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wandance (行云)
看板Learn_Buddha
标题Re: [公告] 有关swandance板友近日行为
时间Fri May 13 15:38:02 2011
俗话说「上坡容易下坡难」、「上台靠运气,下台靠智慧」。
我 swandance 因为烦恼业习,意外地在此喧腾了几天。
我想在此邀请事件关系人 flamerecca 板主与 nanogap板友,咱们不如就此了事?
方法有两个:
(一)约定某一时间点後,我们三位都不再对此事件发表言论,违者处分。
(二)开个新题,三个人将此事件做一次「最後发言」,讲完後,一样,我们三位
都不再对此事件发表言论,违者处分。
可能有人会疑惑:事无了时,但真正想了,即是了时,何必如此大费周章?
但是,请想想看,当一个人静默不说了,但其他人继续对此事件批评,这虽然可以
考验那个人的修养,但修养是个人的事,公共空间网路平台是要讲公平正义的。
比方说,f 板主事後在板面上拿我当负面教材,虽然显出板主的睿智,但从公平
正义的角度看,如果我认为 f 板主所说有不符事实的地方,难道就只能“不执
着”?这样一来,循环不已,似乎有违本板所期待的板风?
所以,上述两种了断方式,应该是公平正义,而又能照顾到当事人心理需求的。
这样提议,是否能获得同意?
如果可以,是不是裁决一下:用上述两种方法的哪一种方法?怎样施行?若有违
反者,应如何处置?
以上,套用公文术语,「请卓参」,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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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27.130.158
1F:→ nanogap:swandance是你先惹出的事端,没资格提议。那试问藏镜人又 05/13 15:45
2F:→ nanogap:肯放过末学? 05/13 15:46
3F:→ swandance:先不论是谁惹出的事端,在法律上,和解条件是双方可以商 05/13 15:48
4F:→ swandance:量的。另外,我再三表示不认识你说的藏镜人,从公共事务 05/13 15:48
5F:→ swandance:的角度,你必须证明藏镜人的存在,你讲的话才有说服力。 05/13 15:49
6F:→ nanogap:试问借刀杀人,躲在暗处若无其事,这种人岂不是小人 05/13 15:54
7F:→ swandance:假设你说的藏镜人存在好了,那也是你跟他的恩怨,那咱们 05/13 15:55
8F:→ swandance:的部分来了一了;至於他(假设存在)跟你,就由你们去了 05/13 15:56
9F:→ swandance:。这样可以吗? 05/13 15:56
10F:推 flamerecca:真是令人苦笑 05/13 17:02
11F:推 flamerecca:你要不说话还有人能阻止你吗? 05/13 17:03
12F:→ swandance:咦?你回来啦?甚好,有事相劳哩! 05/13 17:04
13F:推 flamerecca:解决这件事情最好的办法 看来只剩下我水桶你了(摊手 05/13 17:04
14F:→ swandance:请慢点水桶,人身难得,请让我做完一件事。 05/13 17:06
15F:→ swandance:你自己想想看,为什麽你可以拿我当负面教材?这样一来一 05/13 17:09
16F:→ swandance:往,是没有了时的。 05/13 17:10
17F:推 flamerecca:你自己想看看你凭什麽跟我定契约吧 05/13 17:10
18F:→ nanogap:swandance可以请先执行第二个条件 05/13 17:11
19F:推 flamerecca:我看到了 已经删文。 05/13 17:12
20F:→ nanogap:感谢板主 阿弥陀佛 05/13 17:12
21F:推 flamerecca:你们还有甚麽好说? 05/13 17:12
22F:→ swandance:感恩 flamerecca 板主! 05/13 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