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yora (小鸣)
看板Lawyer
标题[新闻] 律师阅卷偷拍声押书被法办 今晨5万元交保
时间Wed Jan 10 16:20:42 2018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921493
2018-01-10 07:30联合报 记者陈俊智╱即时报导
立法院去年4月三读通过刑事诉讼法部分条文修正案,被告律师於侦查中羁押案
件可声请阅卷,但案卷资料不得公开。一名游姓律师涉嫌在去年5月利用阅卷机会
偷拍声押书,且将照片传给其他人看,新北检调昨天发动搜索,讯後今晨以5万元
交保。
去年五月,桃园「富奕达」环保公司以合法掩护非法,滥收滥倒事业废弃物,负责
人叶高浓因涉嫌重大被新北地检署声押;为叶辩护的游姓律师声请阅卷,涉嫌偷
用手机拍下案卷内容和相关证据,并将内容传给共同友人吴姓男子。
检调单位监听时掌握游姓律师泄密,认为其涉犯刑法泄漏国防以外机密罪,昨天兵
分三路搜索游姓律师、吴姓男子办公室和住处,并将人带回,漏夜厘清。讯後,
游姓律师今凌晨以5万元交保,其他人均请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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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道长执行职务时注意不要违法。
另外个人觉得,拍摄本身即是刑诉33-2第1项所允许的行为,但随着案件变多,
争议也可能变多,例如:主持律师要求受雇律师阅卷时将卷宗拍照并当场传回
以研究案情,是否可以?如主持律师之後受同案被告委任陪侦,能否透露已知
案情?等,或许需要建立细致化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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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andiato: 检调单位监听?这位道长被检调单位监听还是? 01/10 17:22
2F:推 lokazdszone: 新闻的律师是因为传给共同友人才出问题的吧 01/10 17:40
3F:推 joker6: 应该是监听被告或其他证人知道这个律师有流出吧 01/10 18:14
4F:推 BBSGOD: 在羁押审查庭,阅卷之後,开庭前的律见时,可以把印好的 01/10 23:53
5F:→ BBSGOD: 卷给被告看吗? 01/10 23:53
6F:推 PTTLikeshit: 感觉应该是准拍不准泄漏吧? 01/13 16:38
7F:推 tp6m4g0: 偷拍? 01/14 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