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veremember (风飘)
看板Lawyer
标题[问题] 家事案件中能否同时主张终止借名登记?
时间Mon Aug 24 15:50:28 2020
各位道长、先进好:
小弟想请教
在家事离婚案件中,能否同时主张终止借名登记关系
主因系当事人有部分婚後财产登记於对方家人名下,但实际为夫妻双方使用,因此想主张
终止借名登记关系,移转登记後再做剩余财产分配。
或是主张1020-1(但感觉这个比较麻烦)
由於这两个案件类型是家事非讼和一般民事诉讼,而且诉讼当事人也没有完全同一
是否可以在同一程序中处理,还是需另外提出民事诉讼?
谢谢各位道长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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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3.141.3.75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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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Nipperdey: 另诉08/24 16:12
2F:推 capitalofz: 不另诉08/24 16:43
3F:推 capitalofz: 阿看错 被告不同须另诉08/24 16:46
感谢上面两位道长解惑!
4F:→ capitalofz: 不过浅见认为1020-1点子不错 看有没有机会主张08/24 16:47
1020-1的时效很短,不确定所谓知有撤销原因时起是指无偿行为的时点,还是知道将有害
法定财产的时点
可能要查看看实务见解。
※ 编辑: everemember (223.141.3.75 台湾), 08/24/2020 17:03:01
5F:推 PTTLikeshit: 裁定停止诉讼然後另诉? 08/24 17:36
6F:推 denniscolin: 说风凉话,如果新店彭法官在,应该可以,我有一件离 08/24 22:14
7F:→ denniscolin: 婚加本票不存在ㄧ起审^^ 08/24 22:14
8F:推 ChrisBear: 可以啊 08/24 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