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raculouss (也无风雨也无晴)
看板Lawyer
标题[问题] 公司清算程序的暂行核定税额疑问
时间Wed Nov 23 14:57:07 2016
各位版上的道长好,
小弟不才,想询问有无道长曾经承办公司向法院陈报清算人案件,
法院向国税局函文後,税局「暂行核定税额○,○○○,○○○元。」
但我们当事人很无法理解,怎麽会这麽多钱?暂行核定的依据到底在哪?
所以问题是:
1、有没有办法不缴这笔钱?
2、若无法不缴纳,要怎麽少缴?
因为我们无从得知税局计算依据,似乎也没有相关法规可以查询,
法源迄今亦查无相关案例。
为此,
恳请各位道长监核 解惑
铭感五内(我真的不是来乱的)
mirauclouss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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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miraculouss (118.166.40.2), 11/23/2016 14:57:16
※ 编辑: miraculouss (118.166.40.2), 11/23/2016 14:57:23
1F:→ sihu: 你客户公司的营业税缴了没? 11/24 01:51
2F:→ sihu: 国税局在清算的案件中 他怕你早早清算完结 但他又确定 11/24 01:52
3F:→ sihu: 你还有还没缴的税 比如营业税 但是你没申报的话 11/24 01:53
4F:→ sihu: 他会用一个暂行核定卡你 他和的钱不是你要缴的钱 11/24 01:54
5F:→ miraculouss: 感谢sihu道长 11/24 09:17