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ebaba (西贝贝)
看板Lawyer
标题Re: [问题] 交付审判的阅卷事宜
时间Wed Jan 16 17:07:47 2019
※ 引述《aij (bbb)》之铭言:
: 虽然这篇文章很久以前了
: 想问一下,如果提起交付审判後,要跟地检署声请阅卷
: 已经递交付审判的委任状到法院的话,需要再附一张阅卷的委任状给地检署吗?
: ※ 引述《fafan (86866)》之铭言:
: : 印象中之前有在版上看过讨论
: : 但刚刚搜寻的时候似乎没有看到
: : 最近在北院声请了一件交付审判
: : 想要声请阅卷
: : 询问了院检双方,都是有点模棱两可的回答
: : 想请问版上道长,
: : 应该向院方还是检方声请呢?
: : 如果同时向两边声请会有可能比较快吗?
: : 还是反而会互相拖慢速度^^
: : 谢谢!
高雄交付审判声请阅卷作法是
1.
先於法定期间内具状向法院声请交付审判
并且在交付审判声请状後记载
「请 钧院依刑事诉讼法第258条之1第2项前段之规定,通知声请人之代理人阅卷」
2.
取得交付审判收文章跟委任状收文章後
再检附声请状跟委任状的收文章当附件具状向检方声请阅卷
3.
大约一周内检方书记官就会打电话通知你去检方阅卷了
如果你没接到
就换院方书记官打来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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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找不到机会趁乱出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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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rvanSdark: 推一个 01/16 17:46
2F:推 iPhoneApps: 推 01/17 00:20
3F:→ ROCKMANX6: 高雄的就算你用手机拍照还要帮你算拍几张,一张一元。 01/17 08:50
4F:→ ROCKMANX6: 根本查无明文,不过反正钱不是我出就算了。 01/17 08:50
5F:推 abacada: 用手机拍也算钱是哪招........ 01/17 12:54
6F:推 gll: 那我用录影的好勒 01/18 16:13
7F:推 joker6: 手机拍照要钱? 01/19 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