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HJKL (hi)
看板Learn_Buddha
标题[公告] 新增板规
时间Sun May 15 01:00:09 2011
因有监於部分使用者,在被处分之後,应依正常管道申诉,
如同司法程序,一审(板主)不服,到二审(小组),二审不服到三审(群组,但视案件大小)
若不想申诉是使用者自己的问题,如同一审裁定不服,放弃(或自己不愿、或说懒)申诉,
则应服从板主的裁定,裁定的标准本来就是见仁见智,
尤其是网路bbs较小,不像现实社会,主观立场(自由心证)更大,因为大家是来学术网路
的,不是来搞申诉的,以板主认定(速审速决)。
法规依据:
Ptt法院 请先阅读进版与置底文章! 看板《PttLaw》
批踢踢实业坊BBS站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
第二章 违规行为之处理
第八条(违规行为之认定权人)
看板违规行为,由版主认定事实之有无。其中关於板主管理板面不当及违反群组规范
行为,由小组长认定之。
其他违规行为及小组长管理群组不当,由本站认定事实之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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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流程 依据:
#1CLhN-P5 (PttLaw)
板主 > 小组长 > 群组长 > 板务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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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依据
#1BM0FB6r (HumService) PTT国家研究院小组组规
1. 国家研究院管理总则
看板部分;
2.使用者於看板发言时请注意网路礼节,请勿於看板发表大量不相关或
挑衅性质之
文章,
本群组也严禁将任一看板上的争论带到其他看板争吵,以维持各板独立运作。
因为组规已明确规定:严禁将任一看板上的争论带到其他看板争吵。
但是未定立罚则,因此本板明订若违反上述,则视情节重大可采劝告、或水桶1月~1年。
该条文我在明确说之,举例如 在本板的争论带到他板,或 在他板的争论带到本板,
视情节重大,可采劝告或 水桶1月~1年处分。
在依据申诉流程规定,若有不服板主裁决,请依ptt申诉流程,
若不想申诉是使用者自己的问题,如同一审裁定不服,放弃(或自己不愿、或说懒)申诉,
则应服从板主的裁定,
遵守一个地方的规定,是学佛人的基本认知,申诉流程亦是符合
ptt规定。
若是自己不想申诉(不服板主判决),又不按照流程申诉,而有下述行为:
1.到他板藉故延伸原板事项,或写信、推文、传讯等扰乱板主行为。
视情节重大,可采劝告或 水桶1月~1年处分(原板补水桶)。
补充:
本板是众议制,早就已经明订流程,众议制可推翻板主裁决,不为一人独断。
板规第六条已经公布近1年了,请详阅。
引述:
第六条:
A:
以上水桶之名单,若有人觉得不公,可於布萨期间提出,若"经与会常驻板友过半数通
过",即可免除。
常驻板友不是恶知识、恶伴党、恶随从,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看法,可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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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5.211.8
※ 编辑: AHJKL 来自: 218.165.211.8 (05/15 01:18)
1F:推 meblessme:看来程序比法律还复杂,真想直接上法院 05/15 06:05
2F:→ meblessme: 当然,前提是有违法 05/15 06:07
3F:→ chinesemed:平常要和常驻板友打好关系,就算违反板规被浸水桶也可 05/15 11:41
4F:→ chinesemed:以解套 05/15 11:41
5F:→ AHJKL:不是这样说,况且常驻板友有4x个。 05/15 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