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yora (小鸣)
看板Lawyer
标题[闲聊] 全联会预告修正章程
时间Tue Jan 30 15:56:14 2018
昨天接到基律的信,请会员表示意见,我把内容放在google drive上给
大家参考:
https://goo.gl/aUmbTP
看了一遍内容,列有下列费用:
1、入会费(26条1项):以公会会员人数计,每50人1万元(这各地地方公会应该
不会转嫁给会员?先不算在内好了)。
2、常年会费(26条2项):主区每人每月300元。
3、特别会费(26条3项):主区每人每月500元。
4、跨全国登记费(31条1项):最高3万元+每月1千元。
5、跨区服务费(31条2项):最高1万+每月500元。
因此依据草案内容,以後律师执业时每月可能需缴纳:
1、无跨区:300+500=800元。
2、全国执业:300+500+1000=1800元。
3、跨区执业:300+500+500xN(跨区数)
看来跨2区以上者,乾脆登记全国执业比较划算啊。当然还有如得设分所等改变
,请大家自行参阅。如有意见也可直接向全联会提出。
ps:北律已退出全联会,该会章程另有规定。然後基律可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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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cerbenq: 应该藉此良机消灭无耻的律师事务所。 01/30 18:38
2F:推 siriuswinds: 特别会费到底是啥啊,有看没有懂 01/31 00:03
3F:推 siriuswinds: 购置会馆是全台湾都要买吗? 01/31 00:05
4F:推 letita: 应该直接在律师法增订政府应编列预算员额设置律师会馆。 01/31 09:56
5F:→ letita: 这样修法才有意义,不然律师法只有义务都没权利,做功德吗 01/31 09:57
6F:→ letita: 修的内容感觉离单一入会全国执业更远了。 01/31 10:00
7F:→ letita: 终极目标应该是加入全国一个总会就好,各地的为分会即可。 01/31 10:01
8F:推 iTelephone: 律师会馆如果是政府编列预算,那律师公会的声音不就 01/31 13:24
9F:→ iTelephone: 更小更要被摸头吗? 01/31 13:24
10F:→ ROCKMANX6: 律师会馆盖在内地南投县好了,日月潭旁边。 01/31 17:51
11F:→ ROCKMANX6: 像教师会馆一下,律师出示证件可入住。开会也可使用。 01/31 17:52
12F:推 volkov: 律师公会摸头可以摸到哪.....妥协律师公会办公室地址吗 02/01 06:16
13F:→ letita: 就是因为公会声音很小才更要立法保障。 02/01 0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