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HJKL (hi)
看板Learn_Buddha
标题[公告] swandance 板友水桶
时间Sun May 15 21:51:05 2011
依据板规第一条
第一条:
A:有[攻击、指责、嘲弄、暗讽(反讽)、挑衅、毁谤(妨碍名誉、或公然污辱)、刻意扭曲
他意],等等之一的行为发生。
举例说明:如对本板、或板友、或板友所认同与讨论之事项等,有
攻击:
1.含人身攻击,
包含攻击执法人员(板主),影响板务运作,举例如警察执行公权力,但却
被民众攻击(含言语),则依妨碍公务办理,今执法人员(板主)亦比照办理。
2.
不"对事不对人",却"对人不对事"。
●以上违者,
首犯劝告+水桶三周,再犯者水桶二月,三犯一年(每犯)。
违反文章:
#1Dp1CR1V 推文,
+ 部分已在-板务相关-删除文章之备份-100年5月-
1. ◇ Re: [问题] 为什麽有出离心并不能当下出离呢??
4. ◇ Re: [问题] 为什麽有出离心并不能当下出离呢??
6. ◇ Re: [公告] 有关swandance板友近日行为
7. ◇ Re: [公告] 有关swandance板友近日行为
8. ◇ Re: [公告] 有关swandance板友近日行为
属连续犯
因为上述文章,有的内容属连续攻击,有的游走於边缘,故依据现今的司法惯例,
一罪一罚,
三犯後,每犯水桶一年,连续6篇,故应处以4年水桶。
第三条:
H:本板以清净为主,不希望本板面到处
充满检举信函等负面文字。若认为板友有违板规
,请备份证据後,直接寄信给"执律板主",或其他板主也可帮忙协助。
1‧挑衅、人身攻击的文章,只有受害者可以检举。
2‧禁止於板上发表检举文。请依照各板主的职务将检举文寄给相关板主。
3‧超过一星期的文章推文等,可再检举但不判决。
4‧超过两星期的文章推文等,已属结案,不再接受检举。
违者删文,劝告一次并请依规定寄信,否则水桶一周,再犯水桶二周,
以此倍增。
依据上文,也是属於
连续犯
依据第一条D项:
D:
违反本板规者,为免继续乱板,板主可以自行认定,而采先行水桶制度,并请被水桶
者三天内,寄信到该板主信箱解释,否则视同接受该水桶之处置。
如未经信箱解释,依据ptt法院《PttLaw》规定不予受理,请勿越级申诉。
如解释後,经板主认定仍有违反板规之嫌,以板主裁决认定为准,不服者可至组务板
覆议申诉,并依小组长判决认定结果,得"撤销 或 维持原判"为之。
(ps:因为swandance板友已寄信到双方板主信箱表示应公告,故我公告,
但若f执律板主另有意见得补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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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 swandance 板友曾言:
1F:推 swandance:我原本用意,就是“自杀式攻击”,争取一句发言权,那就05/13 00:13
2F:→ swandance:是:绝对不可未证言证,混淆视听。我个人嫌恶此事。05/13 00:14
f板主也有考量
3F:推 flamerecca:其实我让事情维持而非快速以板规了结 还有个意含05/12 23:59
我也於
#1Dp0Cx5r (Learn_Buddha) R: [公告] 有关swandance板友近日行为
回应了。
原本有助於讨论"未证言证的事项",但因为後来以演变成连续攻击,且双方也有回嘴吵架
事项,故考量下,原本应处以4年以上水桶,改处以
合并执行2年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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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本板以贴近僧团,故有忏悔制(在家众布萨),采众议制
第六条:
A:
以上水桶之名单,若有人觉得不公,可於布萨期间提出,若"经与会常驻板友过半数通
过",即可免除。
B:
水桶之解除:本板采忏悔制,因本板规被水桶者,可自行忏悔,後发信至该水桶处置
之板主信箱,表示悔过,即可免除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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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5.210.104
※ 编辑: AHJKL 来自: 218.165.210.104 (05/15 22:36)
4F:→ AHJKL:s板友来信,因考量双方吵架回嘴难免碰触板规,故再度考量下 05/19 13:44
5F:→ AHJKL:,在缩减为1年水桶。(可依照板规第六条模式。) 05/19 1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