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bacada (新的开始)
看板Lawyer
标题Re: [新闻] 台北新北当事人调整庭期
时间Mon May 17 12:38:49 2021
以下转自全律会
针对有非双北之法院请双北委任律师毋庸到庭但庭还是照开的紧急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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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wba.org.tw/News_detail.asp?N_id=1321
对部分法院表示正常开庭但请双北律师毋庸到庭紧急声明
时 间:2021/5/17
附档:
针对部分法院表示「正常开庭但请双北律师毋庸到庭」乙事紧急声明
全国律师联合会新闻稿
我国於2021年5月15日上午宣布即日起至同月28日止,提升台北市、新北市COVID-19疫情
警戒至第三级。司法院并於同日发布新闻稿,宣布台北市、新北市辖区法院原则暂缓开庭
之相关防疫措施。对司法院迅速处置,并当日立即回应本会建言,更新新闻稿,就主事务
所设於台北市、新北市之律师或住居於台北市、新北市之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关系人,除有
时效性、急迫性、必要性案件外,应秉持防疫优先原则,弹性调整庭期,本会给予最大肯
定。
但今日本会陆续接获少数本会律师会员陈情,部分法院承办股别以案件「正常开庭,但请
双北律师毋庸到庭」等语,拒绝弹性调整庭期,如此将恐将使当事人被迫更换主办律师或
改变原承办律师间分工;或使被告依法原享有由至多三位辩护人独立行使职权,分受其辩
护之正当权利遭剥夺。另本会亦有接获少数本会会员陈情,涉及刑事一般审理程序,拟进
行传讯证人交互诘问程序,遭拒绝弹性调整庭期,然交互诘问法庭牵涉诉讼关系人原亦属
五人以上,且应无无法弹性改期之情事;亦有陈情少数股别以所有庭期均有急迫性为由拒
绝弹性调整庭期之情事。
上述情事固应属零星法院个别股别或个案个别处置,然牵涉本会主事务所设籍於台北市、
新北市会员之执业限制;及当事人自由选任律师之合法、正当权益,且双北律师若因防疫
未能到庭而致案件辩论终结,恐导致该次期日因程序瑕疵而牵涉无效、上诉撤销或废弃情
事;如未能辩结需另订庭期,亦虚耗法院及当事人劳费并增加不必要风险。
为此本会立即发出本紧急声明,并建请司法院、法务部正视上述陈情,并劝请各地方法院
、检察署避免上述情事发生,以於疫情期间,仍能完整确保当事人权益。
防疫为我国目前首要目标,对於防疫人员、维持治安人员、司法人员及所有付出心力的国
民,全律会深感敬意及支持,并盼司法院采纳全律会此建言,避免因降低风险,却牺牲维
护当事人权益。民众团结一心,共度防疫时刻。
新闻联络人:许雅芬律师
电话:0939-765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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