之裁定不服,请私下来信陈述意见,有理由者予以撤销或减轻处罚。 █
█ █
███████████████████████████████████████
╭───────────────────╮
│ ⊕ 李 敏 镐 版 版 规 ⊕ │
╰───────────────────╯
正式自2010/02/04日起生效
㊣ 版主群:mignone/shrimp2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55.47.204
※ 编辑: shrimp2 来自: 114.39.113.57 (08/13 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