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cyfen (lovecyfen)
看板Lawyer
标题[问题] 警局陪同讯问请益?
时间Thu May 18 08:13:49 2017
某日我接获一件警局陪同讯问案件
是涉嫌人某甲有智能障碍问题在路上将他人遗失皮包捡走
笔录录音录影结束後 笔录列印要签名的时候
我发现笔录记载跟某甲所述显然不同
例如警方询问:某甲捡到皮包後 如何处置? 某甲回答:我不知道
笔录却记载:我拿回家了 我坦承有侵占遗失物的行为....
法律评价上应有相当差异阿
我觉得某甲有智障情形 说词反覆
他拿走皮夹的去向跟有无构成犯罪算有很大关联阿
於是我向制作笔录两位员警表示意见
此时另位员警走进来 他看到我这样站在电脑前跟承办员警讨论笔录
她就开始说:你是谁? 我说:我是律师
她说:你在干嘛? 我就大概跟她解释一下状况
他就说:你律师没资格说话 没资格站在这里 也不能对笔录表示意见
当然我就说 我是这个案件辩护人 我当然有资格说话
基於侦查不公开原则 最没有资格在侦讯室的就是你了
笔录记载与事实不符时候 我当然有资格表示意见
这位员警後来接着说:你律师站在这里干嘛? 律师了不起? 律师卡大捏?等等
(反覆+吼) 很像喝醉酒
接着反过头去跟某甲说:你请他没用啦 你可以赶快换一个律师
然後跟甲开始讲话(想当然应是在攻击我)
(承办两位员警後来就一直跟我道歉)
ps:针对笔录跟回答不符的争议 就重新制作笔录
请问各位前辈 面对这种状况 单兵我该如何处理?
秀才遇到兵 有理说不清 尤其这个兵穿着警察制服的时候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46.117.68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yer/M.1495066432.A.230.html
※ 编辑: lovecyfen (114.46.117.68), 05/18/2017 08:19:44
1F:推 taylorlin: 开始录音 事後投诉?要不是当场跟他拼只会让自己背一个 05/18 08:37
2F:→ taylorlin: 妨碍公务 大家应该都想跟他大小声 哈哈 05/18 08:37
我也想过录音 可是我怕等等员警抓说 侦查不公开 所以我没录音
当下我也没在跟这第三位员警客气
妨碍公务必须强暴胁迫阿 这太难构成
3F:→ sandiato: 有先烈楷模被告过,还被媒体等在外面拍上铐 05/18 09:02
有些员警故意激人 让人失控抓人小辫子阿
我可不会那麽容易被钓鱼
4F:推 joker6: 叫他不要签名,打电话搬救兵 05/18 09:15
跟谁搬救兵?
5F:→ lokazdszone: 业务登载不实 05/18 09:23
制作笔录的两位员警 明了且了解我的说法 也跟我致歉说他们比较没经验
是後来一个完全不了解的第三位员警进来 态度就非常差
6F:推 ptt0219: 翻刑事诉讼法第245条第2项给他们看呗。 05/18 09:35
7F:推 liping27: 写署长信箱投诉整件事情,会有人打给你询问事情经过的。 05/18 09:51
※ 编辑: lovecyfen (61.62.184.96), 05/18/2017 10:25:47
8F:推 wakamur: 为了同道执业环境,希望道长能够投诉,起码也回报公会 05/18 10:54
9F:推 qqqmmm: 这种事都要当场大声讲啊,事後反悔是哪招 05/18 11:02
我当场据理力争 这位女员警疯狂跳针阿
10F:推 LMessi: 警察不意外 05/18 11:22
11F:推 hellosoap: 问他警员编号 他应该会冷静一下 05/18 11:26
员警手臂上臂章有 我有记下来
12F:→ Afun2009: 那时候已经不是侦查不公开的问题,而是警界害群之马的问 05/18 11:34
13F:→ Afun2009: 题。 05/18 11:34
14F:推 lokazdszone: BEY 05/18 12:02
15F:→ lokazdszone: 帮大大加油,共勉之,练习对干的勇气 05/18 12:03
16F:推 Richfun: 「你录音关了没?刚刚的录音光碟不要到检察官那边就不见 05/18 13:19
17F:→ Richfun: 。」我会这说 05/18 13:19
我觉得录音很容易被消失阿
※ 编辑: lovecyfen (61.62.184.96), 05/18/2017 13:30:07
18F:推 aarrcc: 大声回去啊!请一定要提报清理这种害群之马让各位道长及 05/18 13:27
19F:→ aarrcc: 当事人有一个正常的环节 05/18 13:27
20F:推 newfrank: 法条明文就刑诉43-1条第1项准用41条第2、3项,请求将异 05/18 14:10
21F:→ newfrank: 议部分附在笔录上,至於员警拒绝附录,我就不清楚实务上 05/18 14:10
22F:→ newfrank: 怎麽回应了,还请其他道长补充。 05/18 14:10
23F:推 mickchao: 如果他不是负责制作笔录或询问犯罪嫌疑人的警察,现场告 05/18 14:12
24F:→ mickchao: 发他妨害公务啊XDDDD 05/18 14:12
25F:推 evilsura: 又一个垃圾警察… 05/18 16:09
26F:推 chihchien: 请受询问人拒签笔录 05/18 16:17
27F:推 andyahn: 马上打电话给督察室,问他,律师陪讯是不能表达意见吗 05/18 16:56
28F:推 ChrisBear: 我的作法是叫当事人拒签,然後在他面前打去督导室 05/18 17:09
29F:→ ChrisBear: 叫他们督导室派人到现场 05/18 17:09
30F:→ ChrisBear: 我之前遇到警察想搜索 我也是呛声不是现行犯就不能蒐 05/18 17:10
31F:→ ChrisBear: 有本事你用现行犯逮捕我当事人 我直接去做提审 05/18 17:11
32F:→ ChrisBear: 不然就去地检署声请搜索票 05/18 17:11
33F:→ ChrisBear: 没有票的话你敢搜我就直接提告违法搜索 05/18 17:11
34F:→ ChrisBear: 对的事情就不要怕 沉住气说就可以 警察基本上会怕 05/18 17:12
35F:→ ChrisBear: 不过我想信这样的警察只是少数而已 我遇到很多都可以 05/18 17:12
36F:→ ChrisBear: 好好沟通 05/18 17:12
XDDDD 督察室 感觉有效喔 谢谢
我当天是打给地检要找值班检察官 法警不愿意帮我转接
当天已约半夜12点了
37F:推 josephxg: 不改正就叫当事人拒签。 05/18 22:19
38F:→ ROCKMANX6: 侦查庭也有这种垃圾检察官乱记笔录还不给改的。 05/18 23:44
39F:推 beagle2: 类似情形遇过 直接打给督察室之後就照规定来了 05/19 16:44
※ 编辑: lovecyfen (114.46.117.68), 05/19/2017 22:34:46
40F:推 yenjufire: 我之前在大安某派出所陪侦也遇过类似的事情,也是某个 05/19 23:11
41F:→ yenjufire: 资深员警要赶我出去,还问我法律哪条规定律师可以在场 05/19 23:12
42F:→ yenjufire: 最後也是两名作笔录原警不断跟我道歉 05/19 23:13
这样感觉员警是串通好的在唱双簧阿
※ 编辑: lovecyfen (114.46.117.68), 05/20/2017 00:11:46
43F:嘘 twin1949tw: 伪造文书? 05/20 08:52
44F:→ twin1949tw: 证据能力你应该很清楚吧 05/20 08:52
打问号是你不知道 还是你想要问我?
45F:嘘 nancyhsieh: 当律师会「怕」,要怎麽当好律师??? 05/20 14:24
46F:→ nancyhsieh: 直接去警政署申诉了啊.. 05/20 14:25
我是怕犯法好吗? 你不怕吗?
不然你敢示范一下在警方侦查阶段 手机开录音我看看阿
员警当场就能把你上铐逮捕 你不怕?
47F:→ lovekyoko: 推楼上XD 05/20 15:52
48F:推 BeeGeesbest: 在台中第一分局也遇过侦查佐不让我在场的 傻眼 05/21 00:02
※ 编辑: lovecyfen (114.46.115.180), 05/21/2017 01:07:06
49F:推 ElinaYun: 觉得是双簧啊,经验不足的会自动修改当事人的口供吗? 05/21 01:35
50F:嘘 lovekyoko: 这真的要嘘了 怕犯法??? 有没有犯法律师会不知道吗??? 05/21 01:54
如果是执业律师应该会知道 是否构成犯罪并不是是非题
不同审级法官认定有罪或无罪 常常有很大的歧见
何必让自己陷入这种麻烦风险中?
再说以基本常识来说 警方上铐逮捕 检方羁押人犯
到最後无罪的人一堆
你当律师认为合法 警方认为违法 还是照抓你 你能怎样?
当然要避免一切可能被抓小辫子的可能
※ 编辑: lovecyfen (114.46.115.180), 05/21/2017 13:28:57
51F:推 runonight: 推一个,加油! 05/21 14:35
52F:推 gamebird: 推...其实版上有很多不是道长的人 别在意 05/21 18:36
53F:→ a9301040: 其实没必要跟条子吵,跟当事人沟通好就好 05/21 20:01
54F:推 LMessi: 键盘冲组很多 原PO看开点 别在意 05/22 09:48
55F:嘘 twin1949tw: 公务员执勤不得主张隐私;法院外陈述(供述证据)无证据 05/23 12:09
56F:→ twin1949tw: 能力;地检署陈述因果关系中断。你这些常识会不知道? 05/23 12:09
57F:→ ElinaYun: 呃......... 05/23 15:20
58F:推 Happylawyer: TWIN那是啥理论? 赶快发个文教导一下版上各位大律师 05/24 13:06
59F:推 anomie111: 推楼上... 05/24 13:42
60F:推 preattyall: 愿闻其详 05/24 20:53
61F:嘘 twin1949tw: 麻烦请付费询问谢谢 05/30 14:53
62F:推 shaphanty: 直接问那个员警名字哪一科,检举她,上警局信箱检举、 07/05 14:26
63F:→ shaphanty: 然後打给她的长官能多高就转多高,告知这件事情,并告 07/05 14:26
64F:→ shaphanty: 知已有记者对此事感兴趣,看他的长官怎麽说 07/05 1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