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ssSunstein (Pm)
看板Lawyer
标题[问题] 想提再议 侦查程序阶段是否终结需另付费?
时间Wed Dec 28 19:32:10 2016
朋友的律师出国一时联系不上。我帮忙来本版问业界惯例。
请问依照律师界收费「阶段」认定的行规,
若在提起刑事告诉的阶段委任律师对嫌犯向地检提告,
(委任契约说服务范围至「审判程序或侦查程序的各『阶段行为』的『终结』」)。
(稍微文诌诌一点有点看不懂,指「谁」的行为的终结?
应该不是指各阶段的律师」的行为吗?应该指的是「法官」或「检察官」的行为吗?)
照理来说,检察官侦结因而起诉或不起诉。
如今因为所提告的范围,检方对嫌犯各犯行一部起诉一部不起诉,
当事人就检方不起诉的理由认为有很大驳斥空间,想声请再议--假设再议成功,
就我所知,高检署会发回命地检续行侦查,这样看来又好像地检的侦查程序
「就没有『终结』」.....
重点是,所以,当事人就检方不起诉嫌犯某些犯行的部份不服,而想请其律师写
再议状,依业界行规或上方第二段括弧内的合约文字简述,需要重新另行付费吗?
亦即原本委任的服务阶段已告一段落了吗?这如同意谓,若依上一段认为若再议成功,
续行侦查,原侦查程序看似没有终结,所以还在原所附费用的律师同一服务范围内的理解
,所以盼望无须重新另行付费云云,应该是朋友他理解错了吗?还是理解对了?
抱歉问了粗浅问题。请版上实务道长们提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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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J98: 原则上,再议是另外收费。(如果再议发回,续侦也是另外算) 12/28 20:19
2F:推 Nipperdey: 不同程序,各自收费。 12/28 20:45
3F:→ louis123321: 原则上是不同案了 会分开收 但实际上会再怎样收 12/28 20:49
4F:→ louis123321: 就都不一定了,说不定是律师自己没处理好导致第一 12/28 20:50
5F:→ louis123321: 次的不起诉,也可能是律师都做好了 是检察官的问题 12/28 20:50
我朋友刚刚拿那份起诉书给我看,请教一下再议时间期限:依照该份(一部)起诉书:
1.检察官起诉致院方日子:12月初某日(不赘述)
2.书记官签名(上方写「正本与原本无异」云云),日期打印是12月22日。
3.寄去朋友家的信封封面的邮局红色条戳油印是105年12月26日
(而且信封封面不是用双挂号或限时等等)
4.但我朋友在今日「12月28日」才恰好看到邮差将这个信封,像平信一样塞入他家信箱。
(天啊,好像他倒楣被拖延到了),也没有所谓签收程序来证明收受日。他抽出一看:
地检署公文封,进而抽出内容一看:一部起诉一部不起诉书.......
听说再议期限只有7日,请问到底何时起算(如果是书记官那边的22日,明天29日到期,
那根本来不及了--写稿也要点时间)除非是依照邮局红色条戳油印的12月26日为据,
那麽明年1月2日才到期,勉强还有另找律师撰写的时间.....
因为是我的好友,兹事体大,赶紧帮问一下依照如上描述,
告诉人(我朋友)再议期间「何日起算以及何日届满」?
感谢好心道长的简答了~
※ 编辑: CassSunstein (124.218.86.100), 12/28/2016 21:15:43
6F:→ louis123321: 你这份再议还影响律师跨年行程XD 得贵一点了xddd 12/28 21:54
7F:推 damonwhk: 不起诉要计算再议时间,所以一定是挂号寄。 12/28 22:34
8F:→ Afun2009: 用26日算,1月3日到期也是很赶。 12/29 00:29
9F:→ freshjiev: 契约范围应该这样看才对: 12/29 00:51
10F:→ freshjiev: 审判程序或侦查程序的『各阶段行为』 12/29 00:52
11F:→ CassSunstein: 那份名目是起诉书 但内容把嫌犯某部份犯行不起诉 12/29 00:55
12F:→ CassSunstein: 或许才用平信寄 我朋友很重视非 对一部不起诉的理由 12/29 00:55
13F:→ CassSunstein: 认为明显很瞎 对这部份想再议~ 12/29 00:57
14F:→ Afun2009: 赶快找律师比较实际。 12/29 01:54
15F:推 ROCKMANX6: 地检署喜欢用平信寄省邮资,迟早出事。 12/29 06:11
16F:推 joker6: 原则分开收,快去找律师吧 12/29 08:45
17F:推 gadoma: 收平信对你有利啊,你说几号收就几号收,他又没有回执 12/29 11:48
18F:推 gadoma: 递件邮局的戳章只是代表从送件邮局收到要配送邮件的日期 12/29 11:51
19F:推 jorda: 再议通常要付费,检察官作出书类就是终结,再议乃至於发回 12/29 12:00
20F:→ jorda: 侦续,一般都是新的程序。另外,看起来你只收到起诉书,里 12/29 12:00
21F:→ jorda: 面一部不起诉未必只需要再议,如果有一行为,仍然受起诉不 12/29 12:00
22F:→ jorda: 可分效力所及,将来法官觉得该部分也成罪,直接就可以判了 12/29 12:00
23F:→ jorda: ,并不受不起诉处分的拘束,去问问你的律师或是拿着书类去 12/29 12:00
24F:→ jorda: 谘询就可以知道是不是这样了 12/29 12:00
25F:推 jorda: 更正「未必需要再议,如果只有一行为」 12/29 12:04
26F:推 siaojing: 地检拿到的邮务送达回执上会盖邮差实际投递的时间戳章 12/30 01:05
27F:→ angeloo: 打电话直接问书记官送达证书是哪一天吧 12/30 08:06
28F:推 amly: 没有一部起诉一部不起诉书这种东西吧,可能是不另为不起诉 12/30 16:07
29F:→ Luftwaffe: 我有接过移送事实部分起诉部分不起诉 但书类是分开作 01/02 14:15
30F:→ Luftwaffe: 一份起诉书+一份不起诉处分书 01/02 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