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jol (勤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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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糊涂警害她冤十年 天天吞药怒考律师
时间Fri Jul 14 21:51:14 2017
※ [本文转录自 cjol 信箱]
作者: clear0928 (clear)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新闻] 糊涂警害她冤十年 天天吞药怒考律师
时间: Thu Jul 13 18:26:01 2017
糊涂警害她冤十年 天天吞药怒考律师
https://goo.gl/G3ob2W
三立新闻网 setn.com‧2017年7月12日 下午4:36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十年前的9月傍晚,摊贩张月英一如往常在黄昏市场摆摊卖袜子,同一时间,台北市汀州
路一起车祸,却彻底颠覆她的人生。因警方误记车牌,让张月英扛上肇事逃逸的罪名,她
为证明清白一路苦学法律、写诉状,终於在今年五月洗刷冤屈。
根据《台湾冤狱平反协会》网站报导,2007年9月26日星期三晚间18时许,一名七旬老妇
在汀州路上被机车撞倒,机车骑士直接逃离,一旁路人紧急记下车牌号码报案,并告知到
场警方车号是「DNX-211」,警方循线找到车主、在市场摆摊的张月英。
张月英向检警强调,傍晚是黄昏市场最忙的时期,她不可能放着生意不管,骑车到台北市
,市场内摊贩也出庭作证,说明张月英每个礼拜三、五都会摆摊,风雨无阻,案发当天也
一样。但张月英所提的相关证词均不被采信,
判决引用她当年每周三通联纪录都在永和、
中和跳来跳去,显见张月英人不一定在市场,二审依过失伤害遭判拘役50天,肇事逃逸部
分则被判拘役6个月。
「我清清白白的,我的人生不能有污点。」张月英为力证清白开始苦学法律,从台北搭客
运夜车到高雄空中大学念法政系法律组,
十年下来共声请了11次非常上诉、8次再审,终
於找到当年的受理报案纪录单,证实路人所念的肇事车牌是「DMX-211」,而不是张月英
的「DNX-211」,今年5月31日,张月英成功翻转冤屈,换回法院认证的无罪。
回想起冤案缠身的日子,张月英时常半夜睡不着坐在家门口流泪,安眠药、镇定剂每天没
停过,至今邮差野狼125的声音仍会惊醒,害怕法院又送信件来了。张月英透露,医师曾
问会不会想轻生,她坚定表示「绝对不会自杀」,因为自己若死了,冤情不能平反,法官
也不会因此自责,还是照样做他的官。
一个错误的英文数字,让张月英从市场走向法院,小小房间里堆着一柜柜法律书籍,正如
同她多年累积的心酸,她透露,已经报名了今年的律师考试,因为「刑事案件不是律师不
能阅卷」,自己考上律师至少可以阅卷,才能保护家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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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逻辑判决,连调监视器都不用,
用通联记录推出「摊贩可能不在市场」,
难道就能直接导出他在犯罪现场,驾车逃逸这件事吗?
这麽多年来,害人吞药、失眠、哭泣的白目鸽子、
神逻辑恐龙检察官、许多恐龙法官,
难道就不用被究责?
各行各业都会犯错,但犯了错会被追究,但是那些恐龙们呢?
补充,刚刚看了二审的神逻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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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高等法院 97 年交上诉字第 108 号刑事判决
法 官 蔡秀雄
法 官 许文章
法 官 谢静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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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在96年9月26星期三发生,
恐龙们调阅96年12月5 日到97年4 月23日的多次星期三通联後,
表示「被告於星期三之摆摊时间,确有多次离开摊位之事实」,
所以恐龙们认为,摊贩说:「被告星期三均会到场摆摊,且10年来均系如此,
风雨无阻,除如厕外,中途不会离开摊位等语」,与事实尚非相符,
显系推测及回护被告之词,自难采为有利於被告之认定。
北七他爸的神逻辑。
应该厘清的重点是96年9月26日当天被告有没有不在场证明吧。
用「案发日之後」的通联得出被告在案发日後多次星情三有离开摊位,
难道就可以直接推导出:
被告在「案发日」确有离开摊位 & 在犯罪现场,驾车逃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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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curonan: 干嘛不请律师~ 07/13 18:27
这也要怪苦主吗?以为大家都有钱喔?
如果有请律师,检察官跟法官就比较不敢乱来的话,那更是司法的悲哀啦
反正穷人的案子,我就随便处理就好,是吗?
一堆为了$$$$的律师,说什麽要保障当事人权益,要推强制律师代理勒,
不就是自肥吗?以为大家都有钱人喔?
2F:推 LiYiKang: 垃圾警察 07/13 18:27
3F:推 logojuju55: 法律系:我们都是 菁英!!!!!!! 07/13 18:27
批评的人一定都是法盲,乱骂人
4F:→ Newtype: 司改不会改这个啦放心 07/13 18:27
5F:→ pekka: 一张单花十年找到 07/13 18:27
6F:嘘 yuugen2: 生儿子被狗干,生女儿被.......楼下接 07/13 18:27
7F:→ uini: 干,连证词都不信是怎样?通联记录定位有时候很乌龙 07/13 18:28
8F:推 white1003: 太扯了吧 都有直接证据了 还要花10年??? WHAT???? 07/13 18:28
9F:→ koloerty: 我干 07/13 18:28
10F:→ kaky: 其实就是一开始没有请律师没有针对车号证据争执.... 07/13 18:29
又来了,为何一定要请律师?为他都说有其他摊贩帮忙作证了呀。
你就是律师吧,不要再帮自己人自肥了啦$$$$$
11F:→ snow3804: 所以是找到报案纪录单才逆转的 07/13 18:29
12F:推 lloop: 所以有没有考上律师? 07/13 18:29
13F:推 yggyygy: 所以这个废物警察是谁 07/13 18:29
14F:→ kaky: 後面也没有足够证据推翻车牌号...说到底就是不懂法所以冤... 07/13 18:30
不懂法所以冤?
明明是那些恐龙的错吧。
出庭摊贩都帮他作证了,恐龙不相信的话,
去调市场附近与犯罪现场附近的监视器,不就可以厘清了吗?(总会有当事人的身影)
连这些都没做,竟然可以判刑,咒那些恐龙下地狱
15F:推 BlueGlad: 10年才找到报案单? 07/13 18:30
16F:→ kmtlikeslave: 鸽子N跟M你要他会分太强人所难了 07/13 18:30
17F:→ snow3804: 找到?心不甘,情不愿的拿出来吧 07/13 18:31
18F:→ F04E: 话说真的肇事者呢? 07/13 18:31
19F:推 LT26i: 司法太夸张了 = = 07/13 18:32
20F:推 LeicaM: 台湾的侏罗纪公园就是法院 07/13 18:32
21F:推 yuugen2: 10年才找到报案单? 07/13 18:32
22F:→ w3160828: 废物警察抄错车牌害人缠讼十年连点责任都没? 07/13 18:32
23F:→ w3160828: 废物法官不掉原始报案单也没有责任? 07/13 18:33
24F:推 navysoider: 台湾该去吃屎的法官跟没智商的检察官一堆不意外啊 07/13 18:33
25F:推 tomchow76: 这可以声请国赔了 真的可以声请... 07/13 18:33
26F:→ yuugen2: 真正的肇事者是多硬的背景啊?要这麽护着他??? 07/13 18:33
27F:→ dan5120: 好猛 自学... 07/13 18:33
28F:推 Superxixai: 遇到垃圾警察又没请律师 07/13 18:33
29F:→ w3160828: 法官到现在都没退场机制 DPP根本垃圾 07/13 18:34
30F:→ w3160828: 被追杀就喊要退场机制 现在主政就默默闭嘴 07/13 18:34
31F:→ Fireya: 如果她考上会发现还是不能阅卷吧QQ 我律师朋友是刑事告诉 07/13 18:34
32F:→ Fireya: 人也不能阅卷 找律师朋友免费帮阅卷 07/13 18:35
33F:推 lwrwang: 警察跟法官的问题很大 07/13 18:35
34F:推 yggyygy: 人生是有几个十年?这警察不用抓出来吗 07/13 18:36
35F:推 cash9632: 她可以请同学帮忙 07/13 18:36
36F:推 violegrace: 这能请国赔或是精神赔偿吗? 07/13 18:36
37F:推 jacktypetlan: 真的超有毅力 07/13 18:36
38F:→ Fireya: 只是要阅卷的话 直接找人帮阅(可能要$也可能有人同情她免 07/13 18:37
39F:→ Fireya: 费)就好了 07/13 18:37
请律师可以阅全卷,没律师只能看笔录影本啦
重点也不是有没有请,是恐龙们轻率傲慢的态度
40F:嘘 darkdixen: 这个法官赶快人肉出来 没收退休金 马的蠢到这种程度也 07/13 18:37
41F:→ darkdixen: 能当法官 07/13 18:37
42F:推 light20735: 会有国赔吗? 07/13 18:38
43F:推 pttview: 有报案单还能误判...法官是??? 07/13 18:38
44F:推 lolic: 月英冠张飞夫姓 张月英 07/13 18:38
45F:推 silentence: 法官真屌 说你有罪就有罪 没在屌你异议的 07/13 18:39
46F:→ silentence: 阿 再说下去 法学大师们又要出来骂是蒐证的问题 07/13 18:39
47F:推 ReallExin: 告诉人都不能阅的卷可以找别人阅? 07/13 18:39
48F:→ ev331: !赞 07/13 18:40
49F:→ silentence: 好像要律师的样子O_o 07/13 18:40
50F:→ Fireya: 找律师啊 律师自己找个律师朋友有很难吗? 07/13 18:40
51F:→ ev331: 有些有钱人只是因为有钱一直兴讼而已 不是真的他对 07/13 18:41
52F:推 rodney92: 垃圾军公教! 07/13 18:41
53F:→ Fireya: 学长姊学弟妹同学 学校外面的朋友 同事都律师... 07/13 18:41
54F:嘘 siaojing: 认真回,监视器通常调不到,不是没录到,就是时间太长已 07/13 18:42
55F:→ siaojing: 经洗掉了 07/13 18:42
喔喔~那就要找其他证据,
第一次看到说:「因为你不一定在A现场,就可确定你在B现场的」。北七神逻辑
我还「我不在咖啡馆,就在前往咖啡馆的路上啦」
56F:推 proprome: 是我会花10年找出那个警察杀了他 07/13 18:43
57F:推 okay1993: 普遍警察都是垃圾 07/13 18:43
58F:推 ihateants: 诸葛亮的老婆果然猛 07/13 18:44
59F:推 windfox6705: 台湾垃圾鸽子连英文都看不懂 07/13 18:44
60F:推 HANAXALICE: 就恐龙法官跟垃圾检察官 07/13 18:45
看到这新闻好难过,人生10年被毁了,
那些恐龙们呢?有被究责吗?
61F:推 ytldylan: 颇好奇,法扶没有支援? 07/13 18:47
62F:推 adamas0422: 小罪法官跟检察官都很敢判 07/13 18:48
63F:推 kid725: 垃圾法官 07/13 18:49
64F:嘘 siaojing: 这篇记者乱报可能性很高,没有六个月的拘役 07/13 18:49
找到所有历审判决了,第一审是无罪的,二审是有期6个月,
台湾高等法院 97 年交上诉字第 108 号刑事判决
刑事第三庭审判长
法 官 蔡秀雄
法 官 许文章
法 官 谢静恒
历审裁判:
970530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97年交诉字45号判决
970918 台湾高等法院97年交上诉字108号判决
1000608 台湾高等法院99年交上更(一)字8号判决
1000908 台湾高等法院100年交声再字36号裁定
1010203 台湾高等法院100年交声再更(一)字1号裁定
1010710 台湾高等法院101年交声再字11号裁定
1010912 最高法院101年台抗字751号裁定
1011213 台湾高等法院101年交声再字35号裁定
1020131 最高法院102年台抗字63号裁定
1020730 台湾高等法院102年交声再字35号裁定
1020930 最高法院102年台抗字868号裁定
1030409 台湾高等法院103年交声再字11号裁定
1030529 最高法院103年台抗字389号裁定
1051130 台湾高等法院105年交声再字32号裁定
1051227 台湾高等法院105年交声再字57号裁定
1060531 台湾高等法院106年再字1号判决
1060531 台湾高等法院106年再字2号判决
65F:推 aduijjr: 就国民党养的狗阿不意外 07/13 18:49
66F:嘘 papa1120: 警察都不用负责吗 07/13 18:51
67F:→ wtfbt: 屌姐 07/13 18:51
68F:推 TyuzuChou: 官呐 07/13 18:51
69F:推 wastetheone: 余铁雄:我一定会判你有罪! 07/13 18:52
70F:推 jimmy5670: 人才的出世是因为废物太多? 07/13 18:54
71F:推 chink5566: 猛 07/13 18:55
72F:推 lianhua: 这种法官检警都不用负责的? 07/13 18:56
73F:→ Fireya: 这种人可能有自宅 不是谁都可以申请法扶 要穷人/原住民.. 07/13 18:57
74F:推 elibra01: 推 07/13 18:58
75F:推 j31404: 由下烂到上 有够可悲 07/13 18:58
76F:→ Fireya: 在大台北地区有自宅的可能就不符合法扶资格了 07/13 19:00
77F:推 wulaw5566: 警察要惩处吧 07/13 19:01
鸽子恐龙们都应该被究责
78F:→ Fireya: 推荐看流浪法庭三部曲 有更惨的故事...帮QQ 07/13 19:03
QAQ
79F:→ silentence: 结果只有一审的法官是正常运作的 ㄏㄏ 07/13 19:04
80F:推 logojuju55: 公务员不意外,平常护航公务员的那几个这篇就安静了 07/13 19:05
81F:→ Fireya: 二审也有好人 看签运 最近有跑去高院旁听 觉得有一个法官 07/13 19:05
82F:→ Fireya: 不错 有看到新闻说他已经申请退休了 不过我认为他开庭还是 07/13 19:06
83F:推 Ludy760421: 为啥大家都觉得要法官帮你争取权益?法官的身分本来就 07/13 19:07
84F:推 andy90498: 所以那个犯错的警察受到什麽惩罚了?(未看先拆全身而退) 07/13 19:07
85F:→ Fireya: 很认真 态度真的很棒 就是流浪法庭30年 书中的陈宪裕 07/13 19:07
86F:→ Ludy760421: 要保持中立,太偏袒任一方都会有问题,最好还是自己 07/13 19:08
87F:→ kabu: 不是罪疑唯轻吗? 07/13 19:08
88F:推 skyhal: 希望乌龙法官全家不得好死 07/13 19:09
89F:→ Fireya: 都退休倒数计时了还这麽认真 蛮好的 07/13 19:09
90F:推 sz: 推 07/13 19:11
91F:推 karenhung: 之前有次出车祸,警察把我的车牌H写成K,还在笔录的时 07/13 19:13
92F:→ karenhung: 候怀疑我叫我把行照拿出来,只能说台湾某部分的警察做 07/13 19:13
93F:→ karenhung: 事真的很散 07/13 19:13
94F:嘘 halflord: 台湾就是有这种废物警察 老鼠屎 07/13 19:15
95F:→ Fireya: 有看过车牌号码写错的+1 道路交通事故照片黏贴纪录表有照 07/13 19:15
96F:推 logojuju55: 公务员不意外 法律系不意外 法官不意外 07/13 19:16
97F:→ Fireya: 片 警察还是写错 检察官也跟着抄错... 07/13 19:16
98F:→ Fireya: 不过那个案件被告有认罪 车牌号码错了也没什麽影响吧? 07/13 19:17
99F:嘘 Eowyn: 希望反废死的好好思考这个案例 07/13 19:22
100F:推 LeonardoChen: 人在家中坐,官司信中来,毁人十年命,警法笑呵呵 07/13 19:23
101F:→ max52001: 可怜 N看成M 就拖十年 07/13 19:27
※ 编辑: clear0928 (140.112.229.225), 07/13/2017 19:34:40
102F:推 Orstor: 那个垃圾警搞不好每天过爽爽在反年改 07/13 19:28
103F:推 peterh05: 警察垃圾 07/13 19:28
104F:→ Fireya: 有兴趣的人自己去高院旁听 见识一下...传说中的好法官和 07/13 19:30
105F:→ Fireya: 惩戒纪录很多的法官 都可以去见识一下 07/13 19:31
106F:推 fantasibear: 警察智商低不意外 07/13 19:31
107F:推 jacklin2002: 台湾早期法官素质就那样低能,跟国外那种几百年法学 07/13 19:31
108F:→ jacklin2002: 素养差太多 07/13 19:32
109F:嘘 aaagang: 警察垃圾 07/13 19:32
110F:推 yannicklatte: 不意外 07/13 19:33
111F:推 myeason: 法官不就白色恐怖跟党国留下的遗毒 能有多好 07/13 19:33
112F:嘘 zsa123: 有没有法官收钱? 07/13 19:34
113F:推 lolwtfnow: 没钱市井小民碰上诉讼真的就是惨 07/13 19:34
114F:推 CMC677: 警察没有被追究责任吗? 07/13 19:35
115F:嘘 spritepeare: 妈的台湾一堆人M都念成N 07/13 19:36
116F:嘘 lazyming: 垃圾法官 那甚麽采证理由 根本就是找不到人就抓人填数 07/13 19:39
117F:推 mouz: 法官都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文组菁英 上面质疑的通通闭嘴 07/13 19:40
118F:推 huikmn: 顶尖军公教都这麽垃圾,平常还有脸上板抱怨领的比外商低 07/13 19:43
119F:嘘 terminator3: 警察+法官 比三宝饭还饱 都是垃圾 07/13 19:43
120F:→ xex999: 十年 ... 07/13 19:44
121F:推 gamania10000: 直接去诉讼辅导科或申请法扶就好啦 07/13 19:45
122F:推 cwind07: 说的真好 法棺也不会因此自责 鬼棺乱判都毫无惩罚机制 07/13 19:45
123F:→ freeyan0422: 通常县市的立委或议员办公室会有法律咨询吧? 我们 07/13 19:46
124F:→ freeyan0422: 乡下就有两家提供了 07/13 19:46
125F:推 ian90911: 真扯 07/13 19:47
126F:推 Ludy760421: 这个案件只去谘询完全没用,不请律师阅卷根本无法翻案 07/13 19:48
127F:推 andy02: 一般人很难这样坚持...真的不容易...支离谱的判决要处罚 07/13 19:48
128F:推 phix: 可以考律师真的很猛 07/13 19:50
129F:嘘 NiuBi5566: 看到这篇只想骂 糙你妈的警察 检察官 法官 07/13 19:51
130F:推 indigostar: 恭喜平反! 07/13 19:52
131F:推 unformat: 就叫你不要嘴 自己去考律师 07/13 19:53
132F:推 MacOSX10: 多装监视器就不会有这问题 所以伦敦监视器密度全球最高 07/13 19:53
133F:推 MatsuiHideki: 垃圾法官 怎麽不去死一死 07/13 19:54
134F:推 sellgd: 和希拉蕊史旺那部片的情节一样 07/13 19:57
135F:嘘 Nighteif: 鬼岛法官 警察 就这种素质阿 人民要自求多福罗 07/13 19:58
136F:推 JJFROMCIA: 为何恐龙不用被究责 07/13 20:01
137F:推 hqu: 法官是神才不是人更不是被作贱的公务员 07/13 20:02
138F:推 s925407: 警察跟检察官才是这件案件最大的恐龙,提供法官错误证据 07/13 20:07
139F:推 kqalea: 人的潜能还是很强大的,当上律师也摆脱贫穷了 07/13 20:07
140F:→ s925407: ,导致出现离谱判决。若鸽子一开始没有弄错车牌号根本不 07/13 20:07
141F:→ s925407: 会有这件事,检察官不检讨鸽子的证据来源也是问题,最该 07/13 20:07
142F:→ s925407: 淘汰的就是中华民国的烂警察体系 07/13 20:07
143F:→ kqalea: 同意楼上,警察这样肯定渎职了吧 07/13 20:07
144F:推 piercingX: 如果真的有经济问题 可以寻求义务律师 07/13 20:08
145F:推 zero09107: 最该骂的是法官 判对就算了 判错都有免死金牌 07/13 20:09
146F:推 kqalea: 检察官的问题也很大,都是间接证据,怎麽能起诉? 07/13 20:09
147F:推 s925407: 弄错车牌号码又不检讨的警察问题最大,最该淘汰 07/13 20:10
148F:推 AxelGod: 垃圾员警和法官 有没有惩处 07/13 20:11
149F:推 yuyuchuang: 要咎责 07/13 20:11
150F:推 andy90498: 骂法官真的有点瞎 法官没有找证据的义务 而提供证据 07/13 20:13
151F:嘘 symeng: 干你娘白痴恐龙智障鸽子 检察官你他妈也没好到哪里啦 07/13 20:13
152F:→ andy90498: 的是源头是警察 警察问题最大吧 07/13 20:13
153F:推 kqalea: 二审法官难道是官官相护??学弟起诉学长判 07/13 20:13
154F:推 uligo: 这法官。。, 07/13 20:14
155F:→ kqalea: 一般来讲法官还是相信检查制度的,检查官上诉 07/13 20:14
156F:→ uligo: 没证据就不能判决啊,无罪推定已死 07/13 20:15
157F:→ symeng: 法官没有义务找证据 总对检警提出的证据有正确判断的义务 07/13 20:15
158F:→ kqalea: 一般来说法官还是会采信检调说词 07/13 20:15
159F:→ symeng: 吧 有要求检警对有疑虑的地方提出证据的权利吧 还是他妈的 07/13 20:15
160F:→ symeng: 都不用动脑就判决的 07/13 20:15
161F:→ kqalea: 都间接证据 07/13 20:16
162F:→ kqalea: 其实不该判有罪的 07/13 20:16
163F:→ kqalea: 证据太薄弱了 07/13 20:17
164F:→ symeng: 这次的错误 警察>检察官>法官 不过都有错都该被谴责 07/13 20:17
165F:→ kqalea: 警察问题最大,没抓到真凶 07/13 20:18
166F:推 JackaLMeI: 无罪推定是给权贵用der 07/13 20:21
167F:推 tolajan: 这样的事也可以搞10,可见法官都是办公桌上办案 07/13 20:22
168F:推 cartoonss: QQ冤枉无辜人真的太糟! 07/13 20:22
169F:推 saint01: 这才是社会乱源啊 07/13 20:23
170F:推 kis28519: 警察没事,超爽的 07/13 20:24
171F:推 philip571: 乡民这麽拥戴死刑,又这麽爱骂法官,真是有趣 07/13 20:25
172F:推 JameC: 这个报案单是去旅行腻,十年才找到 07/13 20:25
173F:推 Raskolnikov: 警察还真好意思常常在那边靠腰多辛苦 07/13 20:27
174F:推 symeng: 不过这个案子一开始就请律师可能就不会有这麽多问题了 可 07/13 20:27
175F:→ symeng: 怜碰上一堆白痴警检法 拖了10年才还被告清白 07/13 20:27
176F:推 netx3101: 三宝警察 07/13 20:28
177F:推 StuLeo: 操他吗的恐龙 07/13 20:28
178F:→ symeng: 话说 刑事案件不是律师不能阅券不违反诉讼权吗 07/13 20:29
179F:推 GimO: 对付侏罗纪公园就只能找律师啊 不然怎麽办 07/13 20:31
180F:→ Fireya: 刑事案件会有很多机会有免费的律师 07/13 20:31
181F:推 sober921: 今天如果是杀人她就惨了,就这种警察法官,还一堆人反废 07/13 20:31
182F:→ sober921: 死 07/13 20:31
183F:→ Fireya: 没钱的/原住民...有法扶 重罪还有强制辩护 07/13 20:34
184F:推 ksksks: 节省司法资源(x) 我要早点下班(o) 07/13 20:35
185F:嘘 earnformoney: 嘘你带风向 07/13 20:36
186F:→ ksksks: Sober你拿懒觉比鸡腿 老师要哭哭了 07/13 20:36
187F:推 athpro700: 鬼岛 07/13 20:41
188F:推 xifaka: 抵销蠢法匠废嘘 07/13 20:47
189F:嘘 simon0529: 干你娘乾法官屁事,法官只能看证据来判刑,你他妈的花 07/13 20:51
190F:→ simon0529: 了10年能找到翻案证据就偷笑了 07/13 20:51
191F:推 coolda: "有"罪推定 XDD 07/13 20:51
192F:推 otaku5566: 恐龙又复活了 07/13 20:55
193F:推 dreamycc: 辛苦她了 意志真的很坚强 07/13 20:55
194F:推 toothfairy: 国外有一部电影也是有类似这样的事情,还拍成电影, 07/13 20:57
195F:→ toothfairy: 女主角为了救哥哥去当律师 07/13 20:57
196F:推 asdqw: 司法改革请她来主导才对 07/13 20:59
197F:推 Freeven: 干你妈的 台湾司法这麽垃圾是三小 07/13 21:01
198F:推 cmid05: 好惨.. 07/13 21:02
199F:推 taurus1981: 这就是台湾的公务员大人啊 07/13 21:02
200F:推 xifaka: 法官不用看报案人纪录 也能判人有罪 07/13 21:02
201F:推 pttassassin: 哈哈 果然文组都是垃圾 07/13 21:04
202F:推 dormice: 太伟大了 07/13 21:05
203F:嘘 bumloveme: 垃圾警察连N跟M都分不清 正妹的lineID倒是抄很快 07/13 21:09
204F:推 catem: 当初的法官检察官怎麽没有出来负责 07/13 21:11
205F:推 king22649: 国赔? 07/13 21:18
206F:推 kerkeruccu: 看看法律系执政把台湾弄成甚麽样子 07/13 21:21
207F:推 neetcat: 就一堆人考警察是去混吃等死的啊 07/13 21:23
208F:推 rover10: 乡民最爱的警察出事欸 07/13 21:23
209F:推 enteree: fuck kmt 07/13 21:24
210F:推 adm123: 一张受理报案纪录单,花了一个人十年的人生,监察院在睡觉 07/13 21:26
211F:嘘 timmkimm: 10年会不会有点扯 07/13 21:27
212F:推 fallen01: 屌 07/13 21:33
213F:推 nsaids: 这个厉害 毅力非同寻常 07/13 21:33
214F:推 mark117: 法院正常素质 07/13 21:33
215F:→ ssccg: 路人报案念的车牌感觉证据力很弱吧,这样也能判? 07/13 21:33
216F:→ ssccg: 不要说是弄错,就算是跟当初路人念的一样也完全不够吧 07/13 21:35
217F:推 aphrodite98: 我不懂这样这麽会判的成..... 07/13 21:37
218F:嘘 ryan21100879: 要证明自己不在场证明要自己举证啊 法官又不能调查 07/13 21:38
你不觉得这种想法很可怕吗?
随便一个人来指控我犯罪,我却要积极证明自己无罪?应该是要检方积极证明我犯案吧。
还有,法院也有查明真相之义务。
219F:→ ryan21100879: 证据 最主要是那张单子车牌是写他的 07/13 21:38
就算报案单写他的车牌又如何呢?连其他证据就没有,也能判刑?
就算法官认为我不在场证明不可采(证人的证词),但恐龙们是怎麽推论的?
用「未来」的通联说我有好几次星期三不在摊位,
所以就认定我「案发当天」也不在摊位,而且犯案耶。
220F:→ ryan21100879: 然後监视器一定是因为调不到啦 不然早就无罪了 07/13 21:38
这案子根本没有调,之後的案子才有调,但没有当天画面了。
要判人有罪,连调监视器都不用?扯耶!恐龙根本就有罪推定了。
221F:→ ryan21100879: 基本上警察局拿出来的东西 都会被采信 你要自己去 07/13 21:39
呵呵,一堆鸽子违法采证的就没被采信呀。
重点还是法官啦。遇到好法官运气好,遇到烂恐龙就虽小一生
222F:→ ryan21100879: 推翻但可怜的是没有监视器 07/13 21:39
223F:嘘 mopackm53637: 垃圾警察才是主因吧 07/13 21:43
224F:推 kqalea: 上面的这种思维就是害台湾过去数年支付命令诈骗盛行的原因 07/13 21:49
225F:→ kqalea: 一张报案单就可以当作关键证据~ 07/13 21:50
226F:→ kqalea: 可见台湾社会吃了多少案 07/13 21:50
227F:→ kqalea: 难怪诈骗集团会搞支付命令诈骗 07/13 21:51
228F:→ kqalea: 一张假的东西都没人查证当真的还要受害人自己证明那是假的 07/13 21:52
229F:推 Kosmosinsel: 说你是间接证据就是说你不是直接证据也当做不是 07/13 21:52
230F:推 Flyingheart: 高等人法官觉得证人摊贩地位低下 不相信低等人的证言 07/13 21:54
231F:嘘 ghgn: 原来现在告人都要被告自己举证喔 法匠真棒 07/13 21:54
232F:推 xifaka: 法官本来就可以依职权调查证据好吗?刑诉163看一下 07/13 21:54
233F:→ www8787: 马der 冤望好人 害人一生 死刑 07/13 21:58
234F:推 stock0907: 消灭蒋匪控制的司法检警调才是正姐 07/13 22:00
235F:推 xifaka: 法官看见对於被告有利的事 「一定」要依职权调查 刑诉163 07/13 22:01
236F:→ xifaka: 明订 怎麽没有调查案发现场附近的摄影机呢?还有张月英机 07/13 22:02
237F:→ xifaka: 车有无受损痕迹? 07/13 22:02
238F:推 DemonPomelo: 垃圾体制 死读书就能上的职位 07/13 22:13
239F:→ DemonPomelo: 无关智商高低遑论逻辑 07/13 22:13
240F:推 PhySeraph: 法官不用智商的 只要会背书就能上 跟硬碟一样 07/13 22:17
241F:推 tostcamp: 浑 07/13 22:17
242F:推 xifaka: 法官只要会背「应注意 能注意 而未注意」就能考上了! 07/13 22:17
243F:→ ciswww: 给原po: 其他摊贩的所言,不是够强的不在场证明,如此而已 07/13 22:18
我同意你的说法呀,毕竟彼此是好同事,可能会偏袒一方。
但是,想要打击证人证词,论理也要合理吧?
最直接的方式就是调监视器呀,但恐龙根本没有调。
竟然用未来的通联记录推定当天犯案,我想没人可以接受吧。
244F:推 xifaka: 原来拿未来手机会飘移的讯号当作在台北市犯案的证据很有 07/13 22:21
245F:推 cloudpart2: 应该是要尊严的那群 07/13 22:21
246F:→ xifaka: 力?况且那讯号还是在中永和飘移 也不是在台北市! 07/13 22:21
※ 编辑: clear0928 (140.112.229.225), 07/13/2017 22:27:49
247F:→ Fireya: 就以前没这麽多监视器 现在监视器也没想像中这麽多 07/13 22:35
248F:→ Fireya: 公家监视器都在路口 我最近有事情才调过 还是没有调到我 07/13 22:36
249F:→ Fireya: 需要的画面 07/13 22:37
250F:推 trchen: 废死见猎心喜 但他们永远装傻不知 台湾民众反废死主因是无 07/13 22:40
251F:→ trchen: 配套 台湾的废死就只是轻纵罪犯 枉顾社会公义而已 07/13 22:40
252F:推 Timba: 这不是 鸽子的问题 判决采信的问题 07/13 22:42
253F:推 MOSMOSQQ55: 雕民:应该速速判决 速速执行 07/13 22:47
254F:推 e1q3z9c7: 干可以单凭口述定罪喔 07/13 22:47
255F:推 preattyall: 法官的八卦版支持度好高 07/13 22:48
256F:→ preattyall: 甚感欣慰 07/13 22:48
257F:嘘 hayate65536: 这样的法官警察,都没有相关的条例能处置吗? 07/13 22:51
258F:推 IHD: 不可质疑你的自由心证啊 不要拿其他低等的职业类比啦 07/13 22:51
259F:推 xifaka: 2007的监视器还不多吗?少到整条台北市的路都没拍到? 07/13 22:51
260F:→ kaky: 证据就是原告跟被告互相提出你如果还要法官去进行那就改回 07/13 22:54
261F:→ kaky: 以前由法官主导的诉讼方式... 07/13 22:54
262F:→ a216832: 可是基本上法官要保持中立 啊反正认真怕冤枉人的法官 判 07/13 23:01
263F:→ a216832: 决出来被记者操弄一下写成新闻 乡民还不是照样骂法官 07/13 23:01
有时是记者的错,但这次是恐龙的错。
264F:→ a216832: 其实你现在讲这些就是事後诸葛 如果今天是一个杀人犯&被 07/13 23:02
265F:→ a216832: 害人 法官一直在找对"被告"有利的证据 以你这种事後诸葛 07/13 23:03
事後诸葛吧?只是要求法院要谨慎吧。
会质疑其他摊贩证词很正常,是我也会怀疑,
所以才更要调监视器,还有,证据是否有利、不利能预先推断吗?
若调出来是在市场附近,对被告是有利,调出来在车祸现场,对被告是不利。
何来偏袒一方呀,勿枉勿纵是基本的要求吧
266F:→ a216832: 的逻辑 又会变成法官在偏袒坏人了 07/13 23:03
267F:嘘 laukun: 一个英文字母误人家清白10年,干这啥鸟事 操 07/13 23:06
※ 编辑: clear0928 (140.112.229.225), 07/13/2017 23:13:54
268F:推 peter821201: 垃圾警察跟法官的搭配简直天衣无缝 07/13 23:08
269F:推 herikocat: 法官、检座:警察跟你无怨无仇,判你有罪 07/13 23:10
270F:推 Jupiter1129: 推 07/13 23:11
271F:嘘 LoveEarth: 不要太强求鸽子啊 07/13 23:13
272F:推 DeaGoo: 鬼岛的恐龙与鸽子 呵呵 07/13 23:15
273F:推 s9845111: 记者能不能发挥一点职业精神调查一下後续啊 07/13 23:18
274F:推 aragonite: 警察法官们可以通通扣押它们的退休俸给当事人吗 07/13 23:18
275F:嘘 GoliathG: 为何这种法官还可以适任?法官不敢认证自己是垃圾 07/13 23:19
276F:→ Fireya: 别说2007了 我2017因为脚踏车被偷去调监视器 没调到我要的 07/13 23:20
277F:→ Fireya: 画面 07/13 23:21
278F:→ infor: 法官不只恐龙还是垃圾 07/13 23:24
279F:推 chrislai: 这些法官检察官鸽子可以免职了 便宜行事 07/13 23:25
280F:推 klimpan: 垃圾不分法官警察 07/13 23:25
281F:推 dnkofe: 检官跟法官确实很恐龙 07/13 23:26
282F:嘘 man1935049: 台湾法官都是一群很会考试的生活白痴 07/13 23:32
283F:推 xifaka: 2012 Makiyo打司机 过程全程被录影 连声音都录到「打他」 07/13 23:33
284F:→ xifaka: 监视器一定有 只是看法官检察官要不要用心找 07/13 23:33
285F:→ xifaka: 本案检察官根本没有举证张月英出现在台北市犯案 为何法官 07/13 23:34
286F:→ xifaka: 可以形成有罪心证? 07/13 23:35
287F:→ Fireya: 那些都行车纪录器 不然就店家私人监视器 警察局的监视器可 07/13 23:35
288F:→ Fireya: 没这麽强大 我在警察局坐了至少一小时 看监视器 07/13 23:36
289F:嘘 cystal: 法盲 多念点书 07/13 23:37
290F:推 xifaka: 检察官跟法官明明可以去调台北市犯案地点的店家监视器跟 07/13 23:37
291F:→ xifaka: 行车记录器 是自己不查吧? 07/13 23:37
292F:→ Fireya: 那也要有吧XD 板上一堆徵车祸画面的文是有徵到? 07/13 23:38
293F:推 xifaka: 你又知道没徵到?重点是法官检察官有徵求行车纪录器吗? 07/13 23:39
294F:→ xifaka: 连查都没查 07/13 23:39
295F:推 diezoo: 好个蔡秀雄 好个许文章 好个谢静恒 07/13 23:40
296F:→ Fireya: 这麽多篇 想也知道不可能大家都有徵到 07/13 23:40
297F:→ Fireya: 不然自己写信去问这些作者是有徵到吗? 07/13 23:41
298F:→ Fireya: 光是置底的就没有吧 不然为什麽要置底? 07/13 23:42
299F:推 spadenet: 检警也是两光 这都能错 07/13 23:43
300F:→ Fireya: 与其讨论徵不徵求行车纪录器 还不如讨论为什麽一审无罪 07/13 23:43
301F:→ Fireya: 二审有罪? 07/13 23:43
302F:推 morocoyaya: 抄错车牌很厉害吗?我遇过事故後,久久不通知做笔录, 07/13 23:46
303F:→ morocoyaya: 我自己觉得不妥自行去要做笔录,才发现那警察把记有 07/13 23:46
304F:→ morocoyaya: 我跟对方资料的纸弄丢了,他还问我知不知对方的电话, 07/13 23:46
305F:→ morocoyaya: 联络他来做笔录… 07/13 23:46
306F:→ Fireya: 我认为抄错蛮厉害的啊 卷里就有车子的照片了 看一下卷就不 07/13 23:48
307F:→ Fireya: 会抄错了 07/13 23:49
308F:→ eva19452002: 台湾法官就是一群从小生长在优渥家庭的温室花朵,没 07/13 23:50
309F:→ eva19452002: 出过社会历练,不知人间险恶,只是会读书会考试就这 07/13 23:51
310F:→ eva19452002: 麽考上可以决定下等人一生的法官 07/13 23:51
311F:→ Fireya: 律师转任的也未必就一定比较好......重要的是怎麽监督 07/13 23:52
312F:推 Jcoray: 这些警察跟恐龙都可以去死了 07/13 23:52
313F:推 roktzzt: 推 我佩服 07/13 23:54
314F:推 earnformoney: 警察养成真的很重要 司改会最爱用的冤案 多数都是 07/13 23:58
315F:→ earnformoney: 警询就出问题 後面要救怎麽救?尤其又没强制辩护时 07/13 23:58
问题只在於警察?恐龙问题才大吧,
如果用这种轻率态度处理案件,被骂恐龙就别觉得委屈,根本实至名归
316F:推 Addidas: 明显吃案河蟹啊 不然报案纪录单最好没人要看 07/14 00:13
317F:推 dudee: 超扯 到底是便宜行事还是官官相护? 07/14 00:20
318F:嘘 sluttervagen: 到底谁说被告不能阅卷的,刑诉33条2项看清楚好吗? 07/14 00:22
319F:推 xifaka: 卷里就有车子的照片 法官为何不看卷要张月英请法扶? 07/14 00:22
320F:→ xifaka: 被告只能阅笔录 阅个懒趴卷 07/14 00:22
321F:→ xifaka: 警询笔录有错 检察官法官都不用纠正?那干嘛要层层关卡? 07/14 00:23
322F:推 earnformoney: 我没有说"只"在於警察啊= = 07/14 00:25
323F:→ earnformoney: 你又知道照片清晰度了?你有看到照片? 07/14 00:25
324F:→ earnformoney: 街头摄影机品质 柯P说手机都厉害多了 07/14 00:26
325F:→ Fireya: 哪有什麽照片?大概又有人看错了吧 07/14 00:27
326F:推 colenken: 能不能对那些恐龙判刑啊 07/14 00:28
327F:推 smdf: 好扯 07/14 00:28
328F:→ Fireya: 该不会跟我的推文有关吧XD 我说的是另一件不相干的案子 07/14 00:28
感谢大家关心苦主的冤案,希望各位不要起争议啦
329F:推 flyawaylife: 说怎麽不找律师的,跟何不食肉麋有87%像 07/14 00:48
330F:→ xifaka: 110勤务中心受理报案纪录单这个侦查庭卷会没放进去? 07/14 00:52
331F:推 earnformoney: 就是放到抄错的报案纪录单进去 才一路错啊= = 07/14 00:54
332F:→ xifaka: 那张110勤务中心受理报案纪录单没错 麻烦看判决书~ 07/14 01:01
333F:→ xifaka: 是後来警察抄错 07/14 01:02
334F:推 RLH: 夸张的判决标准 07/14 01:04
335F:推 Balthier: 07/14 01:05
336F:推 scatology: 鬼岛 07/14 01:09
337F:推 autokey: 我猜是想赶快结案~导致出错~法官也没时间再查证 07/14 01:09
338F:推 WFSGT: 台湾法官就是爽爽的乱判 在人情施压其他法官不要改判 07/14 01:11
339F:推 kev5in127: 台湾法官呵呵 07/14 01:12
没想到有这麽多留言,乾脆大家就推爆吧,让这件事可以让更多人看见。
这样也许就有更多人关心其他冤案,司法过劳,如何究责相关人士等问题。
也希望记者去追踪後续,苦主真是太辛苦了,十年人生呀QAQ
※ 编辑: clear0928 (140.112.229.225), 07/14/2017 01:20:38
340F:推 ray10133: 警检法官 恐龙一条龙 有够烂的 07/14 01:15
341F:推 StarCat76: 就自以为是的判决啊,还怕人嘴 07/14 01:18
342F:推 earnformoney: 咦 我刚说错了 是肇逃追查表抄错 勤务中心没抄错 07/14 01:19
343F:→ earnformoney: 不过我猜警察也只有把肇逃追查表移送给检方 07/14 01:19
344F:→ earnformoney: 110受理报案纪录单是前端的 通常都不会移送 07/14 01:20
345F:→ earnformoney: 而只会把做成结论的肇逃追查表移送给检方 07/14 01:20
346F:→ earnformoney: 当然也有可能是我个人主观猜测 要鞭就鞭吧~ 07/14 01:21
347F:→ jerry1919: 中永和跑跟跑去汀州路哪边比较快? 07/14 01:21
348F:推 Sakura0714: 真是恐龙法官!妇人的决心,好惊人。 07/14 01:30
349F:→ earnformoney: 欧巴桑真的是比蟑螂顽强的生物XD 07/14 01:35
350F:推 zenuo: 法官自由心证无敌啊 你拿他没辙 快改陪审制 把法官请下神坛 07/14 01:36
351F:推 luckyred: 太瞎了 07/14 01:46
352F:推 GianniC: 应该立法 这些法官全部枪决 07/14 01:52
353F:推 GARRETH: 扯 07/14 01:53
354F:→ GianniC: 乱判就枪决法官 很难吗?? 07/14 01:53
355F:→ GianniC: 台湾法官就是欠法条可以枪决 07/14 01:54
356F:推 zzzzzken: 这案件超扯 07/14 02:02
357F:推 tcboy: 奇葩法官 07/14 02:16
358F:推 lina7inverse: 推被害者张女士,另高调 07/14 02:25
359F:推 yumemi25: 辛苦了 07/14 02:36
360F:推 crazywiwi: 推 07/14 02:57
361F:推 space20021: 高调 07/14 03:11
362F:嘘 gn02546574: 打破他 07/14 04:11
363F:嘘 ptckimo: 司法改革国事会议… 07/14 04:34
364F:嘘 MadeTW: 国赔到底赔多少啦叫当年承办人员自己吞啦 07/14 04:58
365F:推 haohaobobo: 谢是那个未审先判的那位吗 07/14 05:08
366F:嘘 gouran: 鬼岛 07/14 07:03
367F:→ gouran: 这些法官都不用抓去关吗? 07/14 07:03
368F:推 Eppieyu: 我也曾因为警员记错连络电话,害我差点被告上... 07/14 07:20
369F:推 akay08: 推推 07/14 07:27
370F:推 ed47: 这三个恐龙还在当法官吗? 07/14 07:31
371F:推 rick6304: 有没有办法向警察讨国赔 07/14 07:34
372F:推 usan: 唉,穷人没钱请律师,出事只会被吃够够 07/14 07:58
373F:推 sputniky: 应该要有法官检举制度,烂死了 07/14 07:59
374F:推 ss87316: 不要国赔 叫那个法官赔阿 07/14 07:59
375F:推 birth0302: 所以,是考上了没? 07/14 08:15
376F:嘘 WilliamWill: 骂到爆也没用 07/14 08:22
377F:推 lanhow: 可以国赔,那只鸽子要赔 07/14 08:24
378F:嘘 AInnor: 拉机该判死刑了吧 07/14 09:00
379F:推 ghsu2012: 台湾法官最会东拉西扯的胡诌 07/14 09:16
380F:推 sharkimage: 推 07/14 09:20
381F:推 adifdtd: 看到这种案例真的会让人厌世,血统不对只有吃屎的份 07/14 09:22
382F:嘘 soyjay: 干你娘 推文有文盲耶 人家是翻案成功才去报名考律师的 07/14 09:23
383F:→ adifdtd: 即使平反了,但如果血统正确可以省那十年。 07/14 09:23
384F:→ soyjay: 找什麽律师同学律师老师 上法律组的课不一定都是律师好吗 07/14 09:23
385F:推 soyjay: 推血统正确 大概不到三天就翻完案了 鸽子还要被拉正赔偿 07/14 09:29
386F:推 lmc66: 蔡秀雄 许文章 谢静恒 蔡秀雄 许文章 谢静恒 07/14 09:33
387F:→ hjchangg: 怎麽会觉得在台湾很常见 07/14 09:45
388F:推 nckukath: 台湾的恐龙法官超多的 07/14 09:54
389F:推 kevinpart: 这种精神应该接下来去考法官,法官也是需要换血的! 07/14 10:02
390F:推 PKming: 法官就文组在考的呀,本来就是比较弱的一群人中比较优秀的 07/14 10:10
391F:→ PKming: 自卑感会引发更大的自大感,所以法官都死不认错 07/14 10:10
392F:推 a24373314: 台湾日常 07/14 10:15
393F:推 Ark727: 真是躺着也中枪 07/14 10:26
394F:推 eramaya: 这应该申请国赔,最好这种事糊涂两个字带过 07/14 10:35
395F:推 tomanbaya: 该想想真正的肇事车主是否有甚麽大的权利!? 07/14 10:55
396F:嘘 sy4826951: 恐龙不是都知道了嘛 07/14 10:56
397F:→ tomanbaya: 合理怀疑那个警察有收到真正肇事者甚麽好处? 07/14 10:56
398F:推 hock747: 几年前警察问我为什麽通辑犯写我家地址,我却不认识 07/14 11:02
399F:推 newsmaker: 马的 当年误判的鸽子跟鬼官都不用负责吗 07/14 11:04
400F:→ hock747: 乱报地址不查证还质疑我,程式很差,而且前後来了5批警察 07/14 11:05
401F:推 noname78531: 文组误国 误人人生 文组真是可怜 07/14 11:05
402F:→ hock747: 其中一次,跟我朋友进来,他进门後才说他是警察 07/14 11:06
403F:→ hock747: 人难免出错,我要求3位法官经手的案子,是不是要重启调查 07/14 11:09
404F:推 feywen: 经过好几审,都没有调过报案记录,这不是证据之一吗? 07/14 11:11
405F:推 killerken: 这种早在检察官阶段就该不起诉ㄌ 07/14 11:44
406F:嘘 hjgx: 谁有种转贴去LAW板啦 见识法律人的大团结 07/14 12:04
407F:推 mester: 毅力惊人,佩服!!! 07/14 13:06
408F:嘘 kixer2005: 这法官是在吃大便的是不是啊? 没有不在场证明=有罪??? 07/14 13:10
409F:嘘 birth0302: 所以,是考上了没? 07/14 13:16
410F:推 thaleschou: 怕 07/14 13:18
411F:推 lunaX19: 奇怪之前不是有人说 没有直接事证 利益应归於被告吗? 07/14 14:00
412F:推 haopin: 鬼岛恐龙有罪故意推定没听过吗? 07/14 14:03
413F:→ gll: 当事人就算是律师就能阅刑事卷了吗?? 07/14 14:37
414F:推 tetsu2008: 毅力推 07/14 14:38
415F:推 wemee: 陷害人很简单 报他的车号说他肇逃 剩下的交给法官定到有罪 07/14 14:41
416F:推 f124: 法官根本废物阿 这样也能判阿 根本什麽证据都没有 07/14 14:58
417F:推 SHIU0315: 这种承办人员都不用严惩吗????? 07/14 15:06
418F:→ qoo0100123: 法律只是用来毁灭人的凶器 07/14 15:26
419F:推 wolve: 法匠等下要来呛你有没学过刑诉证据章节 美日&德&实务学过没 07/14 15:44
420F:推 chrisbbs: 推向恐龙究责! 07/14 15:45
421F:推 roger60801: 警察+法官不久黄金阵容吗 07/14 15:47
422F:推 lluunnaa: 超烂的判决 07/14 15:52
423F:推 bolovema: 实在很扯 07/14 16:09
424F:嘘 jeremyyyy: 这种法官检查官可以反告诬告求偿吗? 07/14 16:16
425F:推 silentence: 法学大师们都不敢吭声了 07/14 16:22
426F:推 waddler: 也许在不久後的未来 AI都会比骄傲的法律人更少误判 07/14 16:25
427F:推 ax0068588440: 真的是强者 07/14 16:48
428F:推 arishina: 实务的有罪推定是很可怕的 07/14 18:38
429F:推 TY0842: 10个法官9个xx 07/14 19:31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cjol (114.136.28.28), 07/14/2017 21:51:14
430F:嘘 df8883517: 所以你生病会喝符水而不看医生??完全不懂你呛"找律师" 07/15 00:15
431F:→ df8883517: 的逻辑 07/15 00:15
432F:推 pttinNIGHT: 很棒,你卖欧盟认证有机蔬菜给我,不能收我钱喔 07/15 02:22
433F:→ edison1003: 觉得这新闻跟律师没啥关系... 07/15 07:48
434F:推 a9301040: 有病看医生,有诉讼找律师,病情蔓延很难救 07/16 01:56
435F:推 danny1017200: 被告什麽时候有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那那些罪疑唯 07/17 18:59
436F:→ danny1017200: 轻、无罪推定的原则都废掉好了。 07/17 18:59
437F:推 Atropos0723: 这就是司法的应然与实然的差异,只能说在台湾就是要 07/17 23:20
438F:→ Atropos0723: 承担有如天灾一般,莫名其妙找上门的冤案 07/17 23:21
439F:→ Atropos0723: 然後原Po说的好,因为请律师法官跟检察官就不敢乱来 07/17 23:22
440F:→ Atropos0723: 那真的就是司法的悲哀.... 07/17 2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