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yora (小鸣)
看板Lawyer
标题[闲聊] 自由广场》公示送达 不必再花钱登报
时间Wed Sep 27 07:47:12 2017
早上看报纸看到的~
◎ 蔡嘉裕
曾为公示送达登报吗?就是应受送达的对方行踪不明时,法院发公文通知声请人
去登报做公示送达,通常是刊登在不太听过的小报上,与分类广告挤在一起,
字超小的,除令登报的法官外,谁会看?太流於形式、不方便又浪费钱,对吧?
不只徒增民众负担,有很多法官也觉得这样没意义,多年来一再於司法体制内部
建议改善。前阵子,司法院察纳建言,於民国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以院台厅民
一字第1060014105号函告知台湾高等法院,并经台湾高等法院於一○六年五月
三十一日以院钦文速字1060003263号函转发其所属各法院,大意是︰「请各法院
依当事人声请准为公示送达时,亦得於司法院及所属法院网站公告。」并说明以
前司法院九十五年九月十九日有一份函释关於「当事人声请为公示送达者,暂
不开放上网公告」部分,即日起停止适用。
换言之,此後当事人声请公示送达时,都由法院直接以网路公告即可,网路公告
无远弗届,也能开发线上查询及应用软体,既省事、为民众省荷包,也更有机会
保障到应受送达的对方,算是司法改革扎实的一小步。然而,司法院的务实改革
真的很低调,这件事没开记者会,甚至也没发新闻稿,绝大多数民众及律师应该
到现在都还不知道有这个转变,笔者为倡议法官之一,越俎代庖,特撰此文公告周知。
(作者现任台中地方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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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是很有感的改变。不过函文中是说「亦得」,所以法院如果说我会贴上网,
但你仍然要去登报,好像也不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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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andiato: 是蔡法官欸 09/27 08:06
2F:推 preattyall: 感谢分享! 09/27 09:10
3F:推 LMessi: 小报要喝西北风了… 09/27 09:56
4F:推 edison1003: 小报会倒吧... 09/27 11:08
5F:推 deann: 贴上网就可以解决 谁要去找小报.. 09/27 11:40
6F:推 capitalofz: 那公示催告呢?要一并处理吗? 09/27 12:19
7F:推 danny1017200: 拍卖公告也可以吗? 09/27 12:59
8F:推 diggi: 希望一切要登报的都适用 09/27 13:54
9F:推 ROCKMANX6: 有些字多的登起来好几万。 09/27 15:07
10F:→ ptt0219: 一堆小报要倒了。 09/27 22:06
11F:推 gary790116: 陈报遗产清册也不用登了耶 09/27 22:10
12F:推 fricca: 小报不会倒啦,还是一堆都需要登报 09/28 10:57
13F:推 Blue6: 法院例稿不修,书记官还是会硬要你登的 09/29 12:53
14F:推 itski: 推楼上 10/01 15:48
15F:推 mynameismary: 感谢道长分享 实用文 不过还是推BLUE实务见解 11/09 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