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rrrmmmm999 (FC肥猫)
看板Lawyer
标题[闲聊] 关於这次全联会选举
时间Tue Jul 21 21:37:16 2020
【我们只会发一次文】
嗨~ 大家
我们是理事参选人 22 号曾韦纶、监察人参选人 5 号刘建成
这次律师选举大家还玩(看热闹)的还愉快吗?各位都有收到选票了吗? 被多少人拜票、
收到了多少文宣、参加了多少餐会/分享会,大家有已经决定要投哪一队或是哪些人了吗?
我想大家的想法应该都一样吧
「TMD总算快结束了。」
看起来选举就是选举,全世界会干的事情都差不多,不会因为大家挂个律师的抬头就比较厉
害或选的比较君子一点,该有的选举步数还是一个不缺。
发现这次选举的时候,是从脸书突然一堆朋友开始募集100人的google表单,突然间,两队
就组成突然亮相,而身为一般乡民,当然就是看着两队政策然後开始看有没有认识的朋友混
在里面,到这个时候还是开心热闹的。
然後慢慢的,冰山一角开始出现,两边开始了没那麽好的碰撞,我们的引爆点在於收到选举
公告之後,5/19收到选举公告,5/20-5/27短短7天(扣除假日大概实质上3-4天)就要决定是
否登记参选,在一阵莫名的情况下,就只好先上车(X)参选(O)再说,之後才发现原来选举日
是在2个月後的7/20。
然後我们就後悔了。
不是後悔参选,而是发现理事跟监事居然没有政见发表会,早知道就参选理事长了!!!
(别问我为什麽不选会员代表,会员代表不就党的橡皮图章到底有什麽用?)
而既然都参加选举了,第一件事情就是开始研究两队政策跟成员组成,越研究头上的问题越
多。两队选举的都是各地执政已久的大佬,为什麽当初不能做推不动的东西,一个选举来了
,突然全部都能做了?为什麽两队政策看起来一模模一样样,所以两队真正差异到底在哪里
??为什麽大家都在讲怎麽样让业务大成长发大财?律师法真正修法,与大家即刻会被侵害
权益的「公益时数」、「进修时数」、「律师伦理」,受雇律师的过劳等侵益问题好像都没
有人在讨论???
也许两队大大大律师看到的都是律师千百年後的展望,追逐的是大大的梦、大大的饼、潮潮
的政策,至於我们小小小律师的权益? Who Care?? 阿,要加S。
而直至目前,两队也没有真正就政策作辩论或讨论的意思。反而是两队候选人的八卦和攻击
各种纷飞。大多数律师们大多也挂着事不关己的态度在看两队厮杀(朋友表示:咦~有选举
吗?跟之前有什麽不一样阿),两队政策也一如往常的没什麽人真的下去看,投票想当然尔
最後也应该是以亲友票为主。
而这几个月里,除了各种文宣广告乱飞之外,我们看到好多律师「突然」举办各种研讨会、
各地律师公会「突然」变得好积极,很多大大大律师们「突然」纡尊降贵来听我们这些小小
小小律师的声音,难道我们新进律师、受雇律师的春天终於要来临了吗!!!
对不起,我们不相信。
我们没办法信任当初以律师素质参差为名,想把律师门槛设到440分的那些人(对,不是现
在的400分,是440分)。
我们没办法信任当初那些抨击400分门槛的候选人们,在发现上面老大居然是主导人时居然
选择默不作声。
我们没办法信任那些会动手去迫害「非我族类」的人们,会真心的保护我们。因为我们随时
会变成那些人的「非我族类」。
我们真的没办法信任。
其实还蛮多人有提醒过我们,这样很容易会得罪人,以後会混不下去,但对我们来说,当律
师如果还要崇拜偶像、还要怕党不给你配票、还怕得罪人、还怕混不下去就不敢发声,最後
以致不敢坚持自己的信念,那我们不知道当初为什麽要考律师。(好吧,其实我当初也没想
那麽多只是想混口饭吃…)
反正不管怎麽说,因为各种因素,我们在最後的最後还是决定要出来选惹。但我们生性害羞
,也不喜欢选举造势每天照三餐发文那套,所以我们只会发一次文,如果有人(?)认同我们
的理念,可以订阅分享按赞开启小铃铛。
我们无意画大饼发大财,而是要以降低利益侵害、保障既有权益为主的「保护型」理念为基
调,作为本次政见的主轴:
1. 督促两队政策实现、开会内容透明化
督促两队高大上的政策们能真正施行,不要再用「需要政府配合」、「需要与其他公会沟通
」等方式塘塞,并定期公布会议纪录的逐字稿,让大家之後出事知道哪个锅哪个人要去背。
2. 推动公会劳健保
囿於法律,只有工会可以挂劳保,公会不行,但这种法律解释的问题,我们不是应该要很会
乔吗? 不然大家开个全国律师职业工会,我们大家一起罢ㄍㄨㄥ…,阿不是,挂劳保!!
3. 公益时数、进修时数研拟
就目前修法见解,法务部的草案上要求我们一年要50小时的「免费」公益时数,30(?)小时
的进修时数,其中的配套和细节目前没人知道也没人想谈。这麽小事情,大大大律师也许也
不会Care,但我们小小小律师其实还是在意的。
4. 举办罗马竞技场
个人喜好。我就想看看大律师们脱下法袍真刀实剑干一场,你不想看吗?
如果你们也对於这次选举各种充满问号,认同我们的政策的话,请支持我们。
我们是 理事候选人 22 号曾韦纶 监察人候选人5 号刘建成
https://i.imgur.com/AFOw210.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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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1.71.8.79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yer/M.1595338638.A.541.html
※ 编辑: rrrrmmmm999 (111.71.8.79 台湾), 07/21/2020 21:39:17
1F:推 tina1234: 想知道你们是否支持降低跨区执业费用 07/21 23:02
2F:推 diggi: 想知道有无增加律师业务及打击违反律师法的具体措施。 07/22 00:03
3F:推 strive19: 推! 07/22 00:48
4F:推 coolisaac: 推 说出很多小律师的心声 07/22 01:27
5F:→ emma369: 作为案件量不大的小律师,不能保劳保真的很苦恼 07/22 03:25
6F:→ muggyman: 劳保问题除非游说修法(劳保条例),否则公会不可能成 07/22 06:26
7F:→ muggyman: 为投保单位。至於成立全国律师职业工会这样远大目标, 07/22 06:27
8F:→ muggyman: 其实还是要先从成立地方县市律师职业工会做起。当然,想 07/22 06:27
9F:→ muggyman: 要一步到位成立全律职工也不是不行,请参照最前面的路径 07/22 06:27
10F:→ muggyman: ,修改工会法後才有可能。否则恕小弟直言,这些恐怕也只 07/22 06:27
11F:→ muggyman: 是喊爽说干话而已吧~ 07/22 06:27
12F:推 zzzmamie: 推你敢说出来 我投你们! 07/22 12:17
13F:推 oolaoola6: 推 07/22 12:24
14F:推 GummyDeer: 推罗马竞技场 battle! 07/22 12:27
15F:推 reebok2121: 有留言给贵粉专,好像还没回覆 07/22 13:35
16F:推 reebok2121: 请问您对於选前w hotel 席开约三十桌请律师吃饭的看法 07/22 13:43
17F:→ reebok2121: 是? 07/22 13:43
18F:推 kenkenliao: 说会员代表是党的橡皮图章是不是根本没看过新的律师法 07/22 13:46
19F:→ kenkenliao: ? 07/22 13:46
20F:→ Ct730d: 话说的好听,也没回覆推文的问题,粉专好像都不回的 07/22 14:14
21F:→ Ct730d: 还没选就这样,选上还得了 07/22 14:14
22F:推 qqqmmm: 说的没错,一堆大所律师出来,说穿了也只是赚更多利益 07/22 14:24
23F:→ qqqmmm: 这些人都是平常就赚很大的律师,他们会真心关怀小律师吗 07/22 14:24
24F:推 Matsui: 文青型候选人只适用在公职人员选举吧 07/22 17:36
25F:→ Matsui: 耍嘴皮的文宣至少对我来说是没用啦 07/22 17:37
26F:推 food36: 赚很大的律师就只是为了选个知名度跟人气然後赚更大啊 哪 07/22 20:53
27F:→ food36: 有可能真的为小律师的执业环境着想 笑死 07/22 20:53
28F:推 ChrisBear: 选第三势力啊 至少跳脱两队选择 07/22 21:06
29F:嘘 MonkeyPear: 比较想知道最近信箱一直收到的拜票信是去哪里搜到电邮 07/22 23:33
30F:→ MonkeyPear: 地址的...我记得向公会提供律师名录的目的不包含拜票 07/22 23:33
31F:→ MonkeyPear: 吧,有个资法高手能释疑吗 07/22 23:33
32F:推 antimiss: 说出部分新进菜鸟的心声给推。但公会劳保真的困难重重 07/23 00:50
33F:推 u8814032: 受雇过劳真的没人重视,还是自己开业最自由,月入200k以 07/23 11:32
34F:→ u8814032: 上又不用看老板脸色,开庭还会被法官称呼大律师呢XD 07/23 11:32
35F:嘘 yujui: 队的组织到底是理念相同还是利益组合啊 07/23 13:18
36F:推 ROCKMANX6: W HOTEL那件事真的夸张!一般公职人员选举可以这样吗? 07/23 15:20
37F:→ tamakochan: 受雇过劳就是受雇要组工会来争取啊 说真的年轻受雇不 07/23 19:17
38F:→ tamakochan: 愿意组工会争取受雇权益 老雇主律师组的公会会有多重 07/23 19:18
39F:→ tamakochan: 视律师界整体的利益呢? 07/23 19:18
40F:推 u8814032: 推楼上,但受雇就是一盘散沙,所以老律师根本没把受雇放 07/23 21:06
41F:→ u8814032: 在眼里,更不用说放在心里尊重 07/23 21:06
42F:→ muggyman: 好奇问问,如果只缴全律会与主区会费後,不用再缴跨区费 07/24 02:12
43F:→ muggyman: 或特别会费即可全国执业(就是完全地单一入会、全区执业 07/24 02:12
44F:→ muggyman: )。首先,是对雇主比较有利还是受雇律师比较有利?第二 07/24 02:12
45F:→ muggyman: ,是对中大型律所还是个人或中小型所经营者有利呢?ps. 07/24 02:12
46F:→ muggyman: 如果有道长觉得我这个提问本身可能就有问题、或很难有 07/24 02:12
47F:→ muggyman: 效讨论,也请不吝指正,感恩~ 07/24 02:12
48F:→ inni: 去找董保城拉票吧 07/24 05:44
49F:→ epoche: 不就是被加入其中一队参选的老板拱出来当侧翼,装素人? 07/24 14:33
50F:推 edison1003: 楼上的推文让我豁然开朗XD 07/25 00:41
51F:推 ROCKMANX6: 新律师法规定全律会要经费挹注地方公会。不修律师法的 07/25 01:29
52F:→ ROCKMANX6: 话,你缴的全律会会费最後还是流到地方公会,一样等同 07/25 01:29
53F:→ ROCKMANX6: 跨区费的结果。换汤不换药。 07/25 01:29
54F:→ tamakochan: 有规定挹助,没规定要挹助多少啊,每年挹助一块二毛 07/25 10:18
55F:→ tamakochan: 五给地方也没违法,这样就有换到药了吧?反过来说, 07/25 10:18
56F:→ tamakochan: 拿律师法规定有挹助当作不可能消灭地方公会的理由, 07/25 10:18
57F:→ tamakochan: 也一样没说服力,每年挹助一块二毛五给地方,一半以 07/25 10:18
58F:→ tamakochan: 上的地方还是倒了啦 07/25 10:18
59F:→ strive19: 默默收回推...... 07/25 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