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ablue (新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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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闲聊] 台中玉鼎法律事务所 负评心得
时间Fri May 22 21:13:45 2020
※ 引述《dead0911 (dead0911)》之铭言:
: 因为一些因素,要暂时隐藏本篇文章,我自认所述有所本,也尊重所有推文,
: 但不愿让讨论失焦,所以,虽然不会删文,但要择期再重新贴出所有内容
: (本文跟所有推文都会保留,不会删改),留给日後想找工作作参考。
: ※ 编辑: dead0911 (36.234.126.10 台湾), 05/22/2020 19:55:36
https://pttcareer.com/lawyer/M.1589992507.A.98B.html
我是玉鼎法律事务所的合署律师,看到这篇文章真的满惊讶的,
我实习是在台中有名的超级大雷所,受雇的老板则是几乎放牛吃草,
在实习+受雇+自行执业到现在将近9年的时间里,
陈律师真的是我看过、听过的律师中,很照顾员工的律师老板,
所以我觉得有必要直接开一篇来回应。
(因为太想回文,我只好把原po的原文google找出来了)
【关於改状、开庭的问题】
我知道原po是哪位受雇律师,所以我当然也知道原po的写状品质及能力。
我只能说,陈律师真的没那麽闲,改那无关紧要的几个字,
原po有多少次整篇书状被退回重写,建议原po也应该一并说明。
另外原po写到受雇工作是「写状、被写状无限回圈」,
这......写状本来就是受雇的基本工作不是吗?原来这也可以抱怨?
至於开庭,我想如果书状都无法达到应有的基本品质,
我是老板也不敢让这样的受雇去开庭砸自己招牌。
更何况本所其他受雇律师在累积一定经验後,可是有开不完的庭,
所以不让受雇开庭显然是有严重的误会。
【关於把合署当受雇】
几个好朋友一起合署,每人写出自己有兴趣、专长的领域,
在特定专长的案件一起合作,有什麽问题?
我是真的不懂,
为什麽原po会直接推论为「想让外界认为事务所规模很大、通通都是他的受雇」
这样的荒谬结论?
另外原po是资浅律师,老板本来就会优先交办传统民刑事案件打基础,
但不代表事务所只做传统民刑事案件,
其他英文合约及非讼案件,原po虽然没有经手,但案件量其实还不少。
【关於绩效奖金】
原po说「从没听过有人领过」绩效奖金,我想原po在本所任职的短短期间,
如果有跟同事好好相处,打听一下就知道有没有人领过,
所以人际关系很重要,不要只会「听说」。
【关於烟味】
陈律师在自己的4楼独立办公室抽菸,原po在1楼应该不可能闻到菸味。
陈律师办公室窗户都是打开的状态,更不会在员工面前抽菸
如果原po指的是偶尔进陈律师办公室闻到残留的烟味,
而让你感到不舒服,那这应该是原po整篇文章我无法否认的地方。
至於原po写的其他内容,我实在完全无法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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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yer/M.1590153227.A.511.html
1F:推 w19880524: 针对内文给予完整回应,给推 05/22 21:36
2F:推 paw510: 完整回应给推。换位思考就可以得出没有一位老板愿意花钱 05/22 22:27
3F:→ paw510: 请受雇只待在事务所,而且状还要一直改,完全没有减轻负 05/22 22:27
4F:→ paw510: 担的可能性。 05/22 22:27
5F:推 chiuin: 如果受雇只是写书状,但请受雇干嘛 05/22 22:32
6F:推 uncledesmond: 推 希望原po一一回应 05/22 23:23
7F:推 jurists: 双方回答一个问题就好 过去贵所受雇律师撑过两年的比例 05/22 23:48
8F:→ jurists: 有多少 05/22 23:48
9F:推 blackwoods: 反观原po删文作为回应 笑死 05/22 23:51
10F:推 franklee0311: 愿意认真回应给推 05/23 00:02
11F:推 d78965: 原po的灵压…… 05/23 00:07
12F:推 HloveDahyun: 惯老板很多,但废受雇看起来也不少XD 05/23 02:31
13F:推 lokazdszone: 当初推原po那篇我错了 05/23 03:49
14F:推 dead0911: 我是原po 当初是你同事(受雇於所长)私讯我 双方讨论 05/23 07:33
15F:→ dead0911: 过 决定把伤害降低 所以才暂时隐文的耶 他也说会告知贵 05/23 07:33
16F:→ dead0911: 所其他人等文章重贴後再回应的 内部如果都告知了 结果 05/23 07:33
17F:→ dead0911: 你现在重新贴文是何意呢? 我就这样说了 有三个受雇三 05/23 07:33
18F:→ dead0911: 个月就离职了是否有这事? 他们开过多少庭去查就清楚了 05/23 07:33
19F:→ dead0911: 另外关於书状被改的事 05/23 07:33
20F:→ dead0911: 他真的有你说的那麽闲 就是有改这些无关紧要的字 那份 05/23 07:37
21F:→ dead0911: 我还留着 至於奖金 我打听到的消息就是没有呀 当时含我 05/23 07:37
22F:→ dead0911: 就三个现任受雇 大家都没领过 但你说我消息不灵通 我也 05/23 07:37
23F:→ dead0911: 尊重 05/23 07:37
24F:→ dead0911: 但关於你要隐射我没跟其他同事好好相处 人际关系有问题 05/23 07:50
25F:→ dead0911: 我无法苟同 啦 更别说前篇那些人身攻击的推文 只是因 05/23 07:50
26F:→ dead0911: 为双方都想让伤害降低 同意隐文 所以才不回应的 我就这 05/23 07:50
27F:→ dead0911: 样说了 我不晓得你这篇跟前篇某人推文是老板授意的吗 05/23 07:50
28F:→ dead0911: 若属实 他觉得我所述并非事实 我尊重他提告 这是他的权 05/23 07:50
29F:→ dead0911: 益 我也会附上所有证据证明我说的皆有所本 05/23 07:50
30F:→ dead0911: 更正:当初包含我共三位受雇,并非三个现任受雇 05/23 07:54
31F:→ dead0911: 另外 paw510的朋友(如果我们说的是同一位)有领到奖金 05/23 08:49
32F:→ dead0911: 应该是我发文之後的事 在那之前 我打听到的是没有 也就 05/23 08:49
33F:→ dead0911: 他一人可去开庭啦 其余两个无法开庭的就离职了 05/23 08:49
34F:推 xiou: 战,都战 05/23 09:24
35F:推 srasn: 早餐吃鸡排 05/23 09:51
36F:推 snoopy63: 战成这样害我都想去打听这间事务所了... 05/23 10:21
37F:推 rain90104: 拉板凳,事务所真是高招呢!叫人删文又找其他人洗白? 05/23 10:33
38F:推 flowerDcup: 高招 05/23 10:57
39F:→ blackwoods: 我又不是玉鼎现任员工 要嘴人是出於本性不需要老板同 05/23 11:13
40F:→ blackwoods: 意哦谢谢 尽管我没有在事务所 但是看到後手这麽不堪就 05/23 11:13
41F:→ blackwoods: 算了 还有心到把精进自己的时间拿来发黑文 出於框正业 05/23 11:13
42F:→ blackwoods: 界风气才回应 05/23 11:13
43F:→ everemember: 看这篇战成这样,难怪大家常说这圈子很小。否则依照 05/23 13:55
44F:→ everemember: 一般事务所的生态,应该会有打不完的劳资诉讼才对 05/23 13:55
45F:推 a031405: ZZZ 05/23 15:07
46F:推 lokazdszone: 搞得我好乱啊 05/23 15:20
47F:推 fall80926: 律师圈就是圈子小,大家都想息事宁人,不然真的闹大, 05/23 15:46
48F:→ fall80926: 两边一起摊开证据对照看看就有趣(但我想可能没人敢) 05/23 15:46
49F:推 abacada: 事务所有1-4楼 是超大所吗? @@ (记得连理律都没这麽多层) 05/23 15:58
50F:推 flowerDcup: 所以这间老板会私下跟其他合署批评底下受雇很烂吗? 05/23 16:04
51F:→ Dueprocess: 所以黑森林到底是事务所的谁啊?气成这样 05/23 18:19
52F:推 ilwe106: 理律现在已经远超过四楼了啦XD都快把大楼都包下来了 05/23 19:41
53F:推 Bluesemen: 好精彩,但看起来45000是真的,这种薪水也是ㄎㄎ,更 05/23 21:16
54F:→ Bluesemen: 何况绩效奖金看起来也是不一定拿得到 05/23 21:16
55F:推 abacada: 那是现在XDDDD 05/23 22:19
56F:推 liandchou: 文章跟推文删掉不可取,你敢PO文就请勇於接受反方说法 05/23 23:34
57F:→ liandchou: 否则书状提出了怕看到对方答辩还可以撤回吗? 05/23 23:35
58F:→ liandchou: 希望原原PO敢提出「心得文」就请好好保留吧 05/23 23:35
59F:→ louis123321: 1-4楼很常见吧 就中南部透天事务所阿 不是大楼 05/23 23:56
60F:推 ansbwmo: 理律搬家前在台塑大楼一层楼就百坪大了好吗,此一层非彼 05/24 00:39
61F:→ ansbwmo: 一层 05/24 00:39
62F:推 walyun: 没有单方撤回吧 原原po不是说和对方共识先隐文 05/24 01:26
63F:推 Bluesemen: 如果是串通好的还真是高招,先私下合议隐文,再叫自己 05/24 12:35
64F:→ Bluesemen: 人Po文,之後就有没看清楚内文的人来回文了 05/24 12:35
65F:→ blackwoods: 蛮会带风向的嘛 试用期跟正式都分不清楚是中文能力有 05/24 13:27
66F:→ blackwoods: 问题?难怪写状…ㄎㄎ 如果觉得不服啊不是要择日再贴 05/24 13:27
67F:→ blackwoods: ?可以回复贴文记得连推文一起 不要怕推文不见我有帮 05/24 13:27
68F:→ blackwoods: 备份 ㄎㄎ 05/24 13:27
69F:→ xperiazultra: 楼上,看你每个回文都好激动,但重点他把文隐藏是 05/24 17:53
70F:→ xperiazultra: 因为原po与事务所同事相互沟通後的结果,希望你能 05/24 17:53
71F:→ xperiazultra: 不偏离主题,不然会让人对你过度解读 05/24 17:53
72F:→ law5566: 「匡正业界风气」..... 05/24 18:47
73F:推 jenoren: 说出「匡正业界风气」感觉有点大人教训小孩的意味… 05/25 00:40
74F:推 angela0103: 原po脾气蛮好的 一直被人身攻击回应也很理性 倒是为 05/25 06:34
75F:→ angela0103: 什麽老板会去跟非现任员工跟合署批评自己受雇 真的有 05/25 06:34
76F:→ angela0103: 跟原po共事吗 至於三个受雇三个月离职跟试用期45000 05/25 06:34
77F:→ angela0103: 看来也是事实 不过我猜不至於雷 只是跟老板频率对不 05/25 06:34
78F:→ angela0103: 上的人就不受待见吧 知道未来处境不佳的人就离职了 05/25 06:34
79F:→ tamakochan: 二年前想框正国考板风气,二年後进化想框正律师界风 05/25 10:35
80F:→ tamakochan: 气,这也是很合逻辑的 05/25 10:35
81F:推 oooohey: 感觉身怀重任 05/25 10:58
82F:推 Bluesemen: 举起匡正的法槌!! 05/25 14:15
83F:推 yanggiin: 都给我匡正起来! 05/25 15:12
84F:推 girlonfire: 匡正业界风气风靡万千少女玉树临风的整人专家 05/25 15:17
85F:推 Ludy760421: 讲到匡正风气,很雷的事务所会被指名攻击,那很雷的受 05/25 15:21
86F:→ Ludy760421: 雇律师是否也要公开姓名让大家公评?这样资讯才平等 05/25 15:21
87F:推 jurists: 公正什麽 这里有人要雇用原原po吗 没有关大家什麽事 05/25 15:40
88F:→ jurists: 还是原原po要去给楼上请 05/25 15:41
89F:推 jurists: 求职时受雇者本来就要履历等给雇用者评估 反之那个雇用 05/25 15:43
90F:→ jurists: 者会提出经营状况 给求职者 05/25 15:43
91F:→ jurists: 你po徵人文还怕别人打听 公评喔 05/25 15:45
92F:推 flowerDcup: 雷所名单大家不是都有吗 05/25 15:46
93F:推 kirilenko47: 其实雷不雷也吃个人频率,见仁见智 05/25 16:26
94F:推 HOTS: 看要大匡还是小匡 05/25 18:34
95F:推 ZRX1200: 战起来 05/25 22:49
96F:推 snoopy63: 没有雷不雷只有频率对不对,很多我觉得很雷的其实在当 05/25 22:50
97F:→ snoopy63: 事人间很吃的开...看供需吧... 05/25 22:50
98F:推 abacada: 原来如此 XD (抱歉我的提问好像离题惹) 05/25 23:48
99F:→ abacada: 另外虽可能是不成文规定 但劳基法规范有允许所谓试用期吗 05/25 23:49
100F:推 q135q135: 小弟去国考板朝圣黑森林大大的文章 真的是很有趣耶 05/26 01:07
101F:推 lusifa2007: 就我所知台北的老板对於菜鸟受雇出庭,一般都会在试用 05/28 22:07
102F:→ lusifa2007: 期陪着一起出庭也顺便考核一下能力这样,总不能都不给 05/28 22:07
103F:→ lusifa2007: 出庭那菜鸟受雇要怎麽累积经验日後可以独自出庭? 05/28 22:07
104F:推 edcrfv921: 根据自己该所就职的经验,确实是有领到红利奖金,也确 12/05 11:07
105F:→ edcrfv921: 实在试用期过後每月有领到红利奖金,对於刚入行没有司 12/05 11:08
106F:→ edcrfv921: 法实务经验的律师在一开始不会马上让律师单枪匹马开庭 12/05 11:10
107F:→ edcrfv921: 但老板开庭是会带着律师一起开庭,书状有大改小改,若 12/05 11:11
108F:→ edcrfv921: 只改一点错字标点符号则代表那份书状写得不错,所以改 12/05 11:12
109F:→ edcrfv921: 的少,因为本人待过不只一间事务所,整体来说老板在待 12/05 11:12
110F:→ edcrfv921: 遇上和对员工的态度上都算是一个好老板 12/05 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