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yora (小鸣)
看板Lawyer
标题[闲聊] 法务部再次函报行政院律师法修正草案
时间Mon Aug 6 11:56:59 2018
上星期接获基律公会电子邮件,行政院请各公会对法务部再次函报
律师法修正草案表示意见。草案内容的连结如下:
https://goo.gl/Zjc1V7
此次草案就律师入会制度仍维持主兼区制,理由是与现行实务运作差异较小,
且对小型地方公会运作冲击较小。
如各位道长对草案内容有意见,请直接或是透过各公会向行政院反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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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61.219.8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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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zakijudelo: 曾任司法事务官、检察事务官、法官助理、教授、讲师、 08/06 15:43
2F:→ zakijudelo: 机关法务 可免实习这条 还没有要修? 08/06 15:44
3F:→ Afun2009: 乾脆曾任法律系学生就可以免实习吧 08/06 22:44
4F:推 zakijudelo: 求学经验跟工作经验有一样?如果你要说各行各业专精 08/07 08:36
5F:→ zakijudelo: 的部分不同,当过法务也不一定会写书状,那现行法规 08/07 08:36
6F:→ zakijudelo: 定的检察官,公设辩护人就一定会? 08/07 08:36
7F:→ tamakochan: 不一定啊 所以改成这些人都要实习的话 绝对赞成啊 08/07 11:09
8F:→ tamakochan: 老实说检座公辩要找实习的话 律所是抢着要吧 跟一般 08/07 11:10
9F:→ tamakochan: 小咖找不到实习的情况天差地远 08/07 11:11
10F:推 capitalofz: 第18条第2项这样增修射程太大了 08/07 17:47
11F:推 capitalofz: 「法律事务」这个要件需要定义一下 08/07 1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